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您将不再确认收入吗?
如果您已预售,请不要先确认您的收入
只要未确认收入,就无需缴纳所得税
没有业务开具发票违反了规定。现在已开具发票,有必要从营业收入中计算公司所得税。
1.预付所得税:借款:应税企业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或股票现金)2. 2014年以后的帐单:
借款:主要业务收入贷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应收帐款等)
预扣所得税:
借款:所得税支出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3. 2013年,预付款项的所得税无法确认为收入,必须在开具发票后确认为收入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规定,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应按规定的税率,毛利率计算,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并支付。统一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待发展产品完成后将进行结算调整。第二。所得税毛利率,
经济适用房的应税毛利率应不少于3%;
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市和郊区的发展项目,不得少于20%;
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县及地级市区和郊区,则不少于15%;
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则不得少于10%。
3.房地产企业获得房屋预售证明后,收到房屋预付款
1.(每季度预付款)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预收的房屋收入* 15%(毛利率)* 25%;
借:银行存款;
贷款:预先收到的帐户:XX个所有者;
2.同时,根据预先收到的帐户支付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贷款:银行存款
3.预付所得税费用:
借: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