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中没有金融保险和运输保险的标准扣除额。实际扣除。
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采用原始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权利的优惠政策。
所得税结算期间的其他,是指未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单独列出的其他期间费用。
纳税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填写“销售费用”,“行政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同行业”项目。纳税人需要仔细分析并填写报告,该期间的成本计划表不能与每个企业的会计科目相对应。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税率为33%。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数据在
费用表中,有23项费用:
员工薪酬,人工成本,咨询费,商业娱乐费,广告和商业推广费,佣金和手续费,资产折旧和摊销费,财产损失,存货损失和损坏损失,办公费,董事会费,租赁费费用,诉讼费,差旅费,保险费,运输,仓储费,维修费,包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各种税费,利息收入和支出,汇兑差额,现金折扣。
表之间的关系
税法规定,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可以扣除。由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需要进行法定扣除,因此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支出,首先要取决于是否是税法所允许的支出,然后才可以使用与支出相对应的付款凭证作为有效扣除额。证书。
在影响应税收入的因素中,涉及最多的项目和变化最大的是各种扣除额。实际上,实际承运人就是扣除证明。在所得税的预付中,有效扣除凭证的作用并不那么突出,但是在最终的付款结算中,必须在扣除之前获得有效凭证。哪些代金券可以用作有效的扣除代金券已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税前扣除的凭单类型
要为应税物品付款,应获取发票作为有效证书。应税项目是指卖方或服务或提供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或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项目和免税项目。企业发生应税项目支出时,除非有专门的发票管理规定,否则应按照规定获取发票并在税前扣除。
要支付非应税项目,不需要发票。非应税项目,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收入方不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发生非应税项目,应当取得相应的有效证明,并按照规定扣除税款。非税项目由税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收取的,可以依法扣除征税前的征收凭证。
常见的税前扣除有效证书主要如下:
1.购买商品,工业服务,服务,接受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付给国内企业或个人的应税项目,企业或个人开具的发票。
2.支付给非企业单位(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等)的租金和其他应税收入,由该单位开具发票(代表税务机关)。
3.从该国的农民(牧民)购买免税农产品,农民(牧民)签发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企业本身签发的农产品购买发票。
4.非金融企业的实际贷款利息应在不同情况下处理:
(1)从银行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是该企业发行的银行利息结算文件。
(2)向非银行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贷而支付的利息必须具有贷款合同(或协议),付款文件和发票;根据合同首次扣除税前利息当时,它应提供“(该省的任何省)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
(3)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所支付的融资服务费和融资咨询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5.支付政府资金和行政费用,并收集部门发行的财务票据。
6.要缴纳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各种税款(费用),由税务机关以表格形式签发的纳税证明。
7.分配员工工会基金和工会组织签发的“工会基金收入特别收据”。
8.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由国土资源部签发的财务票据。
9.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障机构签发的财政帐单(社会保险费的特殊收据或帐单)。
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已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汇出(补充)付款函和银行转账收据。
11.通过对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公益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公益事业的捐赠,由财政部门监督的捐赠法案,如《公益事业统一收据》等。接受捐款的单位”。
12.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收取并允许扣除的费用和黄金,收款部门签发的收款收据,付款文件(如工会基金收款收据)等。
13.根据法院的判决,调解,仲裁和其他费用,法院的判决,裁决,调解和仲裁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件和付款文件可以由被人民法院利用。
14.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应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5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
15.付给家庭单位和个人的非应税项目以及非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例如违约金和非价款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解雇),赔偿拆除等等,根据收款人盖章的收据或收款人签名的收据,花名册和已签署合同的收据或签字,以及收款人或个人的证书或身份证明的副本作为附属卡。
16.向中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付款应提供该国境外规定的合同,外汇支付文件,法律凭证或单位,个人签署收据等。如果税务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有疑问,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提供外国公证机构的确认证书,并经税务机关批准。
有关管理税前扣除和有效扣除凭证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获得的发票,收据和其他凭证,账单本身以及内容和发行必须真实且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伪造,篡改和伪造的发票等,不能用作有效的扣除凭证。
特别付款项目还应包括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或信息,以供参考。即使符合规定的比例,有些支出也获得了有效的证明,但仍不能扣除。
1.工资减免必须有工资分配计划,工资表,企业与雇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预扣个人所得税以及由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清单。
2.会议费用必须包括可证明会议真实性的文件,通知,会议记录,与会者的签到单等,以及会议费用的详细信息。
3.如果企业集团或其成员公司与集团内的其他成员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分摊金融资产,则可以向金融机构签发证书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分摊在使用贷款的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对于利息支出,借款房地产企业分配的合理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4.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支出中形成的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不得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扣除。
当前的公司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按季度(每月)预付款和按年末最终结算。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未能及时获得该费用和支出的有效证据。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账面金额临时计提;但是当和解解决之后,应提供费用和费用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