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香港公司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支付违约赔款企业所得税要调增吗

提问时间:2020-04-29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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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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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公司服务费是否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国内的一家公司付给香港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香港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可能也适用于上述香港公司的投诉的优惠政策包括“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安排”第10条第2款中关于股息的规定。

1.一家居民公司向另一名居民支付的股息可以在另一人中征税。

2.但是,也可以根据支付股息的公司所在居民的一方的法律对这些股息征税。但是,如果股息的实益拥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征收的税款不应超过以下要求:如果实益拥有人直接拥有至少25%的股息支付公司股份,则为5%总股息的在其他情况下,则为总股息的10%。

但是,前提是要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81号)的规定,其中包括:

1.香港公司是香港居民公司。

2.公司股息支付的实益拥有人是香港公司。

3.在获得股息之前,香港公司必须在连续12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占有公司所有股东权益和有表决权的股份的25%以上。并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申请减免。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试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国税发〔 2009]第124号)。

支付的违约金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原因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清单”中填写了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的说明。第19行:第1列“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在当期损益中没收的财产的罚款,罚款和损失的会计计算,不包括根据经济合同规定的纳税人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用。

3.根据上述文件,企业应对罚款产生的业务和罚款进行详细的判断,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政罚款,主要基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大的合法性和强制性,例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此类罚款不可抵扣,需要在公司所得税之前增加。

4.另一种是主要基于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的经营罚款,以惩罚公司业务活动中的违约行为,例如违约金,银行罚息和诉讼费。这样的罚款是可扣除的,不需要在公司所得税之前增加。

5.也就是说,该合同的违约金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