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税收筹划,无形资产摊销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18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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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8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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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位高手帮我写篇会计税收筹划论文的开题报告,万分感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已成为纳税人财务管理或整体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计算中遵循的特定原则和企业采用的特定会计处理方法。中国的会计政策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强制性会计政策:诸如会计期间的划分,簿记的货币,会计报告的组成和格式等。特定业务遵循的会计政策,例如,关于各种资产(如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的规定,收入确认原则,各种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债务重组和非货币交易原则。这些是公司必须遵循的,不受税收计划的影响。另一种类型是可选的会计政策。例如,具体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①坏账准备的确定方法和比例由企业确定; ②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由企业决定; ③投资结束时,采用较低成本和市场价格法,即可以采用总投资,类别和单项投资计提; ④库存评估方法可以选择FIFO,LIFO,加权平均值,移动加权平均值,确定个人评估方法; ⑤股权投资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 ⑥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可以选择平均寿命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和估计净残值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所得税的计算可以选择应付税法和税收影响会计法。在税收影响会计方法中,可以选择递延方法和债务方法。

由于这些替代会计政策以及公司会计惯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它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执行的空间。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首次选择经济业务,以及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和使用新会计政策而导致的原始会计政策的变化。在国家会计准则的指导下,企业应选择能够适当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结合实际情况的某些会计准则,方法和程序。这是会计政策的选择。在各种税收筹划中,税收筹划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与会计制度关系最为密切。并且不受外部经济技术条件的影响。计划成本低廉,易于操作,一般不会改变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方式。因此,企业将越来越重视使用会计政策选项进行税收筹划。同时,随着中国公司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它们正朝着统一和国际化方向发展,从而扩大了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中国税收筹划会计政策选择空间将继续扩大。

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会计划税收,不能简单地考虑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我们必须考虑到所有方面。通常,在选择会计政策时,税收筹划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①选择税收筹划的会计政策时,公司必须遵守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不仅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 但是也考虑到企业各个方面的利益和要求。②根据公司的业务目标和政策,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来实现其目标。可以说,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目标和执行企业政策的一种手段。③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己的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会计政策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法定范围内尽量减少自身的税收支出,并获得最大的节税收益。因此,企业通常通过选择两种方法来获得节税利益,即税收负担少的税法和递延税期。在下文中,分析了在选择会计政策选择的多个方面时采用的税收筹划方法,以增加对该税收筹划方法的了解。

1.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摊销中的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因此,折旧或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越少。中国的会计制度允许使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总年数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由于折旧方法不同,折旧额每年都不同,从而导致每年所得税额和时间的变化。选择折旧方法时,企业应考虑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即已获得多少税收筹划收入。加速折旧法将所得税的一部分递延,原因是前期的折旧额较大,而后期的折旧额较小,这等于从该国获得了无息贷款。因此,相比之下,使用加速折旧来加速折旧是一种有效的节税方法。此外,尽管公司财务系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限进行了分类,但仍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没有明确折旧或摊销期限的资产,可以选择较短的期限,以尽快折旧固定资产并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也将递延税项。

2,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根据审慎原则的要求,对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企业不得故意增加或减少减值准备。目前,对于各种减值准备的允许扣除额没有具体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灵活地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增加税收计算中的可抵扣额,以获得尽可能多的税收节省收益。因经营环境变化(如原材料价格上涨,投资存货和债券升值以及子公司业绩改善)而相应拨备仍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处理,拨备计入利润一年。。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由于内外资企业对接受无形资产捐赠接受不同的税法规定,因此内外资企业接受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税收规定也有所不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内资企业捐赠的无形资产不进行价值摊销(即不扣除税前摊销额);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摊销价值。这造成了永久性差异,应在年底进行所得税调整。外国公司是否接受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或其他非货币资产的捐赠,都可以摊销价值,应计折旧或结转成本。如果根据税法和会计准则计算的金额不同,则该差异为时间差异。。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根据纳税人向国家或其他单位支付的转让费确定,但其价值摊销以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为准。税法规定,摊销期限不得短于使用期限,纳税人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平均摊销。《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的法律,合同或应用没有规定使用寿命或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十年。企业会计系统不为合同提供利益。法律或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10年。尽管税法和会计法规以10年为界,但一个是下限,另一个是上限。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减免办法”规定,无论是购买商誉还是自制商誉,企业均不得摊销价值,即,即使在会计处理中将其摊销也应将其摊销。摊销金额在征税之前也不能扣除,必须进行税收调整。作者认为,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在会计中最好不要认出自制的商誉,也不要高估外包(合并)商誉。

24.无形资产投资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措施”规定,纳税人的外部投资成本不得折旧,摊销或直接扣除为投资的当期费用。从转让收入中扣除以计算转让收益或损失。因此,企业在境外投资无形资产并由无形资产转为长期投资后,不得在投资期内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企业投资尚未核算的无形资产,应当首先确认为无形资产,然后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核算。这里有两种情况:

首先,由于原始的研发费用已计入当期损益,并且尚未确认为无形资产,因此现在要将其投资为无形资产,企业必须首先确认其账面价值,然后按确认价值记入“无形资产”帐户,并记入“管理费用”帐户。

第二是外国人最初通过分配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先交纳土地出让金,当然要按实际交纳的价款核算,基本上没有税收筹划的问题。

25.无形资产转移

有两种转让无形资产的方法:一种是转让使用权,另一种是转让所有权。在转让过程中,除双方根据转让合同金额计算的印花税外,转让人还必须根据转让金额计算营业税和城市建设税。仅根据转移的数量转移使用无形资产的权利,借记“银行存款”和其他科目;根据转移的金额将应付的营业税贷记到“应付税款(应付营业税)”科目,并将差额贷记到“外部业务”收入”帐户。转移所有权时,根据转移的无形资产的转出金额记入“银行存款”账户,根据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并根据减值准备计入“无形资产”账户。摊销价值将“应付税款(应付营业税)”等帐户记入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和应付营业税,将“营业外收入”帐户记入贷方,或将“营业外支出”帐户记入转账净利润或损失。如果将无形资产交换为其他非货币资产,则印花税将根据买卖两个合同计算。

除了转让无形资产外,转让人还应根据转让金额缴纳营业税。作为退货,记录的金额可能包括消费税,具体取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状况以及库存还是固定资产。反映增值税。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在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时,应当扣除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和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转移企业之前,有必要充分考虑不同转移方式的企业税收负担,以使整体税收负担最小,并从转移中获得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