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减资再增资如何节税

提问时间:2020-03-04 21:14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3-04 21:14
最佳答案

公司增资的流程和公司减资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的增资程序是什么:

1.填写公司注册申请表,注明公司信息,增加注册资本,并记下股东比例和增资后的资本额;

2.股东大会决议:解释增资额和股东出资比例,并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起草新的章程;

4.委任代理人;

5.将材料提交到工商局的窗口;

6.原股东来签名并验证其身份证;

公司的资本减少将更加麻烦,因为当时的注册资本表明了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应当明确说明减少资本的原因,并且不应该存在债务和债务问题。减资只能在45天的公开公告后进行。

其次,公司减资的过程是什么:

1.将公告发布45天,并在到期后填写相关信息;

2,说明减少资本金的原因;

3.准备公司注册和备案申请,该申请表明已减少了多少资金;

4.股东大会决议:解释减资额和股东出资比例,并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起草新的章程;

6.委任代理人;

7.将材料提交到工商局的窗口;

8.原股东到达并签署了他们的身份证;

减资再增资 王健林为何疯狂倒腾万达广场?

从这几天万达酒店开发的股价中,我们可以看出,资本市场对万达未来发展的轻资产战略的认可和对王建林的信心。

“增资潮”中提出减资申请 中融汇信“逆水行舟”为哪般

近年来,随着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公司业务的加速发展,国内期货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进入了“增资潮”和“输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期货公司已经发布了减资申请。这是什么原因呢?减资对期货公司意味着什么?

中国融汇鑫在“增资浪潮”中提出了减资申请

在过去的两年中,“输血”在期货公司中并不少见。根据

的不完全统计显示,自2018年以来,方正的中期期货,国信期货和中国证券期货等近10家期货公司已经发布公告以增资或完成增资。具体增资额为2000万元。为6.64亿元。

出于增资的实际原因,上述一些公司在公告中指出,增资是基于期货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增资可以增强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期货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和收入结构,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为什么我们需要增加资本实力?这与期货公司的业务发展密不可分。近年来,随着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创新业务的引入,国内期货公司的发展道路更加多元化,对期货公司资金实力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提高。

但是,在上述背景下,一些期货公司已申请减资。日前,中融汇信期货发布了减资公告。

根据公告,中融汇信期货公司计划在今年2月2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将其注册资本从6亿元人民币减少至3亿元人民币。

减少资本金的原因可能与股东的资金需求有关

为什么要提出减资要求?

与公司联系,以了解削减资本的原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其他问题。中融汇信期货正式回应称,它将继续等待此事的最新进展,暂时不会对此作出回应。

一位知情人士说,中融汇信期货的减资申请可能与股东的资金需求有关。

根据中融汇信期货的官方网站,成立于1995年的中融汇信期货目前拥有三名股东:上海荣盛投资,上海星展投资和北京中海裕廊投资。持股比例为:94.5%,4%,1.5%。同时,在公司介绍中提到该公司属于中智企业集团。

近年来,在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要求私人资本派系减少执照,减少金融资产以及降低杠杆和“瘦身”。中国工厂也迎来了很多变数。此前由中国植物集团(China Plant Group)持有的备受瞩目的经纬纺织机械(000666)收购中融信托相关股权的交易在暂停八个月重组后终于终止。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在单独的监管体系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机构不明确,监管存在盲点,金融控股风险团体仍在积累和加速。似乎迫切需要澄清监管机构,引入监管规则,并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

资本减少可能会影响客户的保证金上限和风险监控指标

尽管期货公司的资本增加或减少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资本状况和公司的业务计划,但仍存在个体差异,这不是期货市场的正常状态。然而,中融汇信期货减资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仍引起市场猜测。

根据中融汇信期货的官方网站,该公司目前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方面的资格。它还于2015年成立了风险管理子公司汇信融智资本和上海。创业投资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贸易投资和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的期货衍生品专业提供商。

那么,上述两个核心竞争力会受到资本削减的影响吗?业内人士认为,从现有相关文件来看,增资或减资对现有风险管理子公司影响不大,但对有记录的新公司影响较大,中融汇信期货属于前者。根据中期协会最新发布的《期货公司试点风险管理公司指南》,该期货公司在备案时的最新分类等级不低于BB类,其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

此外,上述人士还表示,资金可能会影响客户的保证金限额和风险监控指标。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动态风险监测和资本补充机制,以确保风险。净资产等监管指标​​。持续合规。业内人士表示,从监管要求上可以看出,资金不足可能使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标准,但具体情况仍需要根据期货公司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

【洞见干货】“股权转让”变为“先减资再增资”可节税!

1个

背景

在商业运作过程中,经常有一些商业活动,其中投资企业从投资企业撤回投资或减少投资。发生这种情况时,公司应如何进行税收处理以实现合理的避税?

