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可以扣除与所得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7号),对员工进行培训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合格软件公司的费用应分别进行根据实际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计算和扣除。
企业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费”,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会计准则,于期末结转至当年损益。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员工教育基金中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可以在当期扣除,而超出部分将在当期扣除。以后,还需要确认并推迟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