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的在线报告需要按以下顺序进行:财务报表的在线报告->企业所得税在线年度报告->相关公司交易的在线报告->纳税。
纳税人完成公司所得税清算和付款的在线申报后,请使用投资组合提交纸质申报表,并在投资组合上注明纳税人的姓名,税务登记号,纳税人代码,它所属的社区等待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并注明纳税申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之前,需要仔细阅读这39个明细表,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填写”或“不填写”。如果选择“填写”,则需要填写表格的相关内容;如果选择“不填写”,则无法填写表格。选择不报告的表格不必向税务机关报告。
已填写的“表格选择表”需要与年度纳税申报表绑定在一起。它是判断公司年度纳税申报表信息是否完整的参考依据。选择填写报告的任何人都需要打印和装订。
这39个时间表的组成如下:
6个第一级日程表,25个第二级日程表和8个第三级日程表。
有三项没有一级时间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说明
1.适用范围
该表格适用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居民公司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填写报告的依据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并填写的。
3.相关的项目填写说明
(1)表标题项
1.“清算期”:填写从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起至清算结束之日的期间。
2.“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包含的纳税人全名。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行描述
1.第1行“资产处置的利润和损失”:填写在扣除所有纳税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应税基础之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的金额。银行通过附表1“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并报告。
2.第2行“负债清算的损益”:填写纳税人的总负债,并扣除负债的清算额以确认债务清算的收入或损失。世界银行在附表2“损益清算详细负债表”中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3.第3行“清算费用”:填写清算过程中与清算业务相关的纳税人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报酬,管理,销售和分配清算人所需的评估费清算财产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咨询费等,诉讼费,仲裁费和公告费,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和附加费”:填写除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公司所得税和允许的增值税扣除额以外的所有税费和附加费。
5.第5行“其他收入或支出”:填写纳税人清算期间发生的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负数)列出。
6.第6行“清算收入”:填写所有纳税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其税基,清算成本,相关税金以及债务清算损益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8.第8行“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非应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10.第10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纳税法规,填写纳税人可以在税前弥补但尚未弥补前一个纳税年度的损失额。
11.第11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6-7-8-9-10行。按上述顺序计算的银行的结果为负,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12.第12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3.第13行“应付所得税金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11×12行。
14.第14行“企业所得税金额的减免(免税)”:填写允许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15.第15行“海外所得税补偿额”:填写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弥补清算期间产生的海外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应在国内外支付的实际所得税”:金额等于此表的13-14 + 15行。
17.第17行“上一纳税年度应交(退还)所得税额”:填写由于上一纳税年度的损益调整,结算和多付,欠款等应缴纳的纳税人(退款)公司所得税额。其中,可退还的企业所得税额用“-”(负数)填写。
18.第18行“实际应付(可退还)所得税金额”:金额=该表的第16行+ 17。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一“资产损益的处置(4)”行32中的总数。
2.第2行=附表II“清算损益(4)”行23中的总数。
3.此表中的第6行=第1行+ 2-3-4 + 5。
4.第11行=该表的6-7-8-9-10行。
5.此表中的13行= 11×12行。
6.第16行=该表的13-14行+ 15。
7.此表的第18行=第16行+ 17。
清楚说明您是A类还是B类声明表
这是指不同的所得税征收
答:审计的收取通常基于25%的税率和季度预付款。每年报告四次。
B:批准的收款,按发票收入金额(即每月和每月申报)缴纳月所得税,税率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行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接受审核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申报。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公司的利润,填写报告并填写数据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表格。
1.“税收期限”:正常纳税人,填写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开始营业,请填写当月的实际生产和经营情况(从1到1)同年12月31日;如果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纳税人应自日历年的1月1日起至实际停业或法院作出决定并宣布的当月月底报告。破产;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应当从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第一天起至实际停业当月的月末报告。或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的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姓名”:按照税务登记证中的说明填写纳税人全名。
(2)表面物品
该表是基于企业的总会计利润,再加上减税额后得出的“税后调整收入”(应税收入)。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一次性和暂时的收入,扣除额,资产等差异)通过税收调整调整时间表集中(附件表3)。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施“企业会计系统”和“小企业会计系统”的会计系统中“收入声明”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此表的要求调整并填写“收入声明”中的项目。
这部分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适用于通过附表I(1)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详细的收入表”和附表2(1)反映“明细费用表”;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填写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表2(2)的纳税人)“金融企业成本明细表”的相应栏;适用“机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私人会计制度”的公共机构,社会组织,非企业私营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请填写表I(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1(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金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除了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指标外,其余数据均来自附表。
