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会计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然后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然后在四月累积
借:所得税
贷款:应交所得税
重新输入税款
借:应交所得税
月底,利润将转移到当年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
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法:有两种
一类是审计的集合:按年度计算,按季度预付,在年底结算。年终结算和付款应在年终后的5个月内进行。
您必须产生以下产生的条目:
提款: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付款:借入: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如果您未产生,则必须补交2009年公司所得税,因为您没有2009年第四季度和全年的所得税,即结转时今年的利润,你已经将已包含的所得税费用转移到利润分配中,因此您必须首先从利润分配中构成所得税条目,如下所示: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付款时:
借款:应付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今年第一和第二季度(2010)的提款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通知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应按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难以按月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预付款,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或根据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预先付款。为了确保及时存入税款,各级税务机关原则上应按照预缴实际利润的方法,对纳入地方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次,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和最终结算情况,迅速检查当年企业所得税在应纳税企业所得税中所占的比例是否过低由于某些原因,请调整预付款方式或预付款税。
第三,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处理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与缴纳和存储税款之间的关系。原则上,各地的企业所得税的年度预缴额占当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预缴数字+结算付款)应不少于70%。
第四,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加强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并汇报此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