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三个目标:①减少税基,运用各种政策减少税收计算额; ②降低税率,无论是所得税还是流转税,都有操作空间,一种是要实现清晰的会计核算,并将高低税率分开二是找出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特定产品和特定经济事项的优惠政策。 ③延期纳税和税收筹划可能无法减少应纳税额。延迟纳税也很好。
税收筹划是一个吸引许多会计师的话题。你为什么这么说由于进行了税收筹划,会计师感到其价值得到了提高。现在,许多公司都要求会计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如何创造价值?最容易想到的方向有两个:第一,合理计划公司的资金,使资金构成收入的一部分;第二,做好税收筹划,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结果,税收筹划突然变得更高了。
会计师对税收筹划有许多误解。第一个误解是,税收筹划旨在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税收筹划可能不会减少企业的税收。第二个误解并不能清楚地区分税收筹划和逃税。第三种误解不了解税法本身。当其他人很好地使用该政策时,他们错误地认为这是税收筹划。让我谈谈这三个误解。
误解1:税收筹划肯定会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吗?
不必要。税收筹划的目标可以是三个:
首先,减税基础。如果在纳税时税基为100万,并且您找到了将税基更改为90万的方法,则计划成功。
其次,减税。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所得税还是营业税,都有一定的营业税减免幅度。让我们先谈谈所得税。一些企业和一些地方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不一定总是25%。此外,流转税在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率分为多个层次。如果产品设计可以清楚地区分高税率和低税率,则可以将部分收入应用于低税率。然后,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产品和特定事项都可能具有特定的优惠政策。只要可以使用足够的优惠政策,税率就可以直接降低。无论是减税基数还是减税率,企业绝对可以减轻税负。
第三,延税。尽管应纳税额没有减少,但可能会延迟纳税。例如,正常的纳税应在3月,但是通过计划,它将在明年3月,这对公司也非常有利。这也是一个成功的计划。
这是我要谈的对税收筹划的第一个误解。也就是说,税收筹划必须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他们可以延迟纳税,那么它们也是成功的税收筹划。
误区2:没有明确区分税收筹划和逃税。
有人说,税收筹划和逃税大不相同。我认为这是一个夸大的说法。实际上,两者之间有相似之处。有什么关系首先,从心理上讲,我想少付给税务局。其次,这两种方法都试图挖掘税收漏洞或寻找其他方式扭曲税收政策。操作员有自己的仔细思考,有一点技巧。就个人主观性而言,税收筹划与逃税是一致的。
有什么不同?违法程度不同。逃税绝对是非法的,税收筹划可以肯定,这不是非法的。很难说税收筹划是否非法。可能会将税收的含糊之处用于异常操作,或者对税收事项做出强有力的解释。税收筹划可能是非法的。但是这种违法行为很容易掩盖,并且可以提供牵强附会的解释,例如对税法的透彻理解,或者税法中已经存在的这种理解,但是他夸大了这种推理。从这个角度来看,税收筹划与逃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程度和性质。确实存在某些差异。
误区三:没有税法,我错误地认为不会制定税收计划。
诚实地学习税法书籍,并研究更多案例,这可能比参加税收筹划培训班更有效。
税法中有许多条款是企业通常可以享受的优惠税收政策。因为我不太记得它,所以我没有充分利用它,也没有足够地使用该政策。结果,我付了更多的税。这是工作错误。这是因为您的基本技能不受限制,并且与税收筹划无关。规划意味着所有策略都已用尽,但是有必要为企业争取一些利益并争取一些利益。如果当前的优惠政策还没有被完全理解,更不用说税收筹划了。
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价值或股东权益,因此许多纳税人都乐于计划。但是,如果纳税人原则上进行税收筹划,则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目的。根据税收筹划的性质和特点,广元信德编辑认为,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 2.事先计划原则; 3.目标原则; 4。 。全球化原则和具体内容如下:
I.合法性原则
公司税收筹划是一种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公司管理行为。纳税人调整公司的运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以减轻公司的税负并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税收筹划与逃税不同的原因是,这是符合相关国家税收法规前提的法律行为。依法纳税是每个法人和自然人的义务。国家法规不容忍任何单位或个人。国家法律不允许进行各种类型的逃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支付或未付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公司纳税人,由于征税额大,因此税基,地点,期限,税率,纳税人等是不同的。进行税收筹划时,公司税收负担可能会有所不同。另外,我们的国家税法尚不完善,不可能对每一个应税事项都规定非常致命的规定。其中,不可能通过调整商业行为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但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都是合法的,所有非法行为都不能称为税收筹划。
为了执行税收筹划,企业必须首先遵守相关的国家税收法规。这要求税收筹划的各方应熟悉各种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只有在了解和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税收筹划才能有效。。
II。事先计划原则
企业税收计划必须事先进行。一旦企业的商业活动发生,公司的各种税收义务也将产生。此时,纳税人感到税收负担沉重。任何计划都是徒劳的,无法忍受。税务部门的检查是非法行为,应事先进行税收筹划,这与公司会计事后核算完全相反。
