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基于您从一月到九月的累计利润。如果您获利,则需要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您在上一个期间已缴纳了所得税,则可以根据税额减去所缴纳的所得税来提交纳税申报表。您提到的情况应该是税务局可以让您预付款,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否实现盈利,都应该根据您是否合作来完成任务。
填充方法如下:
1.此表格
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公司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和在中国设立机构每月(每季度)预缴公司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限”: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限”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来自“实际已预付”第2行至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该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每季度);“金额”列,该数据是纳税人属于该季度(或该月)最后一天的当年1月1日起的累计数字。纳税人的当期所得税退款(退款)是“累计金额”第9栏“补偿(退款)所得税”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第11至14行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付款”第16行:纳税人:填写报告该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该月的每月(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并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其他减免税备案。一个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
缺少“此期间的金额”列。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12行= 11行×1/4按月份划分的预付款公司:12行= 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额。
12.第14行“本月(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填写本月(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应由总部共享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摘要。本月或本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基于总计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根据纳税企业总行的实际预付款额:行9×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25%
总纳税人总部应在第1至24行的基础上填写第26至30行;总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应填写第28、31和3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营业收入。2.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运营成本。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4.第5行“按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填写针对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在此行中输入根据该期间获得的未完成开发产品的应课税毛利率计算的估计毛利。
24.第28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金额”:汇总纳税人的总部,并使用该表所在月份(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1行至第24行) )作为基础,根据分行应分摊的预付款比例计算的预缴所得税金额,根据不同的预付款方式分别报告和计算:
(1)“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5行×分行应共享预付款比例
(2)汇总的纳税人总行“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的预付款”:第22行×分行应共享预付款比率
(3)“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付款”的纳税人总行摘要:第24行×分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