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现场预缴是指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遵循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款应每月或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如果季度预付所得税超额支付,则您可以在下一季度少付税款,并在年底进行调整。
2.如果每年超额缴纳所得税,则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
(1)如果全年返还了上一年度的所得税,并且已从上一年度的利润中扣除了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并继续: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多年来退还上一年的所得税,但是该所得税未扣除上一年的当期损益: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