2

管理思想和理论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5条“投资企业提取或减少投资的税收待遇”规定: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中撤出或减少投资,其资产中与初始出资相当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回收;

通过降低实收资本比率计算出与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相对应的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移产生的收入。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结转,由被投资单位弥补。

投资公司不得调整以降低其投资成本或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2

《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的实施条例规定:股本投资收益(如股息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为免税收入。“合格”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获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股票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收益。

3

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中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实施某些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3条“关于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和计算, ”规定:

企业从股权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应在转让协议生效,股权变更程序完成后确认收益的实现。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扣除获得股权所产生的成本后的股权转让收入;

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企业不得根据股东的留存收益中的权益(例如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扣除可分配的金额;

因此,如果公司将“股权转让”更改为“先撤资然后增资”,则可以合理地避税,并减少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取款比例计算。。当然,撤资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有关规定。

3

总体解决方案

公司A和公司B是公司A的股东。如果公司A和公司B达成协议,则公司A将首先按照规定的程序从公司A提取500万元投资的32%,然后从公司A提取1400万元。在公司法中。补偿一万元,然后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约定丙将出资1400万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32%。尽管上述两种股权变更的最终结果相同,但税收处理方法相同。非常不一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甲公司撤资收回的补偿收入为1400万元,其中160万元(500×32)初始投资的百分比)是投资回收,未支付公司所得税;根据提取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32%(2900 + 600)×32%= 1120(万元)计算,应当确认为股利收入,可以按规定予以免税

先减资后增资,改变交易结构节税近百万,如何做到的?_公司

干货|股权转让所得税节税方法_企业

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涉足股权投资领域,股权转让经常发生在公司运营和发展的各个阶段。税收成本已经成为股权转让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如何合法合理地节省税收和费用!

股权转让通常涉及诸如所得税和印花税之类的税项。其中,所得税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税收成本。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所得税由转让人支付。如果转让人是个人,则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人是企业,则应按适用的税率(通常为25%)缴纳企业所得税。

01不计股息的未分配利润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扣除为获得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它是股权转让的收入。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不得扣除以被投资单位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的权益为基础进行分配的金额。 ”

1,是否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例如未分配利润)是从企业已支付的企业所得税中转换而来的。如果在股权转让时不能扣减,那是双重征税吗?应该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股本投资收益(如股息和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为免税收入。这是因为股息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并且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税制不允许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扣除留存收益,这并不意味着留存收益要重复征税,因为受让人的投资成本仍包括留存收益,而受让人又将其转移分红后股权可能会产生损失并享受税收抵免的好处,因此整个税收体系仍然是平衡的。

2.范例

如果受让人以100的价格转让股权(包括20的未分配利润),则由于获得股权的成本,受让人将分配全部20的利润,然后以80转让股权。它是100,并且由于后者的股权转让而造成20的亏损,可以用来弥补随后几年受让人企业的收入。如果税收制度允许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扣除留存收益,则会导致税收漏洞。因此,在转让人为企业的情况下,对于转让人而言,如果保留股权是在股权转让之前分配的,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他们无需向企业支付留存收益。收益所得税。但是,如果包含留存收益的权益被直接转让,则转让人将需要就留存收益缴纳公司所得税。

02关于股权转让前股息或增资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转让人可以转让目标企业的股权。它可以通过对留存收益进行直接股息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转让人将其转换为股权转让收益,这相当于放弃了这部分。税收优惠,但受让人可以通过税收损失享受这部分税收优惠。从转让方的角度来看,上述方法无疑会增加自身的税收负担。为此,建议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前分配留存收益或增加注册资本,以节省转让人的所得税。同时,提醒符合股息免税条件的法人股东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信息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法仅适用于转让人是企业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剩余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将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作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款项将转入注册资本。以上是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分配给股利和股利的股东,然后股东利用股利和股利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本)。对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按照“利息,股利,股利收入”项目,对个人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加注册资本)。该税项应由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的股东大会将通过决议。预扣税。因此,无论是分配盈余还是增加注册资本,个人股东仍需为此缴纳个人所得税。

03建议先撤回/减少资本,再增加资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 34号)第5条,“投资公司从被投资企业中提取或减少投资。相当于初始出资额的部分,确认为投资回收;根据实收资本的减少计算的与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相当的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合资格居民企业在股本投资中所获得的股息和股利等收益为免税收入。

为此,通过将“股权转移”转换为“先提取/减少资本,再增加资本”,还可以节省按比例计算的目标企业保留收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减少资本。同样,该方法仅适用于转让人是企业且个人股东仍需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04公司和个人股东都有几种节税方法

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认购股本。但是,所有股东均同意不按股本方式收取股利。出资比例或不按照出资比例​​认购出资者除外。 “因此,公司股东不得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甚至出让方放弃出资权利,只有新股东(受让人)才可以出资。在实践中,增资还用作改变所有权结构的常见方式。同样,所有股东也可以同意改变原始出资比例,同时减少公司的总出资额,即不与原始出资比例成比例地降低出资比例,甚至不降低原始出资比例。出资方仅由转让方出资。在实践中,减资通常被用作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方式。

1.增资前的资本减少

的具体操作步骤是:首先通过不平等的资本减少,稀释转让方的股权比例,然后通过不平等的增资,增加受让人的股权比例,以实现交易双方之间的过渡。因为在这种方式下,双方之间没有直接的股权转让,所以没有转让收入,也不需要所得税。

2.首先增加资本,然后减少资本

操作原理与上述“先减资后增资”相同。首先,通过不平等的增资引入受让人,然后通过不平等的减资来稀释转让人的股权比例,从而提高受让人的股权比例。股权转让所得无需缴纳所得税。

由于上述模型不仅繁琐,因此转让人和受让人可能还需要分别就股权转让的真实价格达成协议。此外,资本的增加和减少还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和合作才能运作。因此,并非所有股权转让都适合采用上述模型,并且股权转让双方都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每个人都需要注意,《公司法》和《公司注册管理条例》对减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减资周期相对较长。选择相关计划时,必须计划时间。安排。同时,由于增资,减资和股权转让都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因此目标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迅速召开股东大会。并准备相关的决议和公司章程,以确保工商业的变化手续已成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