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是每个企业都会考虑的问题,没有哪个老板愿意支付更多的税。当有多种税收选择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收法律中固有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起征点,减税和免税)来处理税收负担最小的财务事务,业务,交易很重要。由于不同国家(甚至在一国内部)税收法律的差异,地区和行业之间的税收政策也存在差异,因此纳税人可以节省各种形式的税收。
1.选择投资时机
政府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情况制定增税或减税措施,以减少经济波动。例如,1993年开始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旨在遏制投资过热。增值税选择生产类型,即固定资产的购买不能从税收中扣除。它既包含维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目的,也包含遏制投资过热的目的。从1999年7月1日起,规定符合条件的40%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家用技术改造投资设备,可以从购买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目标是遏制通缩。因此,企业应检讨情况,决定投资选择,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2.选择投资地点
目前,苏北一些开发区或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已经从[Tel:I86]行政区域引入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推动当地[5263]经济的发展。在低税区以税收[4I82]收税政策注册公司不仅最省税,而且也是合理合法的。这是在我们地区的工业园区内注册企业的示例。园区为注册企业提供地方增值税的40%〜70%;企业所得税由当地保留的40%〜70%的资金支持;税率可以达到50%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用于业务改革和增加)可以申请对小型企业进行复核,其税率为2%,总税负为5.2%。
并且总部在园区内实施经济投资促进。企业无需更改实际的公司地址,也没有区域限制。全国各地的企业都可以参加。
案例分析:
企业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为500万元,流通税为100万元,利润率40%,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帐户支票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流通税)*税率=(1000-500-100)* 25%= 100万元;
的企业所得税,以批准的应税所得率=收入*批准的应税所得率*税率=(1000-500-100)* 5.2%= 208,000元征收;
两者之间的差额接近80万元,主要是因为利润率比批准的两种税项高40%。在这种情况下,当利润很高时,所支付的税款会超过批准方法确定的金额,因此,有必要更改批准方法以减轻税收负担。
3.选择投资行业和行业
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的发展,国家应遵守相关的税法。法规可以减少或免征所得税。例如,农村农业服务业的前,中,后服务业的有偿技术服务或劳动力服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为了鼓励技术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通知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例如,销售自己开发和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法定门%的税率征收,然后对超过6%的实际税负征收并退还税款。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计算机软件的生产和销售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出售商业软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按计算机软件销售的4%缴纳增值税,可以征税主管部门按不同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节税方法。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资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的研究开发基金,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已确定其融资支出可以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如果该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可扣除,则不能结转)。以“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有关税收规定给予免税待遇。
4.选择融资方式
继续遵循中国现行税法,公司的借款利息支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的税前支出,而股息支出只能用于公司的税后利润。从节税的角度来看,适度向银行借款的相互融资和企业间节税的方式要好于企业自身的募集资金和社会筹集的资金。
5.选择购买目标
中国目前的增值税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选择不同的采购目标将导致企业承担的流转税额有所不同。例如,当购买者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时,在购买一般纳税人的商品后,可以根据进项税额减去相应的进项税额后缴纳增值税;如果购买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无法扣除,因此税负较前者为重。
6.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大小将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负担的严重性。按照有关规定从香港出口内地商品,节税方法有什么好处?在某些行业中,允许使用加速折旧方法,例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和总年限法。尽管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寿命中都会使用加速折旧该方法与使用平均寿命方法计算公司所得税总额相同,但是与平均寿命方法相比,加速折旧方法滞后于公司税期,并受益于递延税项。
7.选择存款和贷款定价方式
