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采用原始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权利的优惠政策。
营业执照副本
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公司章程的副本
租赁合同的副本
验资报告副本
帐户,凭证,对帐单(最好是EXCEL计算机帐户,固定资产折旧表)
现金库存表,12月银行对帐单
增值税申报表(一月和十二月)
一年期纳税申报表摘要表
企业所得税:上一年度的纳税审查报告或上一年度的年度申报表;当年的四个季度收益
批准税收优惠
协议协议
授权声明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1.企业要求的税收
您属于服务业,主要税项是营业税,应按照税法核实方法缴纳:
1.主税:根据收入的5%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市建设税应按已缴营业税的7%缴纳(县镇为5%,乡镇为1%);
(2)按所缴营业税的3%缴纳教育费;
(3)地方教育附加费应按所缴营业税的1%缴纳;
3.根据分配的股息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按利润的25%缴纳。
5.此外,还有房地产税(原价的30%的折扣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汽车和船税。
2.企业要求的税收
您是商业或加工业,主要税款为3%的增值税,该税款是根据税收验证方法征收的:
1.主税:根据收入缴纳3%的增值税。
(1)城市建设税的缴纳比例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县乡镇为5%,乡镇镇为1%);
(2)教育附加费应按所支付增值税的3%支付;
(3)地方教育附加费应按已缴增值税额的1%支付;
如果每月销售收入低于5,000元,则免征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