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表是有预扣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缴纳预提税后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报告表。
17.获得本声明书的收入的日期:填写根据合同获得收入的日期,填写付款日期或付款日期。
18.汇率:填写每单位人民币兑换的外币数量,并根据该国的公开价格进行换算。
19.扣除额:在财产转移所得的收入中,填写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项所允许的金额。
20.适用税率:填写适用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收入项目的税率。21.实际税率:如果中国与企业居民国家(地区)之间在税收协定或安排中申报的收入的税率小于10%,请填写适用于该税收协定或安排的税率。其他按照税法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待遇的企业,填写优惠税期内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
22.声明人的签名:由扣缴义务人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负责人签署。
23.申报日期:在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实际纳税申报日。8.此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保留,另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参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上有明确规定,日期为
第十三条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成立当年不得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您应该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提交分配表。
2.有3个具体的计算参数,分支机构的总资产\总工资\总收入。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应根据上一年度(上一年度至一月至六月,上一年度从七月至一年度至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员工工资和总资产的三个因素计算每个分支机构。十二月)机构应分担所得税的比例。这三个因子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计算公式如下:
分支机构的分配比率= 0.35×(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的总和)+ 0.35×(分支机构的总工资/分支机构的工资的总和) )+ 0.30×(分支机构的总资产/每个分支机构的总资产)
也就是说,您需要提供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的分配表,从1月到10月不需要纳税,从第四季度开始,您的总公司需要计算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
3.建议您参考此文件。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寻求接受是令人满意的答案。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预提报告》表格的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以下实施细则的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报告收入,有时是不定期。
2.预扣代理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天内将合同或协议的副本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进行相关的预扣程序。
3.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如果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付款金额发生任何变化,应在更改后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更改。
4.当扣缴义务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该表格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并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五,扣缴义务人的债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库支付已扣减的税款,并且未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将受到“税收征收管理”第六十八条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6.此表格应以中文和外文填写。
七。填写此表单的列,如下所示:
1.预扣代理人的识别号: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确定的预扣代理人的税码。
2.预扣代理人名称:填写实际向外国企业付款的实体和个人的名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居住国非居民企业的税收识别码。
4.收入项目:填写财产转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