每个会计期间结转的销售成本金额受库存评估方法影响,进而影响企业当前的税负。例如,如果物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在价格上涨的环境下,如果选择后进先出法计算当期物料成本,则企业可以少缴纳所得税。当前时期;否则,当价格下跌时,您应该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这段时间内的材料成本;如果价格相对稳定,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定价方式节省税费,一旦确定了所选择的定价方式,就不得随意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则应在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之前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经济观察家杨志勇/温家宝重建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必须解决地方税收问题。什么是地方税?为什么必须要征收地方税?更为流行的答案是:只有属于当地的税收才是地方税收;中国实行税收共享制度,因此需要地方税收。地方税是调动当地热情的“标准”。自中央和地方财政实行“分开做饭”以来,财政收入已分为三种类型: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加强了这一点。地方固定收入的税收部分自然是我们习惯的地方税。但是,仔细检查,仍然有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如果仅将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视为地方税,那么实际上,尽管定义了许多类型的“地方税”,但提供的税收却极为有限。
1994年的改革奠定了现行税收共享体系的基本结构。因此,让我们首先看一下1994年税收共享改革计划中的地方税收。“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包括铁路部门,银行,保险公司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包括上述当地银行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营业税)金融公司所得税)。缴纳利润,个人所得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城市维护和建设税(不包括铁路,银行总部和保险总部),房地产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殊产品收入农业税(简称农业特殊产品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付费使用收入等。”
一一分析“地方税”,我们发现“地方税”系统中各种税种发生了许多变化。营业税曾经是为当地提供最多收入的税收,在地方税收体系中也被视为主要税收。但是,随着2016年5月1日全面启动“税制改革”试点,营业税逐渐从中国税制中退出。它也失去了这样的主要税收。在当地损失的营业税收入主要由增值税收入分成的方法弥补。为了确保现有的地方财政资源保持不变,2014年批准了中央收益率和地方退保基数。各行各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被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增值税的中央份额为50%。分享50%的增值税。2016年,增值税分摊后,中央政府将当年的1780亿元税收全部返还给了地方政府。通过试行“税制改革”,增值税的共享税特征更加明显。
自2002年所得税制度改革以来,公司所得税收入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分类。除了一些中央企业所得税收入外,大多数企业所得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共享。个人所得税也已从地方税改为共享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使用,此后取消。1994年的屠宰税和“宴会税”改革都决定了是否由各地决定是否征收。实际上,由于征收和管理成本和收入的严重不对称,后来取消了这两种税。尚未征收证券交易税。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与之相似,是印花税收入的大部分。2015年印花税收入3441.44亿元,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2552.78亿元。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已经改变了好几次。中央政府占97%,地方政府占3%。从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证券交易印花税都明确指定为中央税。从未征收过遗产税和赠与税。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新征收的烟草税是地方税收,但在税收板块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可见,消费税是与地方可支配金融资源有关的一种税收,而消费税的收入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地方税的一部分。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客运和货运附加费包括六项费用。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收)。相应地,为了弥补当地道路养护费等六通行费的损失,征收后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了退税政策的补充。2015年,成品油税制改革退税达1531.1亿元。消费税在地方税收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这样,中央一级的税收主要取决于事实上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不能依靠自己的排他性税收来增加大部分税收。尽管有更多的地方专项税,但它们可以提供较少的税收,不能满足地方支出的需求对于地方和中央政府而言,最明显的收入是分享税。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很清楚在哪里可以改善地方税制。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走出从地方专项税考虑地方税收制度的思维方式,并明确将地方税定义为所有可以提供地方收入的税。有人担心这会导致税收共享系统的虚假陈述。实际上,如果仅出于税收分类的目的对税收进行划分,则没有太大意义。税收共享的本质是形成分级财务,以便每个财务级别都能尽可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通常,自己花钱比花别人的钱更有效率。税收共享制度并不一定必须限于一定程度的政府排他性。可以通过中央和本地税收共享系统来实现税收共享系统。只要预先确定份额比例并保持相对稳定,税收份额就可以在刺激地方方面发挥作用。这里的关键是设计具有最大激励和约束功能的机制。一级政府的排他性税收的系统安排相当于将税收收入的100%分配给该级政府。这是最优惠的税收分配制度。但是,这种系统的选择要服从特定的税制。
从现有的税制来看,不可能设计这样的税制。即使不时谈论房地产税,它也可以提供有限的地方税收。而且,实际上,直接来自房地产的年税收不再低。近年来,仅对房地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10%以上。税收。这没有考虑到营业税(VAT),公司所得税和其他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所提供的收入。商品可以在一个产业中承担的税负是确定的。越界将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麻烦。流行的观点是将消费税转换为零售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并将其分类为地方税,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这变得越来越困难。
