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是不是只针对企业所得税-暂估入账资产折旧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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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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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货物暂估入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获得输入发票时,它也相继赶回了先前估计的帐户费用...

的成本不是白条...

但是,当您在3月份提交所得税时,这些暂定费用尚未撤回...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张白纸。

暂估入账暂估时是不是只是暂估材料价格不包含税收

税法和会计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临时估计只是一个估计。当然是不允许的。它可能很高或很低。这个是正常的。而且,临时估计的价值仅仅是过高的,它不是结转成本的基础。因此,红色将在下个月被清除,并且帐户将被正确处理。这不会对会计的会计处理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折旧能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五,关于固定资产入账后计税基础的确定。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原因如果尚未结清金额且未获得完整发票,则可以将合同中指定的金额暂时计入固定资产税基并折旧,并在获得发票后进行调整。但是,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12个月内进行它是在内部执行的。 “因此,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如果尚未结清工程款,还没有收到全部发票,则应按上述规定处理。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法中暂估的固定资产能否提取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使用了超过12个月,包括房屋,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

允许扣除以直线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应当从固定资产使用当月的下个月起计提折旧。从停止使用当月起第二个月起停止固定资产的折旧。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定,就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