年终时,应按(400-200)×25%= 500,000元的标准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释原因:
主要原因是利润难以估算,并且第四季度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我没想到之前会实现这么多的利润,所以没有预付款。
1.屋宇署的行政处罚不允许扣除税前。会计人员在计算净利润时扣除了3万元的行政罚款。调整税额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3万元;同样,超过扣除额不得扣除员工的福利费用,扣除上限为35,超出部分1应课税并增加。
2.D税法不承认您交易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计算净利润时,会计师增加了10,应在缴税时减少。结合第一个问题,应选择D。
3.B超出的员工福利和行政罚款是永久性差异。
4.D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第二年,Tim和2006年进行了类推,随后几年可以弥补的损失总额转入了950,000;弥补损失的企业应进行税务核实,这可以由他们来完成。
附表四“完整的税前亏损补偿”说明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接受审核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申报。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填写今年和当年纳税申报表前五年的未弥补损失金额。该表反映了税后调整后的正收入,可以按规定弥补上一年的结转亏损。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第1列“年份”:填写公历年。第1至5行从第6行向前推了5年,第6行是报告年。
2.第2栏“利润或亏损”:填写主表第23行的“税后调整收入”数据(亏损用“-”表示)。
3.第3栏“合并和分离的企业的可转移损失”:填写可以根据税法(以“-”表示)可以合并的合并和分离的企业的损失。
4.第4栏“当年可收回收入”:金额等于第2栏+ 3。
5.第9栏“上一年的损失金额”:该金额等于第5 + 6 + 7 + 8栏。(第4列未填充正数)。
6.第10栏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补偿的先前年度损失”:分析并填写主表第23行的数据,以弥补前5年未收回的损失,1-5行的累积数量不得大于主表的23行。10列小于或等于4个负列9列的绝对值。
7.第6行第6栏“本年度实际弥补的先前年度损失”:金额等于第1至5列和第10列的总数(6列和10列≤6列的总数和4列总)。
8.第11栏第2至6行“可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在报告前5年之后,前一年的亏损由第24行的数据补偿。今年的主表。本年度未完成亏损和未完成亏损。第11列=第4列第9列至第10列的绝对值(第四列大于零,并且不报告行号)。
9.第7行第11栏“以后几年可结转的亏损总额”:填写第2至6行的第11列的总数。
表之间的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的第2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