从现有的税制来看,相当数量的税可以更有效地统一收取。1994年,在一定时期内将国家土地税司调整为适应中央税收收入的需求。但是,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中央与地方收入混合(以中央收入为地方收入和地方当期收入)的问题成为一个问题。解决起来很容易,应尽可能方便纳税人征税,以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效率。在发明新税收之前,最重要的原则是在税收时考虑税收特征,在税收共享时考虑支出和激励需求。只要能提供地方税收,地方税收。改善地方税收制度应从此开始。从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的角度来看,税收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管理的。它应适合税收的特点。税收还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税收的有机结合。在当前的国土税收合作中,最终目标应该是整合国土税收,因为没有比整合更高的合作水平了。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战略研究所研究员)
杨志勇经济观察家专栏作家
改革开放4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先锋”。它率先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而发生了变化。
在最新一轮的全面深化改革中,财政和税收已提高到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的新水平。财税体制改革也摆脱了单一经济体制改革的范围,涵盖了国家治理的全过程2.掌握各个领域的综合体制安排。
财税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手段不断创新。近年来,以大规模减税和减费为主导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发展。
的权力下放和让步:“吃大锅米”到“炉灶分割”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系。相应地,形成了“财政收支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财政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收入也主要来自国有企业的利润和支出。它主要投资于国有部门进行生产和建设。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提议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轨道上。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1979年的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财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点。有必要向前迈出第一步,拉开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本次会议指出,计划过于集中,不堪重负,财政收支统一,物资购买和承保,进出口贸易,盛行``吃大锅饭""的思想盛行,限制了并限制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员工的热情,主动性和创造力;强调“必须坚决改变这种状况”。
在改革开放初期,大多数经济资源都控制在财政范围内,因此,作为规划体系下资源分配中心的金融,首先可以放宽并成为宏观层次在逐步改革中“解锁”传统制度的突破。为了使系统内的某些资源和系统外的资源寻求自发的结合,这决定了财政“权力下放和利润”的领先地位。
从1980年到1993年,为了分散权力并增加利润,扩大了本地和公司的财务权力。一方面,中国打破了以前高度集中的“吃大锅饭”的传统金融体系。权利和增加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源。这已成为随后在计划,企业,物料,投资,人员和财务方面逐步改革的突破口。它对促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中国打破了禁止对国有企业征税的思想禁令,并逐步促进了利润从国有企业向税收的转移(以下简称“利润转税”)。 )。税收与利润并存,“转化为税收为利润”,税后利润由企业自主安排和使用,扩大了企业的财务资源和自主权,为财政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税制”。财务承包制度不断优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以税收变利润”的两步走,尤其是“用税收代替利润”,使税收成为可能。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方式。国家治理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但是,财政合同制也有明显的缺点。例如,合同制本身是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一对一谈判来确定的,这是不规范和稳定的。各种形式的合同制直接导致了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的下降,中央财政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的下降,甚至导致了中央政府从地方政府那里借钱维持生计的奇怪现象。导致了中央政府的监管能力减弱和国家财政状况被动。根据行政隶属关系划分财政资源和财政资源,加强了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形成,限制了企业活力的释放,并促进了投资扩张和结构性失衡。
适应市场经济:建立公共财政税收共享系统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发表讲话,提出了加快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等一系列重要思想。 ,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以前的合同制财政体制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这包括建立统一和开放的市场,建立间接的监管性财政政策工具以及标准化和稳定的财税体系。此外,1993年中央政府非常紧缩,税收收入略有增加,财政支出急剧增加,这导致许多关键领域的财政资金无法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已经开始了意义深远的税收共享财政体制改革。
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务管理制度的决定》,该决定于1994年1月1日生效。分税制改革是按照“调动存量,逐步调整存量,逐步提高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合理的财政分配制度”的原则进行的。
税收共享系统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税收属性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根据中央和地方事务的权力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成立了两组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收入;为了考虑地方既得利益,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基础,并采取过渡转移方式,合理调整区域间财政资源的分配。
