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因为被担保方无法偿还贷款,且担保企业承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原因:与生产和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参见“企业所得税法”
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奖金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迟交税款;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在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拨款不计入总收入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拨款不包括在总收入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及其科学机构关于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26号),该认定的依据为:财务分配:
直接获取(医院内):
1。财政部直接拨付的资金:应当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拨款单来确认财政拨款;
2。在中国科学院及其附属机构之间转移的资金:所获得的转移票据和汇款单,应用作财务分配确认书。
间接获取(在医院外):
从财政部获得的资金不是由财政部直接分配的,而是从其他部门获得的,用于资助由财政基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项目)。合同,协议和计划任务书应作为财务拨款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