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的工资增加合理,则成本和支出会增加,税前可扣除项目的增加会减少所得税,即减少企业所得税。
由于公司的员工薪水通常很高,因此薪水的增加意味着公司每月将不得不花费越来越多的现金。因此,必须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公司所得税中提到的工资和薪金是指公司每个纳税年度向公司工作或雇用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结束加薪金,加班费以及与雇员任职或工作有关的其他费用。此外,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安装人员的工资,只要是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应税工资的扣除额。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企业的合理工资,这意味着已经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的税收和薪金制度被取消,有效地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减少。但是,允许扣除的工资和薪金必须是“合理的”,显然不合理的工资和薪金是不可扣除的。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细则》相匹配的《工资减免管理办法》来澄清“合理性”。
工资标准为应税工资。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为应税工资*相应比例。
利息支出是同期的银行贷款利息。
商务招待费是营业收入的五分之一(1500万元人民币),是一千万分之三的十分之一(1500万元人民币)。非公益性捐赠得到全面调整。
广告支出占营业收入的2%,特殊行业占8%,制药业占25%。
赞助支出已完全调整。
除特殊规定外,公益捐赠为税费调整前收入的3%(非金融企业)和1.5%(金融企业)。
折旧和摊销费用是税金标准。
坏帐准备金是应收帐款帐户余额的三千分之二。
禁止在扣除税款之前全面调整罚款,罚款和滞纳金。
其他准备工作已全面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