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
根据《关于转让无增值税企业全部产权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企业的全部产权转让是全部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工。涉及企业全部产权转让的应税货物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4.企业整体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是否适用,资产转让所得免征增值税?[答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拆分是指部分或全部分离。公司(以下称为拆分公司)的资产将分割后的企业的股东转移到现有或新成立的企业(以下简称“单独企业”)中,以换取分割后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付款,从而实现了企业的合法分割。
(五)为使企业分离,当事各方应处理以下规定:
1.分立企业应当按照分立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移损益。
2.分立企业应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计税基础。
3.分割后的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获得的对价应视为分割后的企业所分配的对价。
4.当拆分企业不复存在时,拆分企业及其股东应按照清算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5.与企业分离有关的损失不得结转以弥补彼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无增值税企业全部产权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 420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规则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进口货物。企业所有产权的转移是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力的整体转移。因此,涉及企业全部产权转让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内,不征收增值税。它不属于企业所有产权的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其分支机构转让给现有企业,并且将被分割企业的股东交换为被分割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以实现企业的合法分割。它不属于企业所有产权的转让。因此,拆分企业应当按照拆分后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的利得或损失。分割后的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当视为分割后的企业分配的对价。此外,转移分支机构的原始税务登记应通过取消税收程序并进行税收清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下列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行为被视为商品销售: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用作投资并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 191号)第1条规定,对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作为股份的投资,与接受投资人的利润分配以及共同投资,不征收营业税。风险。
第2条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其分支机构转移到现有企业,并且拆分企业的股东交换非股权付款。转让资产收入1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应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如果将拆分企业的股东换成拆分企业的股权,则所涉及的货物应视为货物销售,并应缴纳增值税。房地产没有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