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
可扣除的公司所得税。
单位职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一项法律要求,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第三十五条企业按照范围向职工支付工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及其他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
允许企业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为特殊工作人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还为投资者付款。或员工商业保险费不可扣除。”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0号公告)规定,公司职工因公务旅行产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允许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被扣除。
2.根据财税[2017] 39号的政策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允许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支出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月)扣除税额后,扣除额度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购买职工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统一支出,应当分别计入职工个人工资和工资,视为个人购买,并按上述限额扣除。扣除额是2400元/年(200元/月),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之外的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