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01] 13号(2001年2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粮食储备管理公司的税收政策规定:在2003年底之前,中国粮食储藏公司及其直接粮食财政部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中国储粮公司及其直接储粮基金账簿免征印花税,中央储备粮(油)业务经营过程中订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当事人应按规定缴纳的印花税;中国粮食储藏公司及其直接储粮作中央储备粮(油)业务的房地产,土地,车辆,船舶,国家财政部门划拨的营业资金单位免征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车辆和船用税。
L5。顺德国家直营糖业基地(佛山市顺德区中国糖业储备糖业基地)
16。小塘国家直营糖厂(南海华商实业有限公司)
17。北海国家储备糖厂(广西中苏物流有限公司)
18。德阳国家直营糖厂(四川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第二,国家直属储备肉仓库
1。北京市国家直营肉类仓库(中国食品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2。大兴国家直接肉类保护区(北京中瑞食品有限公司)
3.房山市国有储备肉仓库(北京荣丰食品有限公司)
4。保定市国有储备肉仓库(中国食品工业集团保定有限公司)
5。台州国有储备肉仓库(中国食品集团台州宏达经贸有限公司)
6。青岛市国家直营肉类仓库(华富信利(青岛)食品有限公司)
3.国有储备盐库
中国盐业总公司新政206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