许多财税专家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已相对稳定和规范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加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涉及到财政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之间的关系。范围最广,调整最强,影响最深远的重大体制创新,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框架,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之兼容,并开放了财政系统。改革的新篇章。
除财政制度外,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工商业税制进行了改革,这是规模最大,最广泛,最深刻和最密集的改革。执行。这次税制改革,以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基本原则为基础,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度。对部分产品征收消费税,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所得税,简化和统一个人所得税制度,对农业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进行改革。
税制改革后,中国的税种从37种减少到23种,最初简化,标准化和统一了税制。它已经形成了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主体,其他税种组合在一起,并且有多种税种。中国特色的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制度,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制度。
也是在1994年,中国颁布并实施了第一部预算法,将政府预算纳入了法律管理轨道,并加强了预算管理和监督。
此后,中国的财政体系逐渐转向公共财政,其财政职能和职能强调了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治性,以满足建立和完善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4年建立的税收共享体系金融体系不断优化。
例如,改革预算管理系统,例如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付款和政府采购系统,以改善预算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完整性,并建立和改善现代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预算在管理框架上,财政支出重点放在增加公共服务支出上,民生财政特征日益突出。废除固定资产投资调整税,畜牧业税,农业税等,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增值税由生产改为消费,个人税和消费税已经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税共享机制。
定位国家治理的骨干:建立现代财政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史文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中国财税改革40年的历史中,有两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一是税收共享制度的改革。经济里程碑;另一个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新一轮财税制度。这是从经济改革到更高级别的国家治理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过渡。
为了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2013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改革”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下,财税体制改革再次成为改革的先锋。金融第一次被提升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建立了现代财政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认为,金融已从经济类别跃升为国家治理类别,财政和税收体系已从经济体制组成部分跃升为国家治理体系零件。因此,跳出先前的思维模式范式,该思维模式是紧随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的改革计划,并将金融与国家治理,财政和税收制度以及国家治理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国民经济的大游戏中计划和推进财政和税收制度改革治理已变得合乎逻辑。东西
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有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注重以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制度,研究和规范与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或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的关键支出;完善年度预算控制方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是税制改革,包括营业税和增值税改革,以及建立标准化的消费者型增值税制度。逐步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和资源税,建立环境保护税和房地产税。修订《税收征管法》。
最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建立一个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兼容的制度,合理划分政府间权力和支出责任的层次,进一步合理化中央和地方的划分税收,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制度。。
财政部长刘Kun在今年3月举行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表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而且十分重要。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已取得进展。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体现在:基本建立了现代预算系统的主体。颁布并执行了新的预算法。在促进预算公开,实施中期财务计划管理,改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领域,已经集中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
