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资与缴纳社保节税方案

提问时间:2019-10-2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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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2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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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总额是否包括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

不包含。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及拖缴社会保险的问题

可以看出,雇主是极不负责任的。

您不必担心,可以使用法律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会保险是必要的,它是强制性的保险,因此您可以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没有结果,可以有效地解决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和投诉的问题。

的证据是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工资,徽章等。

通常,您需要弥补所欠的月份。

是根据部门的总体社会保障计算的,计算如下:

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8%

养老保险:个人8%和12 %的单位;

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2%;

工伤保险:个人1%,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没有,单位为1%;

公积金:个人的3.5%,单位的3.5%。

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例如,工资是6000元。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现本人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请问该怎么做?

1.如果社会保障合同未全额支付,则无法根据此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工仲裁,并要求全额支付社会保障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38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没有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直辖市劳动者上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文所用的术语“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工人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之日起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劳动报酬。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按无固定期限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这里的“社会保险支付”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理解为是完整的。如果公司已经付款,但还没有全额付款,则不应将其视为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够。因此,员工无权单方面撤销(即不写辞职报告,说离职权),也无权获得经济赔偿,甚至不能赔偿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