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速折旧表是申报所得税的必填表。
2.企业可以选择加速还是不加速。这是企业的自主权。
答案是计算购买年份的折旧额。对于当月购买的商品,下个月(7月)将开始产生折旧,因此请乘以6/12。
5 *(1-3%)因为残值没有折旧,所以应该减去残值。然后除以10年得到年度折旧,再乘以1/2年
直线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扣除。
企业应从固定资产使用当月的下个月起计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停止使用当月的下个月起停止折旧。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定,就无法更改。
公司所得税中没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新规定,并且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0条的规定执行:除非另有规定在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期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二十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等生产设备十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和家具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为期四年; (5)电子设备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5条规定,企业是否真的需要采用缩短折旧的方法固定资产的期限或加速折旧,他们应获得固定资产自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向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提供以下资料:1.固定资产的功能和预期使用寿命短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最短折旧期的原因,证明文件和有关条件的说明; (二)更换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用途和处置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拟议方法和折旧金额的说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