在税制改革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开展营业改革和增值试点改革,实现增值税商品和服务全覆盖,将66年营业税告别历史舞台,促进统一统一的税制建设,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延伸产业链税收基础,促进新动能的增长,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推动就业增长,在实现多个目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源税从价计算的改革全面推进。出台并实施了《环境保护税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于2019年全面启动。这将是首次首次征收综合征税和特殊附加扣除,以减轻个人税负。
金融体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明确了改革的一般要求,划分原则,主要内容,时间表和路线图。外交领域的改革方案首先被提出。今年,基本公共服务部门,特别是医疗部门还推出了保健方案。在全面启动“企业对企业增量”试点计划之后,提出并实施了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增值税收入分配的过渡计划。成立超过20年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也于2018年正式合并,以提高征收和管理的效率并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根据财税改革时间表,各种改革将于2020年基本到位,现代金融体系将基本建立。财税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例如,尚未公布影响数亿人口的房地产税立法草案,并且尚未开始在细分区域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权力和责任。
高培勇说,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特征可以归因于以下事实:金融已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财税体系已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和支撑要素。国家治理体系。进一步扩展说,财政和税收职能应涵盖国家治理活动的整个过程和各个领域。通过与中国目前的财税职能和角色结构进行比较,可以确认,新时期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改革的经验和启示
四十年的财税改革,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这一过程。
中国金融科学院院长刘尚熙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公共风险变化的逻辑,中国的财政改革已基本推进。“穷国与穷国”的公共风险迫使权力移交。在此期间,财政改革和权力转移打破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系。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变化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这一时期的财政改革不再是权力下放,而是权力下放。在此期间,税制开始了改革。到21世纪初,该国的综合实力和财政资源已大大提高,各种经济和社会实体“机会不均”的公共风险也日益突出。这促进了公共财政向“现代金融”的过渡,财政改革已经从“权力下放”和“权力下放”转向“政府权力”是指所有权利平等,公共权力受到限制。
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过去40年的改革开放中,财政改革的逻辑本质是公共风险的逻辑,也就是说,面向公共风险的财政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分权,分权和治理。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和进步,市场化改革和国家治理改革引领了整个改革,并为整个改革提供了支持。财政改革开放相互促进,参与全球治理的主要大国的财政职能突出,防范全球公共风险,成为新时代财政改革的主题。
高培勇认为,在过去的40年中,实际上是财政和税制改革的主线。这是改革财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连续过程,也是改革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适应性变化:“金融宣传”与“经济市场化”匹配,“金融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匹配,“公共金融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匹配,以及“现代财政体系”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是我们可以从这种适应性改革过程中学到的基本经验。
他说,中国的财税制度改革实践普遍成功的原因是,从根本上说,我们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循财税目标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系统及其运行机制根据客观法律的要求制定法律,计划和促进改革。这些客观规律可以概括如下:经济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公开化,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将不可避免地要求并决定财政现代化。在市场经济中,必须追求公共财政;为了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必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基础和重要支柱。
史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回顾过去40年的财税改革,我们不难发现,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市场导向法治的表现。 ,国际视野和科学理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作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税改革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突破,它在市场化改革中发挥了关键,支持和领导的作用。随着在国家治理的新水平上提到金融和税收,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必须遵循市场在资源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规则,并实现金融体系的合法化,国际化和科学性。因此,今后必须加快现代财税体系的建设。
杨志勇认为,中国财税改革的主线是市场化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未来,中国的财税改革仍将面临许多挑战。财政税制改革和其他改革领域需要协调。具体的财税改革方案的设计需要与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相协调。财务和税收问题需要跳出财务和税收的现实,以找到出路。
直接税法
应付增值税:=增值税额×增值税率
