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核查是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行业的特点,综合考虑公司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并分类和核实家庭或家庭应缴纳的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确保同一地区相同规模的同类或类似企业的税负基本相同
存在帐户检查和验证:
1.计税依据不同
1,批准收取按收入计算的所得税。
2.检查帐户并根据利润收取所得税。
其次,不同的要求:
1.税收要求:帐簿,凭单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可以基于事实核算,反映生产和经营的结果,并正确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2.批准的税收规定:如果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应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
(1)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必要建立帐户簿;
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管理办法》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1)不必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建立帐簿;
(2)应该建立但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的帐户;
(3)未经授权销毁帐簿或拒绝提供纳税材料;
(4)尽管设置了帐簿,但是帐目混乱,或者费用信息,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很难检查帐目
(5)如果发生了纳税义务,并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纳税申报单,并且税务机关命令该申报单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但在纳税申报单之后仍未申报最后期限;
(6)申报的征税基础显然很低,没有任何理由。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于这些措施。上述具体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批准征收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账簿未必依法设立; (2)应建立但不建立的账簿; (三)擅自销毁或者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 (4)帐单或费用信息混乱,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不完整,很难检查帐户; (五)有纳税义务的,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税收; (6)纳税人申报的征税依据明显低,是否有正当理由
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1)在中国设立机构和站点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应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
(2)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地方,或希望或设立,但所取得的收入与该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应按20%的税率纳税应用; (3)状态需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5%的税率
规定如下:
1.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反规定扩大企业所得税的核定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企业的规模从事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和征收。
2.根据公平,公正和开放的原则收取和征收公司所得税。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行业的特点,综合考虑公司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应逐户核算应纳税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以确保相同区域的大小相似还是同类企业的税负基本相同。
3.认真核实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情况。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应视为方便纳税人,符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评估和确认。
4.促进纳税人的帐户建立系统。税务机关要积极督促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立会计制度,完善企业管理,指导纳税人向税收征收方式过渡。符合税收征收要求的纳税人,应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税收征收。
五,加强对纳税人的核查。实行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的纳税人,必须加大检查力度,结合最终结算的审计和检查以及日常的收支和管理检查,合理确定年度审计范围,以防止纳税人故意减税。通过批准的收集方法负担。
6.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密切合作。有必要共同开展企业所得税征收核查工作,共同确定各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共同协商确定各家庭的应税收入。对于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