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国税法计算的企业境内外收入应纳税额
应交税费=(100 + 50 + 30)×25%= 45(万元)
(2)A国和B国的扣除限额
国家A扣除限额= 45×[50÷(100 + 50 + 30)] = 12.5(万元);或50×25%= 12.5(万元)
B国扣减限额= 45×[30÷(100 + 50 + 30)] = 7.5(万元);或30×25%= 7.5(万元)
A国支付的所得税为人民币100,000元,低于可以完全扣除的扣除额人民币12.5万元。
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0,000元,高于扣除额度75,000元,本年度不能扣除扣除额度超过15,000元的部分。扣除额可以在未来5年内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