增值金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商品销售的全额价值-通过法律扣除购买的商品数量
2.间接税法({}}扣除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额×扣除税率({}}(1),购买扣除税法({}}扣除税额=当期购买的扣除项额×扣除税率+受托人收取并支付的税额({}}(2),实际消费税扣除法({}}扣除税额=该期间实际消耗的扣除项目额×扣除税率+受托人收缴的税款
普通纳税人应支付的增值税
普通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组成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A型香烟10%B型香烟5%
雪茄5%皮肤护理5%
烟草5%的鞭炮和烟花5%
食品酒10%贵重珠宝和珠宝首饰6%
山药5%汽车轮胎5%({}}其他葡萄酒5%汽车8%
酒精5%越野车6%
化妆品5%乘用车5%
2,进项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月总进项税额×本月免税项目的总销售额,非应税项目的总销售额/当月总销售额,总销售额
小型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销售量x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税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 +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商品应缴增值税额({}}进口商品应缴增值税=组成应税价格×税率({}}组成税价格=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付营业税金额=营业额x税率({}}的应税价格=运营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消费税
1.计算从价固定利率
通过从价法计算的应付消费税=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应税价格的构成=已付关税的价值+关税+应纳的消费税(())(5),组成税价格=(关税值+关税)/(1-消费税率)
2.计算特定配额
通过定量配额法计算的应付消费税金额=销售金额×单位金额
资源税({}}应税金额=应税金额×单位税额
公司所得税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税率
应税收入=收入可扣除的总额({}}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总利润=总收入成本,费用,亏损
1.工业企业应税所得的公式
工业企业的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总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费用-其他营业税金及附加
此期间的成品成本=期初自制的半成品的成本余额+本期产品的成本核算-期末的半成品的成本
此期间的产品成本核算=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税所得公式({}}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总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金融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采购代理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营业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和折扣
3.饮料服务企业应税所得的公式({}}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总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关联企业的收入-关联企业的成本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运营成本=期初生产的库存物料和半成品的库存余额+本期已购买物料和半成品的数量-库存物料,半成品和生产产品的库存余额期末
4.应付所得税的计算({}}(1)每月或每季度预付所得税金额=每月和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结算和付款时,应退还所得税({}}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该年度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今年已缴纳的累计所得税
预付所得税
①,上一年应税收入的1/2或1/4
当期应付的每月或每季度的所得税= [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或4)]×税率(33%)
②根据当前计划的利润预付所得税
此期间应付的月度或季度所得税=此期间某个月或季度的计划利润×税率(33%)
5.所得税减免的计算({}}降低率= [(最初批准的税率33%/ 33%]×100%({}}减税后应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免比率)=应付所得税×减免比率
7.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后应缴纳的所得税额的计算({}}弥补亏损后应缴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前几年未弥补的损失)×税率(3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额
1.制造业
应税收入=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净销售额=产品总销售额-(销售收益+销售折扣)
产品销售成本=当前期间的产品成本+期初的半成品,在制品的存货-期末的半成品,在制品的存货
此期间的生产成本=此期间在生产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成本
2.商业企业的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销售税净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净销售额=总销售额-(销售收益+销售折扣)
已售商品成本=期初商品存货+ [此期间的购买量-((已推出的商品购买量+购买折扣)+购买成本]-期末商品库存
3.服务业
应税所得税=营业净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营业收入=总营业收入-(营业所得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应税收入
应付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已付企业所得税
应付本地所得税=应税所得x本地所得税税率-已付本地所得税
5.国际运输业务
应付所得税=应税所得x税率({}}的应税收入=在中国从货运中获得的旅客和货运总收入×5%
6.预扣所得税
应税所得税金额=在中国获得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收入的总和×税率(20%)
7.海外所得税扣除额的计算
8.外国投资者应将从外国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并将其收入退还。
可退还税额= {再投资额/ [1-(原适用企业所得税率+当地所得税率)]}×原始适用企业所得税率×回扣率
