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补充收入计入利润表中的其他收入
企业年度所得税结算和缴纳中减免所得税的详细信息。填写时,通常选择符合要求的小型且有利可图的企业。通常,第1行1.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数据将自动显示。如果其他行中有数据,请检查是否正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吉函函〔2009〕49号)规定,应当组织实施企业自查。大型企业集团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监督下,在国家税务总局检查局的指导下安排其所有成员公司或分支机构进行税务自查。会员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地方税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局。自行发现未缴纳的税款,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局说明征税期限,确认后应当场保管。企业总部在总局审计局监督小组的指导下,调整有关账目。如果企业不确认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局,则自行申报缴纳的自查税款,而总局检查局的监督小组将不予确认。
因此,支行自行检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照上述规定在现场进入仓库,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部分已偿还税款通常应在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本年度应支付的上一年度未缴纳的库存所得税额”行42中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