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企业所得税-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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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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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如何企业所得税

问题:对于在法人资格下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税是在其所属的地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在所属的地方缴纳的,还是总部应集体缴纳?

答案:如果纳税人满足“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纳税人条件,则应单独提交纳税申报表。也就是说,它还具有以下条件:在银行中开设结算帐户;以及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和会计报表;并独立计算企业或组织的损益。

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企业所得税合并和合并范围的通知》:3.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应当遵守《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及其实施细则在会计地点统一缴税。会计地点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处理:(一)总行在省内的,省级税务机关应当规定纳税申报的地点; (2)如果总部在各省市,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纳税申报单的位置。

分支机构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金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第10条规定:从今年年底起5个月内,总公司应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减去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预先缴纳的税款,计算应退税额,并按照规定的分摊方式计算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在这些措施中企业所得税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应分别由总行和分行退还。

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付的企业所得税少于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则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在结算期间分别清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分别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经总公司,分支机构批准及时办理退税,以抵销其在下次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年。

因此,从2013年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开始,跨地区分支机构的税收部门还必须参与清算和支付,并参与可退还的税款的分配,这与原始的政策。。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最终结算和结算的主体仍是总公司,分支机构无需进行年度税收调整,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仅需支付根据总公司填写的分配表退税应当场进行。为了确保汇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分行还必须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但只需要填写数量有限的项目,这完全是具有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两个概念。总公司同时,为了促进现场税务检查的实施,分支机构还必须提交参与公司年度税收调整的说明。您可以参考公司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件中“税收调整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该声明在总部确认后提交。对于总行需要统一计算和调整的项目,不再赘述。

除提交公司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仅列出了某些项目)外,分支机构还应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的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汇总所得税分配表在总部所在地和分支机构的年份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以及业务收入和支出)的说明以及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税收调整的情况。

经营跨地区收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2013年及以后进行纳税申报时,应临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年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纳税申报单的均等声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4号公告),格式为:中国。分支机构在办理年度所得税返还(返点)税时,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解释: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当年在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未预缴分配企业所得税的费用,将由总部支付

集体付款,总公司将在分支机构提前分配企业所得税。

资料来源:国税发[2008] 28号新设立分支机构,成立时未预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

《征收所得税的收入措施的公告》,第1章,第5条第3款,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分为

企业所得税的摊销。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全部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27日

《跨区域运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1章概述

第1条为了加强跨区域运营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及其详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发行通知的通知》跨省总公司法人所得税预算管理(财发[2012〔第4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如果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的城市)设立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则以下同样适用),居民企业是跨区域营业税征收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此方法不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

第三条集体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汇总清算,仓库财务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1)统一计算是指总公司计算应税所得总额和应纳税额,包括所有在纳税企业中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分级管理是指负责总部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当地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由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管理。

(3)现场预付款是指总部和分支机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每月或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

(4)总体清算是指在年底之后,总公司统一计算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并冲抵当年分期支付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缴纳后,将退还更多。

(V)财政部调整是指财政部根据批准的系数,定期调整支付给中央财政部的应税法人所得税总额中要分配给地方财政部的收入。

第四条总公司和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在现场共享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级分支机构是指代收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的营业执照(注册证)的分支机构,总行直接对其财务,业务和财务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人员。

第5条下列二级分支机构无需在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的次级辅助分支机构,不具有主要生产和经营功能,不对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支付增值税和营业税,以及不要在本地分享和付款公司所得税。

(2)如果该公司在上一年被认定为微薄盈利的公司,则其第二级分支机构不得现场缴纳公司所得税。

(3)新成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成立之年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4)当年被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税务登记取消之日起,自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期起,不得在现场分摊企业所得税。

(5)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的集体纳税企业,不得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行1040所得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纳税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元)

类别

电话号码

项目

金额

总利润计算

1

1.营业收入(填写表1)

2

减:运营成本(填写表2)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填写表2)

5

行政费用(表2中填写)

6

财务费用(填写表2)

7

资产减值损失

8

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

投资收益

10

2.营业利润(1-2-3-4-5-6-7 + 8 + 9)

11

加上:营业外收入(表1中填写)

12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表2)

13

3.总利润(10 + 11-12)

应税收入的计算

14

加上:增加税收调整(填写表3)

15

减少:税收调整减少(填写表3)

16

,其中包括:非应税收入

17

免税收入

18

减少收入

19

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益

20

额外扣除

二十一

扣除应税收入

二十二

加上:海外应税收入弥补了国内损失

二十三

税后调整后收入(13 + 14-15-19-21 + 22)

