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该修正案(草案)于29日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根据草案,该修正案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预计5000元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的“起点”将从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
草案还列出了“上升点”提出后的新特许权使用费率表。在过渡期内,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将按照新的税率表执行。
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适用合并收入)
△本表中的年度应税所得,是指根据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收益,并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收益中扣除60,000元,并进行特殊扣除和扣除。特殊添加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额。
“征税点”增加
优化税率结构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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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种收入将合并并征税
本次税收修订的主要变化是对4种收入征收了综合征税。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税收分类方法,即将个人收入分为工资,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利息和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以及财产转让收入。。
根据草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手稿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四种劳务收入都包括在综合症税的范围内。
2将
的起点提高到5,000元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基本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是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则应扣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收入的基本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
基本的降低成本标准实际上是一个通用的税收起征点,但是其含义已经改变。以前的起征点是3500元,新的起征点是它基于工资和薪金,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四个综合收入。
关于门槛,记者指出,目前的一些观点被认为是适当的,并且一些建议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许多网民建议提一万元,很多人建议定期调整起征点。
税率表
3
公布最新税率表
与先前宣布的信息相比,该草案发布了最新的特定税率表。
与现行税率相比,现行税率从10%降至3%;当前比率为20%,当前比率为25%至10%;部分收入的25%的税率降至20%。
4
增加特殊的额外扣除额
草案提出了基本收入的综合扣除标准,并阐明了当前的特殊扣除项目,例如基本个人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 。子女教育支出的规定
6月2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
除了关于税收起点的争议外,关于税率等级和特殊扣除的规定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之前,该草案已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一些代表提出了在小组审议期间进一步审议的建议。他说:「我希望进一步澄清个别收税规则,并清楚地解决这些问题。特别减免的范围和标准,同时加强对非劳动收入的收集和管理,以防止新的不公正现象。 ”
对此修订草案发表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8日。根据草案,该修订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草案还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薪金以月收入减去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计算。这意味着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纳税人可以根据新的个人税收起征点缴纳税款。
特别扣除方式如何?“如何扣除,扣除什么,要计算”
澎美新闻观察到,现行法律的修订主要集中在六个主要领域:完善纳税人法规,对部分劳动收入征收综合征税,优化税率结构调整,增加基本收入扣除额综合收入标准,建立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并增加反避税条款。
草案提议将税收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根据草案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6万元的支出以及特别抵扣,特别附加抵扣和其他抵扣后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表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声明,指出全面收入是指四个方面的收入:(1)工资收入。 (二)劳务收入; (3))手稿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实际上,除了关于税收起征点的争议外,有关特殊扣除的规定也引起了很多关注。上述说明草案指出,虽然草案提高了综合收入的基本收入扣除标准,但澄清了当前的特殊扣除项目,例如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扣除项目。依法确定,增长继续。特别减少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对于上述特殊扣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丁中立认为有必要“好好学习”。“特殊扣除额相对明确,包括三项保险和一项基金,但是为什么要加上“平等”一词呢?由于它是“特殊”,因此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教育,继续教育等,究竟可以扣除多少?我可以去私立学校吗?这应该是有限的。 ”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必须防止出现新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的问题。”欧阳长琼专员承认,有些家庭属于高收入阶层,就读于贵族学校。如果他们可以扣除,会引起新的不公。
如何扣除?该问题被认为已得到充分考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刘正奎表示,应确定特殊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法律不应留有过多的自由空间。同时,在确定范围和标准时应该易于操作,以避免繁琐的程序并防止欺诈。
“特殊的额外扣除将影响人们的消费和消费行为。”卢伟专员说,必须从范围到标准进一步完善,以符合国家的公共政策,同时体现公平性。“如何扣除和扣除什么,您必须计算这个帐户,看看可以减少多少税,然后给社会一个帐户。”
全国人大代表冯玉宝指出,如果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含糊不清,也会影响以后的收藏。社会上具有“能力”的人们将获得大量证明材料,从而为逃税提供了后门。这背离了立法的初衷。
此外,关于“其他推论”的表达,丁中立还提出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解释性文字中没有"其他推论"。”
同时,仍然有很多代表建议将独生子女对父母的抚养纳入特殊的额外扣除范围。全国人大代表周彦芳说,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7级税率仍存在争议:收入水平1000万和1亿元的调整不足
修正案草案的第3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收益税率应为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前述声明指出,就税率征收结构而言,综合所得税率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根据当前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税税率(7%的累进累进税率,从3%到45%),将每月应税收入调整为年度计算,并优化某些税率的调整。
澎美新闻指出,该草案明确列出了第7级税率的详细信息:如果年应税收入不超过36,000元,则适用3%的税率;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14.4万至3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适用25%的税率;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适用30%。% 税率;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适用35%的税率;超过96万元的,适用45%的税率。
