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没有企业所得税退税的可能性。通常保留以供以后几年达到顶峰。除非您要清算,否则不要退还。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能不予退还,并且应扣除纳税期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预付企业所得税在税收收集管理系统中标记为“可抵扣和可退还”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每月(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1。将“纳税申报表(a)”第4行中的“利润总额”更改为“实际利润”:2.扣除减去上一年要弥补的亏损后,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以及免税和免税收入平衡。因此,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由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