二十四

减少: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表4)

25

应税收入(23-24)

应纳税额的计算

26

税率(25%)

27

应付所得税(25×26)

28

减少:所得税减免额(填写表5)

29

减:所得税抵免额(填写表5)

30

应税金额(27-28-29)

31

加上:针对海外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表6中的填充)

32

减:海外收入的所得税抵免(表6中的填充)

33

实际应交所得税(30 + 31-32)

34

减少:今年累计的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

35

其中:收缴预付税款的纳税人总部

36

汇总由总部的财务调整预先支付的税款

37

汇总纳税人总部所属分支机构所分摊的预付税款

37-1

:其中:本市分支机构在本市总部所占的预付税款额

38

合并税收成员企业的现场预付款比例(母子系统)

39

综合纳税人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

40

今年应缴纳(退还)的所得税金额(33-34)

补充信息

41

往年多缴的所得税额今年已扣除

42

上一年的上一年应缴未付所得税

我想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填写的”,以及该国的有关税收法规,是真实,可靠和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纳税人的公章:

经理:

声明日期:年月日

机构声明的机构公章:

经理和执业证书编号:

代理商声明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的特殊邮票:

受让人:

接受日期:年月日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说明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通过支票帐户收取和收取公司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填写有关内容,例如计算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所附信息。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表标题项

1.“税收期”:正常营业的纳税人,填写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开始营业,请填写实际的生产经营月份同年12月31日;如果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纳税人应自日历年的1月1日起至实际停业或法院作出决定并宣布的当月月底报告。破产;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应当从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第一天起至实际停业当月的月末报告。或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的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所述的纳税人全名。

(2)表面物品

该表基于纳税人的总会计利润,而“税后调整后调整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是在加减税额后计算得出的。会计和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包括收入,扣除额,资产等的差异)反映在税收调整项目的详细清单中(附件表3)。

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税收入的计算,应税金额的计算和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计算和报告。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来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和报告。

通过附表1(1)“收入表”和附表2(1)“成本和费用”中的相应列,在“总利润”部分(工商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费用表”填写报告;金融企业的纳税人,分别填写附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附表2(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应栏;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和其他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项目详细清单”和附表II(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政府单位” -企业单位”填写“支出项目明细表”的相应列。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收入的计算”中的项目(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项目除外)应通过所附表格的相应列进行报告。

3.“补充信息”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的纳税年度的扣税或入库金额,以对税收来源进行统计分析。

(3)行描述

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总收入。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对于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应通过附表1(1)“收入明细”计算并填写报告;对于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计算并填写报告;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企业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I(3)“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进行计算和报告。

2.第2行“运营成本”项目: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总成本。本行根据“主要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一般工商企业的纳税人通过第二种形式计算和填写。(一)《费用表》;金融企业的纳税人以第二种形式(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表》计算和填写;公共机构和社会团体2.纳税人,例如私营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应通过附表2(3)“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进行计算和报告。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所产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生意活动。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4.第4行“销售费用”:填写纳税人在出售商品和材料以及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银行根据“销售费用”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5.第5行“管理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和经营而发生的管理费用。银行根据“行政费用”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6.第6行“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筹集生产和运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筹款费用。银行根据“财务费用”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报告纳税人因提供各种资产而产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金额计算并报告。

8.第8行“公允价值收益”:填写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对冲业务等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9.第9行“投资收入”:以各种方式填写纳税人的投资,以确认产生的损益。本行根据“投资收益”账户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以上各项计算并填写。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本行根据“营业外收入”帐户的金额进行计算和报告。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应当按照附表1(1)“收入明细”中的有关项目完成计算和报告。金融企业的纳税人应当按照附表1(2)“金融企业的收入明细”中的有关项目完成计算和报告;纳税人,例如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应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进行计算和报告。

12.第12行“非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营业外支出”帐户的金额计算并报告。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计算附表2(1)“费用支出表”的有关项目;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计算附表2(2)《金融企业费用支出表》的有关项目;纳税人,如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应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进行计算和报告。 。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

14.第14行“增加税项调整”:报告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和税法不一致,并增加税项调整的金额。世界银行通过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后的增加额”一栏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率调整”:填写纳税人不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税法规定,并减少税额调整量。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少额”列。

16.第16行“非应税收入”:填写包括在纳税人总利润中但不征税,法律收取的管理费,也不包括在财务管理,政府中的财政拨款资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应税所得。世界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一(3)“机构,社会组织和非企业私营单位收入明细表”。

