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损失企业所得税调整-债务重组的企业所得税扣除规定

提问时间:2020-04-29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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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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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损失能税前扣除吗

债务重组损失应计入坏账损失范围。企业的实际债务重组损失,必须以国税发[2009] 88号文件第八条的规定为基础,并在税法终止后45日内报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在税前扣除。年。。

关联企业之间债务重组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转让。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将资产转移给关联企业允许对附属企业提供贷款或担保而造成的损失或债权的损失,可以扣除,但企业应作出特别解释,同时发布中介机构发布的特别报告,并相关辅助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关联方之间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所得税前以特别声明的形式予以扣除。同时,应当提供中介机构的专门报告和有关认证材料。有关认证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有关会计信息和原始凭证;与经济行为有关的商业合同;内部批准文件和有关情况说明;法律代表,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的声明;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重组收入的税收等。

债务重组损失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债务重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第4条第4条规定,除非债务人(企业)使用非现金资产还清债务,否则应将其分解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现金资产的转让,除非企业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或清算。债务(企业)应确认转让相关资产的收入(或损失),以偿还两个相当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债务的经济企业的所得税处理;

第6条规定,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现金和非现金资产,其少于债务偿还债务的税收成本。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应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进行比较非现金资产的金额或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有关的税费)确认为债务重组收入,并计入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税收成本计入收到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债务重组损失,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销。

第7条规定,如果债务重组是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而进行的,则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应税费用减记至未来应支付的金额,减记的金额应确认为当前债务重组收入;债权人应索赔的应纳税费用冲减至未来应收款项,冲减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债务重组损失。

请教:企业债务重组涉及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涉及房地产债务的个人:营业税和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偿还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71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住房偿还有关债务,无论是两方(还是多方)该决定是由法院作出的。房子的所有权已转让,原始所有者也获得了经济利益(债务减少)。因此,为了让单位或个人使用住房或其他房地产来抵消相关债务,营业税应按照“不动产销售”税项征收。

根据上述规定,使用财产还清债务的个人获得了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必须为已付财产转让支付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2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房产的价格低于对外销售超过5年,将征收全部营业税;个人购置非普通住房5年以上(含5年)对外销售,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包括5年)销往国外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售或者转让其购买的房地产或者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所有收入的权利扣除购买或转让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原始价格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通过债务出售或转让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其总收入减去债务清算时的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将用作营业额。

根据上述规定,通过住房偿还债务并符合上述规定的个人可以缴纳营业税差额。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包括5年)的人免征营业税。

因此,个人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税款,例如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该条例第2条提及的收入包括房地产转让的全部价格和相关的经济利益。

结果,使用住房偿还债务的个人属于房地产转让并获得了经济利益。个人应按照住房债务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释和规定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让文件的税收范围为:由政府管理机构注册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产生的文件,以及公司股权转移产生的文件。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通过住房偿还债务,与您公司的债务清算协议涉及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本协议的双方均应按照“财产转让文件”的规定,以十分之五的税率进行贴花。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以下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从个人债务重组中获得的收入不属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