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收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额。
2,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3.与企业和机构订立合同的个人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4.劳动报酬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额(4000元以下)=(每收入收入-800元)×20%
5,劳动报酬所得(每项收入不超过4000元) =(每次收入为-800元)×个人所得税报酬收入(每项收入超过4000元)的20%×(1-30%)= [每笔收入×(1-20%) ]×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每项收入不超过4,000元)=(人均收入-2000)×20%许可证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每项收入超过4000元)= [每股收益×(1-20%)]×20%
7,利息,股息,股利,财产所得转移,来自意外收入的个人收入和其他收入=人均收入×20%
个人收入调整税是在中国定居并取得个人收入的中国公民征收的一种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整税的纳税人是具有中国国籍,户口登记并居住在中国并已获得规定税率标准的收入的公民。
个人收入调整税是根据所得收入减去规定标准后的余额计算的。纳税人拥有许多应税收入,其工资,薪金收入,承包合同。分包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按月计算,其他应税收入按时间计算。
个人收入调整税已纳入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方法:月薪计算和年终奖金计算:
1。根据2011年6月30日通过的月薪计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月薪计算方法为{{} }税后收入=税前收入-(个人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500元)×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应税收入=税前收入-(个人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系列税率(%)
1 3
3不超过1,500元2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
4超过9,000至35,000元25
5部分超过35,000至55,000元30
6部分超过55 30,000元至80,000元35
超过80,000元45
的7个部分(注:此表中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减去3500元并扣除的其他扣除额。)
2。年终奖金的计算
根据发布时间:2005-1-21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一次性一次性红利等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员工的月薪为月薪3500元以上,则适用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下列项目可以减少个人调整税的增加: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部和科技部文化成果奖励等;
2国库券的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在国家银行,信用合作社和邮政中的储蓄存款利息;
4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5福利,退休金,福利;
6项保险索赔;
7名军事干部和士兵的过境费,复员费;
8按国家/地区对干部,员工的房屋安全费,退休金,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干部生活津贴的统一规定;
另外9项由财政部批准的免税收入。
个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减去应纳税所得额的60,000元。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和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性收入,扣除五千元费用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收入,劳动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每笔收入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营业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手续费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减去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的支出,是应税收入。
(6)利息,股息,股息收入和意外收入,以及每笔收入的应税收入。
劳动报酬,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余额是扣除收入的20%后的收入金额。报酬的收入金额计算为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慈善事业,例如教育,扶贫和扶贫。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来自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国务院规定,慈善捐赠的税前扣除额应当全部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范围和范围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的标准;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大医疗保健,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其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决定,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记录。
扩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条第十三条法律,包括按照国家规定个人支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递延税项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应为居民个人纳税年度的应税所得限额;如果纳税年度不可抵扣,则年度抵免不得结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