《税收征收和管理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更改,隐藏或销毁帐簿或凭证,或在帐簿上增加支出,或不包括或扣除收入,或服从税务机关。没有通过通知申报来通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或者未缴或未付应纳税额,就是逃税。开展业务后,将承担纳税义务。目前,计划不过是更改某些原始文档而已。不可避免的时间,地点,估值方法或为该业务准备虚假业务。假货由税务机关检查。只有事先计算出各种经营行为的综合税负,并事先调整经营方法和方法,才能在不影响法律的前提下减轻公司的税负。
第三,目标原则
商业税收筹划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任务目标应事先设定。在计划之前,您必须了解和分析公司的税收环境,例如公司支付的税种,适用的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该地区的税率以及行业特征。基于此,掌握存在的问题,然后考虑计划的可能性,并制定要实现的目标。有了目标,您可以选择达到目标的方式,是推迟纳税,转移税负还是采用其他合理的避税方法来实现目标。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些公司想要增加销售量,则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达成了多少销售量,年度奖励经销商的销售量占百分比,经销商的利润是哪个百分比,则签订了合同,它成为企业的销售成本,由它产生的增值税由企业承担。只要合同中对此政策作出了价格优惠,并且该政策反映在企业的销售发票中,则应转让增值税。合理合法,减轻税负的目标已经实现。
第四,总体原则
公司税收是一项全球性任务。企业不仅要缴纳增值税,还要缴纳其他税种,如资源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减少一定税额可能会影响其他税额的增加。在这方面,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总体税收负担(或现金流出),并且在关联公司之间应特别注意这项工作。
该国在制定税收法律时还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要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不管是大笔费用还是大笔优惠政策,您都应该进行比较。我不能失去彼此。我摘了芝麻,丢了西瓜。
在上一篇文章中,“即将开始实行增值税减税,财务人员应如何提前做出反应?”(点击跳转到文章),我们讨论了如何应对未来将要实施的增值税减免,计算了不同应对方式下企业的“直接收益”,以及如何通过合同方式确保自身收益协议。
那么“直接收入”的本质是什么?实际上,税收筹划必须知道的原则之一:现金流思考。
我们进一步通过上述情况下建议的第二个选项“合同金额(不含税价)不变”进行了说明,其中假设合同不包括该税,且总税率降低了1%(该合同含税)总价格下降)设计:
假设合同金额(不含税价格)为8,620.69元(含税价格为10,000元),则仅在合同中约定合同金额(不含税价)的情况下,不约定税率。买方(甲方)没有提出任何请求或提出了降价请求。我们不同意。企业应开具15%税率的发票。在不考虑进项税的情况下,我们少交的增值税= 8,620.69 * 0.16-8,620.69 * 0.15 = 86.21元,直接收入不会增加或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假设未在上面考虑进项税。这是一个简化的计算。如果从现金流量思维计算,则完整公式应为:8,620.69 * 1.16 / 1.16 * 0.16-8,620.69 * 1.15 / 1.15 * 0.15 = 86.21也就是说,计划实施后,比实施前少收取了86.21元,但是由于最终需要缴纳此税,因此可以认为直接收入没有变化。
如果模拟操作,我们需要增加进项税考虑。如果进项税也根据此计划计算,则可抵扣额将相应减少。例如,此方案中的购买成本是售价(不含税)的80%,并且还按照此方案处理购买合同。进项税扣除额减少:8,620.69 * 0.8 * 1.16 / 1.16 * 0.16-8,620.69 * 0.8 * 1.15/1.15*0.15=68.97,表示该计划实施后,支出比实施前少68.97元,但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直接收入保持不变。
这个数字是企业的全部收入吗?当然不是,我们还需要考虑公司所得税或其他税种。这是税收筹划必须知道的第二个原则:总体计算思想。
在上述情况下,我们通过第一种情况“合同金额(含税价)保持不变”进一步说明:
假设合同金额(含税价)为10,000元,如果仅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总金额(含税价),则不商定税率。如果买方(甲方)未提出任何要求,则企业应开具15%的税额发票。在不考虑进项税的情况下,我们少缴增值税= 10,000 / 1.16 * 0.16-10,000 / 1.15 * 0.15 = 74.96人民币,直接收入增加= 10,000 / 1.16-10,000 / 1.15 = -74.96元,这意味着我们因减税而获得的直接收入约为账单金额的0.75%。
我们进一步假设此方案中的购买成本为售价(含税)的80%。使用相同的方案来调整税率,而不考虑其他收入和成本。
实施计划之前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现金流入:10,000人民币(含税)
现金流出:费用10,000 * 0.8 = 8,000元(含税);支付增值税(10,000-8,000)/1.16*0.16=275.86;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0-8,000)/1.16*0.25=431.03。
现金净值= 10,000-8,000-275.86-431.03 = 1293.11元。[这里不考虑其他税项]实施
计划后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现金流出:费用10,000 * 0.8 = 8,000元(含税);支付增值税(10,000-8,000)/1.15*0.15=260.87;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0-8,000)/1.15*0.25=434.78。
现金净值= 10,000-8,000-260.87-434.78 = 1,304.35元。
执行该计划前后的净现金价值之差为:1,304.35-1,293.11 = 11.24元,这意味着使用该计划的企业的总收入为每10,000元人民币11.24元。这11.24是实际的现金收入。
如果采用第二种选择,则企业的总收入将不会发生变化,因为收入和成本已排除税项且未发生变化。仅影响增值税,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和现金净值。这也是我们的建议。原因之一。当然,由于空间有限,我们尚未计算所有相关税金。如果您有兴趣,可以自己计算和测试。
一句话:必须全面考虑税收筹划,建议将现金流量用作税收筹划的收入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