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A类所得税公司,即通过审计收取所得税的企业,就必须填写。
第三是其他法规规定的其他员工福利支出,包括丧葬补贴,养老金,安置费,家庭旅行费用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资,需要进行税收调整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可以扣除企业产生的合理工资支出。也就是说,在所得税的结算中,应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或支付金额,以及2008年以前的限额扣除规定,扣除工资和薪金支出范围中应包含的上述金额。被取消。提取额大于发行额的部分,不予扣除,增加收入。
(2)额外扣除工资和薪金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从事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优先发展指导原则(2007)》规定,该项目的研发活动,实际在职人员直接参与。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研发活动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70号)第1条第1条根据实际扣除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额可以加到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的100%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