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预扣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缴纳年度所得税时,应扣减相应的应交所得税。
本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额=本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额-本年度预缴的所得税额
1.如标题所述,当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不涉及税前扣除,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2.当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在次年初清算时,可以抵扣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
3.请验证并依法进行操作。
是。
月或一个季度的利润可以用来弥补税法规定的上一年的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缴税额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2008〕635号)。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每月(每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告)的通知(国税函〔2008〕No。 (第44条)(以下简称“通知“)经过研究,该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现在已经清楚地反映出与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税前纳税申报表的提交有关的问题: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月度(季度)年度纳税表”第4行的“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填写并解释第5条项目相应地修改为:“第4行的实际利润金额:在扣除上年度应弥补的亏损和应纳税所得额和免税收入后,填写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的余额。机构,社会组织,非企业私有单位填写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当期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计入本行。
...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6月30日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每年计算,每月或每季度预缴”的税款计算系统。在年底,纳税人支付少缴的所得税,应在次年支付;预付的所得税将在明年支付;如果付款后仍有余额,或者损失发生在下一年,应及时退还。
因此,前一年的预缴所得税可以在今年扣除。
此外,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当企业每月或每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未补偿的应纳税所得额损失无需等待年终最终结算再次化妆。
如果所涉及的企业已按月或按季度预缴了所得税,并且已弥补了前一年未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损失,则该情况将不会出现。
关于补充问题。
上一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抵减当年应缴纳的税款减去当年应缴纳的超额税款后的当年应交纳的实际税款。前一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清算缴纳管理办法》的规定(国税发〔2005〕200号):纳税年度少于全年应付税款到期的,应当在清算期内清偿;如果预付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于次年还清应纳税款。已付所得税。
有关退货仓库的具体程序和结算程序,请咨询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