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前后的差额,后者=实际应交所得税。也就是说,应税收入* 10%。
当前的政策是扩大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小型盈利性企业的范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年度应税所得上限从30万元增加到50万元。并以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所得税税率实质上为10%。
财税〔2017〕43号: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的小规模赢利性企业,其收入减去应纳税所得额的50%,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指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从事该国非限制和禁止产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