17.第17行“免税收入”:填写已计入总利润但免税的纳税人收入或收益,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合格居民公司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权益投资收益;从居民企业获得与机构和市场实际相关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来自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一行。

18.第18行“减少收入”:使用“补偿目录”中指定的资源,填写纳税人生产的不受国家限制和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所得税综合利用”为主要原料获得收入的10%。世界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5中“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六行。

19.第19行“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减少或免征公司所得税的收入金额。世界银行通过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第14行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20.第20行的“额外扣除”: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方面产生的研发费用,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受雇者支付的工资国家鼓励的人符合税收要求的批准基于支出额的一定百分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银行计算并填写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9行。

21.第21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对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则可以投资其70%的股权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持有当年起2年。如果当年的抵扣额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额。世界银行通过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第39行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22.第22行“海外应纳税所得额以弥补国内损失”:填写纳税人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弥补国内损失的金额。

23.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纳税人调整后的收入。

当此表的第23行小于0时,它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额;如果此表的第23行> 0,则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

银行填写附表4第6行“损失的公司所得税详细清单”的第十列。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

此银行不能为负数。在此表的第23行或根据上述各行的顺序计算结果。这条线是负的,并且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28.第28行“所得税减免”: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收法规实际减少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包括该国需要的小型和低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支持,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之间的差额,以及企业所得税其他减免税额。世界银行通过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第33行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29.第29行“贷方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在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方面的投资。设备投资的10%可以来自公司当年应支付的信用额度应支付的所得税额;如果当年的信用额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该信用额。世界银行在附表5“税收优惠的详细清单”的第40行进行了计算并报告了这一情况。

30.第30行“应付税款”: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在国外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信用额度,则应根据在国外缴纳的实际所得税额来申报“外国所得税信用额”。大于信用额度的,按照信用额度上报。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可以将当年税收抵免后的余额用于抵扣未来五年内年度信用额度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实际所得税”: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34.第34行“当年累计的实际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当年纳税年度累计的每月(每季度)所得税付款。

35.第35行,“纳税人总公司支付预付的税款”:报告了总纳税额的主要纳税人总公司每月累计预付了在总公司所在地支付的所得税(按季度)。

随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6.第36行“总公司对国库进行的财政调整所支付的税款汇总”:报告总税款的总公司已在每月(季度)在总公司的地点进行了财政调整,并已预先支付了税款根据税法规定特别帐户所得税。

随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7.第37行“纳税人总部汇总到的分支机构共享的预付税款摘要”:报告了总纳税额的分支机构已在其所在地累计分配了预付所得税。每月(季度)分支。第37-1行“本市总部分支机构影响的预付税额”:填写本市总部在本市的分支机构的分配(包括本总部独立的生产经营部门作为分支机构)预付税款。

随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8.第38行“合并税(母子制)会员企业的现场预付款比例”:填写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会员企业支付的现场预付款比例根据税法规定的合并税(母子制)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人企业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合并纳税人的成员公司已按月(季度)累计预缴每月所得税。

40.第40行“今年应交所得税(可退还)”:填写当期纳税人应交所得税(可退还)。

41.第41行,“本年度前一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纳税人的上一个纳税年度结算,并支付本纳税年度尚未退还并支付的多缴税款所得税额。

42.第42行“上一年存储在库房中的未付收入额”:填写纳税人的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损益调整税,上一个纳税年度的预付税款的第四季度和结算支付的税款应计入当期纳税年度的国库所得税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1(1)第2行或附表1(2)第1行或附表1(3)第2至7行的总计。

2.第2行=附表2(1)的2 + 7行或附表2(2)的1行或附表2(3)的2至9行。

3.第10行=该表的第1-2-3-4-5-6-7行+ 8 + 9。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45行或附表2(3)的第10行。

6.第13行=该表的第10 + 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计。

8.第15行=附表III第55行的第四列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1(3)的第10行或附表3第14行的第4行。

10.第17行=附表5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5行。

14.第21行=附表5的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的第7栏总计。(当此表的第13行+ 14-15≥0时,此行= 0)

16.第23行=该表的第13行+ 14-15 + 22。

17.第24行=附表IV的第6行第10栏。

18.第25行=该表的第23-24行(当该行<0时,请调整第21行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23-24时行≥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该表的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5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5的40行。

23.第30行=该表的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的总计+附表六第15列的总计或第17列的总计。

26.第33行=此表的第30行+ 31-32行。

27.第40行=该表的第33-3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