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通常在该季度末计提,在下个月的15号之前宣布并缴纳,并在年末结转:
1.产生时:
借: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2.上交时: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结转时: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
当期税项支出应根据利润总额扣除税前利润总额计算。所有税费-已付的税费=第四季度应付的税费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税收调整部分也可以包含在第四季度税中,并且可以基于第四季度税前利润总额的增减,根据适用的税率借用税收调整部分。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1.按月或按季度计算预付所得税额:
借款: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3.在新的一年的4月30日之前结算和付款,每年应付的所得税减去预付的税,正数为应付税款:借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应归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4.支付年度结算并支付应付税款:
5.利润再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