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告诉老板。
属于租赁,要去当地纳税,公司与车主签订了租车协议,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将原始合同和单位以及车主的身份证件交给当地税务局,
似乎没有问题,但检查仍然存在问题:1.由于汽车是雇员,因此您不能以“雇员”的名义开具发票,而只能写一张贷款单。但是,一旦我写了这笔贷款,问题又来了:这么大的一笔钱,谁同意,还款期是多少,张三借了钱,李思借了钱,通常您的公司是如何借钱的,等等。会计是独立的吗?如果经过核实,有必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问题,应明确);如果人们认为这是“进入私人口袋”,那自然是什么,谁负担得起? 2,公司必须支付租赁费,个人必须持有租赁协议,将贵单位的付款证明(加盖公章)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税务局申请开票,并缴纳税款。租金收入不属于您单位的预扣范围。风险太大!建议:不要这样做,应该怎么做,不要自找麻烦,迷失自己,无法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