全国人大代表杨松认为,实行3级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已扩大了较低税率的范围。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护力度加大,符合中国的国情。 ”
委员张少琴认为,个人税率修订草案将应税收入最高定为960,000,并且没有调整收入水平1000万元和1亿元。并将税率水平从10增至1000万,将10增至5000万,将50增至1亿以促进更合理和有序的收入分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持相同观点。他直言不讳地指出,累进税率的设置尚未针对收入极高的人而设计。有些人的年收入为500万,1000万甚至几千万,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如设立100万,500万,1000万等。 ”
针对这一分歧,刘振伟委员认为,我们必须掌握高收入和多种税收的“程度”。“对于高收入者,只要是合法获得的收入和缴款是相称的,就必须增加税收,但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加以考虑,并进一步研究如何体现公平合理的税负原则。是必须的。刘振伟说。
刘秀文认为,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差距。但是,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主要不是来自劳动收入,而是来自非劳动收入。
“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来看,调整收入差距的重点应该放在非劳动收入上。非劳动收入调整不当应该是最常见的个人所得税投诉。”刘修文呼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非劳动收入的收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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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金融(ID:zhenhuacaij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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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第二次审议中。根据审查草案,新的征收计划计划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一些减税政策计划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前进。
与现行计划相比,新计划有很多亮点,例如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从以前的分类税制向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转变,以及5个扣除项的加法物品等
为了透彻了解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真理与金融”编纂了每个人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该信息来自官方媒体,并且更具权威性:
1.举例说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新措施(来自新华社)
其次,如果收入为5000,有些人要交税,有些人不交税
决定草案中最先出现的“综合收入”将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税,这些税原本是单独征税的;但是为了商业收入,利息,股息,股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或有收入等仍按税收分类。
3.为什么要从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税制
中国目前实行分类税制,即对个人性质不同的收入进行分类,扣除不同的费用并以不同的税率征税。
税法修正案的最大亮点在于,它已开始从分类税制改革为全面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多年来,税制改革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而税法终于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分类税制的弊端是什么?实施全面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国家和人民有什么好处?
中国社科院经济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工资和薪金每月扣除3500元,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每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并按20%的税率征收。40%。
在整合和分类的合并税制下,综合范围内包含的不同收入项目将被合并以计算和纳税,税收负担的分配将更加公平。
此外,在整合和分类的合并税制下,自然人纳税人需要收集当年综合收益中包含的所有收益,以便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这将带来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关系的重大变化。这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意识,增强纳税人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在促进民族治理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福说,在原来的税收制度下,每赚取的收入中,收入支付单位将被用作代扣代缴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税务部门。个人基本上不与税务机关打交道。虽然这种分类税制度很容易征收,但它并未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
实施全面征税可以更好地反映个人收入的合理负担,并增强对纳税人的认同感。税法的这一修订仅将四种类型的收入纳入了综合税收计算中,而其他类型的收入仍沿用了原来的分类和征税方法。
第四,为什么将基本抵扣标准确定为5,000元?
草稿规定,居民个人的总收入,每纳税年度减少6万元,并扣除依法确定为应纳税所得额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收入。正如媒体所说,这项规定的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
自1980年将税收起征点设为800元/月以来,中国已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税收起征点进行了三次调整,2006年和2008年分别提高至1600元/月。它将增加到2000元/月,并在2011年增加到目前的3500元/月。在过去的7年中,平均工资一直在持续上升。现有的税收起征点不再适合当前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以减轻对中低收入者的压力,并增加这些人的实际收入。
为什么要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有什么依据?财政部长刘Kun在解释草案时认为,该标准综合考虑了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的提高等多种因素,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根据该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计算,获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总体上减轻了税负,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明显下降,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就税收而言,不能单方面考虑因素,而要全面考虑各项要求。除了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外,起点还应考虑个人所得税作为调整收入分配的直接税的作用。
“虽然有人认为5,000元的标准与预期有些许差异,但如果仔细计算,这项改革是一项全面的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的基本扣除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之处。还添加了其他内容。减免扩大了低等级税率的规模。也许您在税法修改之前和之后使用了10%的税率,而在此之后应用了3%的税率。这是一个全面的减税程序。 ”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指出,这项税制改革的主要理念之一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率,但与以往的改革不同,减税除了简单地提高成本扣除标准外,还采取了三项措施:
首先,费用减免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增长近43%;
第二项是增加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养老金和其他费用,以使过去的成本扣除标准“合适”全部”变成个性化扣除费用,使税前扣除标准更接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第三是调整累进税率的时间表,并将适用于3%,10%和20%三种低税率的收入水平扩大。修订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0〜3000元。“应该说,这“三管齐下”的减税措施也是税法修正案的重点之一。”
5.最高税率是45%吗?