3.“补充信息”包括当年为统计税源而收取的税额。
(3)行描述
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确认的总收入。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1)中的“收入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2)中的“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应填写附件1(3)“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的“总收入”,包括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收入。
2.在第2行的“运营成本”项中,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实际总成本。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个附表(一)《费用支出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表(二)《金融企业成本费用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2.非营利组织应填写所附的附表一(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和附件二(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分析和报告。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应为该业务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的分析填写该项目。
4.第4行“销售费用”:填写纳税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费,广告费和其他费用,以及专门为销售公司产品而设立的销售组织的员工薪酬和业务费用。产品。业务费用。该项目应基于“销售费用”帐户中的销售额分析来填写。
5.第5行“管理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管理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行政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6.第6行“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筹集生产和运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财务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写纳税人的资产减值损失。该项目应基于对“资产减值损失”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8.第8行“公允价值收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填写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的纳税人收益,例如金额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该项目应基于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的分析而填写。如果是亏损,请在此项目中填写“-”。
9.第9行“投资收入”:填写纳税人的外国投资以各种方式获得的收入。银行应根据“投资收入”帐户中产生的投资额填写分析。如果丢失,请用“-”填充。处置和转让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处置收入的一部分应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转出,并计入本行,包括海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除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非企业非私有单位外,其他企业是通过附表1(1)“收入明细”的有关行计算和报告的;金融企业通过附表1(2)“金融企业的收入明细”建立关联行号计算和报告。
12.第12行“非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费用。通常,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2(1)“成本和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关行计算;金融企业填写并填写附表2(2)“金融企业成本和成本明细”中的相关行计算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利润总额。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该金额等于10行+ 11-12。
14.第14行“增加税项调整”:填写纳税人未在总利润中包含的应税收入项目,不允许从税项中扣除的支出项目,支出金额超过扣税标准和资产类别应税调整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当期预售收入估算的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增加额”一栏进行计算和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项调整”:填写纳税人已在利润总额中包括的项目,但暂时无法将税法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增加了税项。根据上一年税收法规从上一年结转了当年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少收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已转换为销售收入),以及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免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6.第16行“包括:非应税收入”:填写包含在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的,属于税收规定,所收取的行政和机构费用的税收拨款依法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经费和其他非应税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已将其纳入满足免税条件的总利润中的收入或收益,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关的股利;合格的非营利组织收入。银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净投资收入”主题的发生额填写分析。
18.第18行“包括:收入减少”:填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指定的纳税人资源,作为主要原料,该国的生产和销售不受限制并禁止与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产品将扣除规定收入的10%。
19.第19行“包括: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填写应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分别计算的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金额。
