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取得的所得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⑴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少于1000元(含1000元),按预扣税率3%%全额扣款;(各地规定可能不同)⑵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以上,不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依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扣款;⑶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的费用后依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扣款。支付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时,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并按规定给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也可凭雇佣单位支付劳务报酬的证明、劳务协议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向取得报酬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
个人收入调节税又称个人所得税,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应税所得(>=) 税率
1 - 3%%
2 1,500.00 10%%
3 4,500.00 20%%
4 9,000.00 25%%
5 35,000.00 30%%
6 55,000.00 35%%
7 80,000.00 45%%
比如你的税前工资是10000,个人社保1000,税前工资9000,减除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3500之后为:5500(应税所得)
应纳税额=1500*3%%+3000*10%%+1000*20%%=545元,实际发到手的工资为10000-1000-545=8455元
现在已经没有个人调节税这个税种了,规范的应该叫做个人所得税,在商场购物时抽到的奖品或者奖金,超过5千元的,按偶然所得的20%%征收,不超过5000元的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