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金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企业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如果企业宣布扣除商业娱乐费用,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应提供足够的有效证明或材料以证明其真实发生。如果无法提供,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其认证材料的内容包括支出金额,业务目的,与托管人的业务关系以及娱乐的时间和地点。公司投资者或职工的个人娱乐性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作为企业娱乐性支出扣除。
扩展配置文件:
会计
会计系统对商业娱乐的准确会计处理应包括在“管理费用”次要主题“商业娱乐”中,但这只是一般性规定。
根据会计的一般原则,例如将获利支出和资本支出分开的原则,实际成本原则,以及按比例分配的原则,例如在企业成立期间产生的业务娱乐支出。
根据会计制度,应将其包括在“长期待摊费用-启动费用”中。当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应从生产经营开始之日起就开始生产经营,停止收取,并从生产经营开始之月开始。一旦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