20.第20行“包括:额外扣除”: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及安置残疾人和其他受其鼓励的就业方面产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州人员支付的工资。如果符合税收条件,则应按附加扣除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1.第21行“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向这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则可以占该投资的70%其投资额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持有该股权的两年内扣除。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22.第22行“添加:用于弥补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纳税人计算海外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所得税,他们的税利润可以弥补国内商业组织的损失。也就是说,当“利润总额”加上“税收调整增加额”减去“税收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银行填写企业用于补偿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税收入部分,而最大值为不得超过公司所有的海外税收收入;如果是正数,如果上一年没有损失,则银行填零。如果上一年有亏损,则以应弥补上一年亏损的最大值为准,该最大值不应超过该企业当年的所有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23.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当期纳税人的调整后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13行+ 14-15 + 22行。如果此行为为负,则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额(可以在当年弥补的收入额);如果为正数,则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该金额等于附表4“公司所得税弥补损失的详细清单”第6行第10列。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该银行不得为负。该表第23行或按上述顺序的计算结果为负,并且该银行的金额应填充为零。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28.第28行“所得税减免额”:输入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实际减少或免除的公司所得税额。包括中小微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过渡政策的企业,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等。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减免税批准。该金额等于附表V“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33行。
29.第29行“信用所得税抵免额”:填写纳税人在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的投资。设备投资的10%可以来自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的应纳税额;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该金额等于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40行。
30.第30行“应付税款”: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上述相关行计算并填写。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在国外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少于信用额度,则应根据在国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列出“外国所得税信用税额”;大于信用额度的,按信用额度填写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您可以使用年度信用额度来抵消未来五年内当年税收抵免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实际所得税额”: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30行+ 31-32行。
34.第34行“本年度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额”:根据税法规定填写当月(季度)纳税人的累计所得税。
35.第35行,“包括:征收预付税款总额的纳税人总部”:填写纳税人总部,该总部支付从1月到12月(或1到4个季度)预先支付的总税款)。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分配科分配表》。
36.第36行“包括:由总公司的税收调整总额支付的税款”:填写从1月到12月(或1至1的总税收总额)的总公司的税收调整收入4个季度)图书馆的预付税额。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分配科分配表》。
37.第37行“包括:收集由纳税人总部所属分支机构分配的预付税款”:填写由分支机构分配的地方税。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分配科分配表》。
38.第38行“合并税(母子系统)成员企业的预付比例”:填写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合并税(母子系统)的现场预付成员企业的比例。 。
39.第39行“合并纳税人的就地预缴所得税额”:填写合并的纳税会员公司的预缴地方所得税额。基于“实际应纳税额”和“预付比例”“计算并填写。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8行。
40.第40行“今年应支付(退还)的所得税额”:填写当期纳税人应支付(退还)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4行。
41.第41行“本年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的扣除额”:填写以前年度已结算并缴纳多缴税款但尚未处理退税并支付的纳税人数量在今年数量。
42.第42行“上一年的未付收入的金额”:填写纳税人上一年的损益调整税,上一年的第四季度或12月的预付税和在今年的存储中收集和结算的税额。
1.第1行=附表1(1)第2行或附表1(2)第1行或附表1(3)第3至7行的总计。
2.第2行=附表2(1)第2行或附表2(2)第1行或附表2(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行。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第45行。
6.第13行=第10 + 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和。
8.第15行=附表III第4行第52列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III第14行的第14列。
10.第17行=附表V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9行。
14.第21行=附表V的第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第7栏的总计。(当第13行+ 14-15行≥0时,此行= 0)
16.第23行=第13行+ 14-15 + 22。(当第13行+ 14-15行<0时,请加上第22行的最大值)
17.第24行=附表IV的第10行第10栏。
18.第25行=第23-24行(当该行<0时,首先调整第21行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时,第23-24行≥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V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V的第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VI的第14列中的总计+附表VI的第16列中的总计或总计。
26.第33行=第30行+ 31-32。
27.第40行=第33-34行。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度和年度纳税额》
声明表(类别B)“
1.纳税人在每月(每季度)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将使用此表格来执行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
其次,表格项
1.“税期”:税期的当月第一天(季度)至该月的当月最后一天(季度)。对于
在年中开放的时间,“税期”应为从当前月份(季度)开始到该月最后一天(季度)的一天。从下个月(季度)开始,根据正常情况填写报告。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第1行“总收入”:填写当年累积的收入金额。
第2行“非应税收入”:填写包含在纳税人总收入中但不征税的财务拨款,法律规定的管理费并包含在财务管理中,以及政府资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免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