草案规定,全面收入应征收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人认为过高的税率不利于调动高收入群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留和吸引高端人才。
那么,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当前最高税率45%的依据是什么?
的45%税率涵盖每年超过96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下部分适用于每个档案的低税率。从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调整来看,高,中,低收入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大。维持一定的税收调整率对于维持包容性发展和促进包容性增长是必要的。
“现行税法修正案草案未采纳某些人的建议,将最高边际税率降低45%至35%。我认为应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考虑。”朱青认为,除了增加收入除财政收入外,还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它可以与社会保障系统结合使用,起到“粗化”的作用。当然,税率太高不利于人才引进,但税率太低不利于矫正不正当收入分配。
朱青坦率地说,在设定个人所得税税率时,国家必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权衡。当前,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很大。基尼系数始终高于国际警戒线0.4,这已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扩大。国家迫切需要通过财政和税收措施对其进行调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还要求政府履行其再分配和监管职能。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有理由认为第二次审核草案维持最高税率45%不变。
六。为什么要添加额外的特殊扣除
草案规定,特殊扣除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养老金等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简而言之,将来在纳税时,除了要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特殊抵免外,还必须在计算特殊税额之前扣除特殊的额外抵免。工资。也可以用这样的公式表示: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6万元(起点)-特殊扣除额-特殊附加扣除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说,对法律的修正案增加了额外的特殊扣除。除了起征点外,个人还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向教育,医疗和其他费用征税。扣除之前。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人认为,养老金支出也是个人的沉重负担,尤其是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数量庞大,老年养老金领取者的负担非常沉重。
为了进一步减轻他们的个人税负,第二次审查草案增加了老年人的特殊额外扣除支出。
为什么要添加特殊的附加扣除要求?刘坤在声明草案中指出,主要考虑的是个人负担的差异,这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更加吻合,有利于公平征税。
网友在征求意见时一致赞扬“特殊额外扣除”的要求,但这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扣除特殊额外扣除?您是否需要凭证,例如您孩子的学历证明,老年人证明等?
据记者了解,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方法将在未来的个别税法实施条例中反映出来。原则是使程序尽可能简单并且易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如果纳税人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检查,则无需提供证据。
七。为什么成本扣除标准“一刀切”
目前,个人税是国家的“一刀切”政策,起点之间没有区别。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地区之间人均收入水平与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有人认为,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不能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应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朱青回应说,这种观点不能说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真的以这种方式加以运用,也会带来很多问题。例如,如果每个地区的“起点”不同,那么当人们在“起点”较低的区域工作时,会出现一个“起点”较高的公司付款吗?这种避税很容易。此外,在“起点”高的地区注册的公司会以单位的名称和薪水向员工付款,但全年都不会在这里工作。
一旦“起点”不平衡且变化很大,就很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此外,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中央和地方两级之间分别分为6美分和4美分。如果每个人都在“起点”高的地区支付工资,则这些地区通常是发达地区。税收优惠。
在李万福看来,这种“一刀切”的要求是税法统一的内在要求。如果不同的地方确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则会削弱税法的严肃性。从国外的个人税收惯例来看,它们基本上对支出实行统一的扣除标准,没有反映出地区差异。个人税的功能主要是调整居民个人的收入分配,不可能调整地区之间的分配差异。同时,各个收入地区之间的差异不是税收的函数。
他指出,如果实施差别化的规定,并且各地的减费标准不同,那么在汇总税后,将难以实施退税和补税机制。由于各地的标准各不相同,我们如何才能实现更多的退款和更少的补助?因此,全国的基本成本扣除标准应统一。
张斌的观点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国的资本和劳动力流动以及建立统一的全国市场都要求对流动性税基尽可能采用统一的税制。应依靠财政支出中的转移支付等政策来解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