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发放一年期奖金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从征税的角度来看,上述一次性奖金具有以下计划空间:
2.副经理的职务为:每月预支薪金1255元,可以带薪支付,可节省个人所得税753元。
3.普通员工职位:薪金税率为3%,奖金税率为20%,并且可以计划为月薪税率3%和一次性奖金10%,这与上述原理相同。每月奖金955元,支付的奖金个人所得税为343.8(按月扣除工资)+ 4249(一次性扣除)= 4592.8元,可节省5852.2元的个人所得税。
在税收筹划中,应充分应用税收政策,以将税收政策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1.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扣除税前费用,即1元的研发费用为税前1.5元。
2.财税[2006] 88号文发布前,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超出部分在当年及以后年度不予扣除,亏损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不能再进行其他扣除。财税[2006] 88号文发布后,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不可抵扣的技术开发费用可以结转并从当期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随后的几年。扣除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3.财税[2006] 88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的用于研究开发的新仪器设备,其单价在30万元以下的,可以分为一次或一次。它包括在成本中,并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当单独管理,不计提折旧。单价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一旦确定了特定的折旧方法,就不能随意更改。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在2006年1月1日以后购买用于研发的,享受这些政策的仪器设备,并应以填写购买发票的时间为准。
4.企业产生的符合附加抵扣条件的技术开发费用应归入“管理费用”科目,而不能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中随机收取。主题,否则将会发生重复扣减的问题以及税务机关不承认的风险。
5.除“管理费用”以外,还可以扣除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作为技术开发费用。
税基是“税基”。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税收筹划,即相应税收的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越小,所支付的税款越少。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允许的扣除额-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损失。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要减少应税收入,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收入和税前支出。
首先,收入计划
(I)规划不同的收入定义
总收入包括企业获得的各种货币和非货币收入; “非应税收入”不构成应税收入,特别是指财政拨款,包括在财务管理中的行政和机构费用,政府资金等。属于财政资金的收入; “免税收入”已构成应税收入,但被免税,是指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以及股息收入。因此,在选择海外投资方式时,企业可以考虑直接投资国债或合格的股票和债券。例如,企业可以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政府债券,而无需将其存入银行,从而增加了免税收入。({}}(II)分期用于确认收入计划《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基于应计制。下列业务活动的纳税人收入可以分阶段确定,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如果货物是分期出售的,则可以根据购买者应当确定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格;持续一年以上的建造,安装,组装工作和提供劳务,可以根据完工进度表或已完成的工作量确定; (三)为多家企业加工,制造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年收入可以根据完成时间表或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
分期确认收入的基本原则是使合法收入时间与实际收入时间一致或晚于实际收入时间,以便企业可以有足够的现金税并享有资本差额的时间价值。({}}(3)计划不同的销售方式
产品销售方式包括现金销售,预付款销售,托收承诺或委托托收,其他企业委托的销售以及分期付款等。不同的销售方法对应于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企业可以自由选择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通常会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提供了使用不同的销售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以及确定公司税收义务时间的可能性。根据销售收入的变现时间,或迟或晚发生税收负债时,它提供了使用税收保护(延迟税收)的计划机会。
(四)其他收入的所得税计划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并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收入。减法收入是指企业以“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中指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并在不受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国家生产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获得的收入。国家和行业标准。总额。生产原料中上述原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目录》规定的标准。
2.税前支出计划
使用企业所得税法来计划税前支出是企业所得税计划的重点,并且计划空间很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在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包括费用,支出,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规划“三项费用”
“三费”是企业产生的商务娱乐费用,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的缩写。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商务娱乐费用应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产生的合格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和税务部门。扣减是允许的部分结束;扣除额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在实践中,一些企业的商务娱乐费用,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经常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额,导致无法扣除税前全额,增加了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守税收法律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可抵扣费用的金额。对于有扣除额的支出,应使用足够的标准以达到规定的限额。在日常财务工作中,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计划:
1.建立具有独立会计核算的销售公司以增加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