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扣除企业实际取得的与获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税法规定,所有税前可以支付的费用都可以扣除收入并影响公司所得税。详细了解税前扣除方法。许多内容将不在此处重复。
费用发票不能抵扣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可以用作计算存货成本和其他费用的扣除额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中所占百分比为12%的公益捐款。一个
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再按照税法规定扣除扣除的税款和抵免额后的余额该税收优惠法应为纳税。一个
第二十三条企业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其在国外支付的下列所得的所得税,信用额度是按照本法规定计算所得的应纳税额;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您可以使用年度信用额度来抵消未来五年本年度可抵扣的税款余额: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并获得在中国境外但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联系的应税收入。一个
第三节扣除
第27条企业所得税第8条是指相关支出,是指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述的成本合理支出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活动相符的必要且正常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二十八条企业的支出应与利润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区分开。利润性支出在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分期扣除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能在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或由支出形成的财产,不允许扣除或计算相应的折旧或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实际成本,费用,税项,亏损和其他费用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述的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售商品成本,业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述的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支出,管理支出和财务支出,但已计入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支出除外。成本。
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的税收,是指企业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和附加费,但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可扣减的增值税。
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生产和经营中固定资产和存货所产生的损失,例如库存损失,损害,报废损失,财产损失。转移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所蒙受的损失,应在扣除责任人的赔偿金和保险赔偿金后,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予以扣除。
企业已将其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完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但成本,费用,税费和亏损除外。。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雇员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终薪金增加,加班费以及与雇员的任命或雇用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可以扣除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允许企业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为特殊工作人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还为投资者付款。或员工商业保险费不可扣除。
第37条允许扣除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不需要资本化的企业的合理借贷成本。为规定的公益事业捐款。
第52条《实施细则》第51条所指的公益社会组织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例如基金会和慈善组织:
(1)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而不是为了牟利;
(3)所有资产及其增加值归法人所有;
(4)收入和营业余额主要用于满足成立法人目的的业务;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属于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6)不从事与成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拥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53条允许扣除企业产生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公益捐赠。
年度总利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54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6)款是赞助支出,是指企业产生的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支出。
第55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7)款所指的未批准准备金支出是指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等待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