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销售,收入是计算出来的,不仅要支付销售增值税,还要支付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答: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使用商品,财产和劳力进行捐赠,偿还债务,赞助,募集资金,广告,样品,员工等利益或利润分配出于其他目的,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销售商品,转移财产或提供劳务。您的单位将免费将展示样品捐赠给客户。如果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则应视为对出售货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也应将其视为应缴增值税的商品销售。
当公司购买预付卡时,发票的内容通常是预付卡的销售和充值。没有商品的具体名称,处置预付卡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税前扣除。
(1)将卡交给客户并维持客户关系。
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将其作为社交娱乐费提供给客户。在公司所得税概念中,这种性质属于商业娱乐类别。购买预付卡时应使用所获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礼品明细。费用在税前扣除。
(2)购买卡是一种促销方式。
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在销售时以购买礼物的形式将其赠送给客户。例如,当他们达到一定的销售额时,他们可以提供一定数量的预付卡。礼品明细会在扣除营业税之前扣除。
(3)采购卡作为福利分配给员工。
企业购买预付卡并将其作为假日福利分发给员工。这是集体福利的性质,应根据购买预付卡和相关礼品详细信息时获得的发票从税前的雇员福利费中扣除。
(4)购买卡并自己消费。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一些企业购买了自用的预付卡,应根据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税前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发票从税前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前由相关单据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