9.年底结算时应付(可退还)公司所得税的计算
(1)对于未征税且没有海外收入的企业
(应退还)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公司所得税税率-1-第四季度支付的税前所得税
(2)适用于有征税和海外收入的企业
(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由国内外收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海外所得税-应减少的企业所得税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总额
个人所得税
1.薪金和薪金收入
应付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应付水费×适用的税率-快速扣除
应税收入=月收入800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金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快速计算所得的税收扣除额)/(1-税率)
2.个体工商户
应付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1),将当月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转换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税收入=当月累计应税收入x 12 /当月累计营业月({}}(2),计算年度应交所得税
应付年度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3)计算当月应支付的累计所得税
当月应付所得税金额=全年应付所得税金额×该月的累计营业月数/ 12({}}(4)计算当月应交所得税
当月应付所得税金额=当月应付所得税金额-已付所得税金额
3.手稿收入({}}应付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20%×70%
4.劳动报酬收入({}}应付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x 20%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20%+应税收入×20%×50%(())=应税收入×(20%+ 10%)
应税所得税=应税收入×20%+应税收入×20%×100%(())=应税收入×(20%+ 20%)
5.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税收入金额=转让财产所得收入-财产合理支出的原始价值
6.利息和股息收入({}}应付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x 20%
7.海外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限额
8.计算支付给扣缴义务人的手续费({}}手续费金额=预扣个人所得税×2%
土地增值税
1,一般计算方法
总应税金额= ∑每个土地级别的增加值×适用税率
某类土地的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额({}}土地增值价值=转让已扣除房地产收入的项目金额
2,简单的计税方法({}}(1),土地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额的50%
应税金额=土地增值价值x 30%
(2),如果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额的50%,则不超过1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的项目额×0.05({}}(3),如果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的100%,但不超过2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扣除50%的项目额×0.15({}}(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额的2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的项目额×0.35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
1.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应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来调整吗?其计算公式为:
应税金额=总投资额×适用税率
总投资额=建筑总投资+设备购买和安装总投资
2.装修项目的投资额应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的调整税率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的应税金额=建筑投资总额x适用的税率
3.计划外投资项目应支付额外的固定资产投资指导税,其计算公式为:({}}超出计划应缴的额外税费= [(实际完成的投资金额-省标准投资金额)×适用税率]×(1 +倍数)(())=超出计划的应纳税投资额×(1 +多重罚款)
超额计划投资税额=超额计划投资额×适用税率
超额投资额=实际完成投资额-省标准投资额
城乡维护建设税({}}城乡建设维护税的应纳税额=(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收入)×地区适用税率({}}应付税款=实际营业收入×区域适用税率-已付税款
退税额=验证后的税额-税额
车辆税
1.计算乘用车,摩托车,三轮车,动物车,人力车,自行车和其他车辆的年度应纳税额的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应纳税额
2.计算卡车的年度应纳税额的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卡车净吨位×适用年应纳税额
3.计算乘用车和货车的应纳税额的公式为:({}}年度应税金额=有人部分的年度应税金额+有人部分的年度应税金额({}}载人车辆的部分年度应纳税额=载人车辆的适用年度应纳税额×50%({}}货物部分的年度应纳税额=货物部分的净吨位×适用的年度税额
4.计算汽船应税金额的公式:
汽艇的年度应纳税额=汽艇的净吨位×适用的年度税额
5.非机动船的应税金额=非机动船的载重量吨×适用的年税
6.新购买的车辆将按照购买期一年中剩余的月数成比例征收车船税。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的车辆和船舶应缴税金=各种车辆和船舶的吨位(或车辆数量)×从购买当月到期末的剩余月份数({}}期内偿还的税款遗失
当期少缴税款= [应付车辆和船舶税额(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应纳税仓库数量]-已付税款({}}退还未缴税款=已缴纳的未缴税款({}}退款应计算不正确且多付了=已存储的税款-重新验证后的应税金额
财产税({}}年度应交财产税=财产评估价值×税率
应付的每月财产税=应付的年度财产税/ 12
季度应交财产税=年度应交财产税/ 4
土地使用税({}}年应缴土地使用税=已用土地总平方米×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每月或每季度应付的土地使用税=每年应付的土地使用税/ 12(或)4
印花税
1.计算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加工合同应支付的印花税
4.施工合同应付印花税的计算
5.物业租赁合同应付印花税的计算({}}应税金额=租赁金额×1/1000
6.仓储合同中应付印花税的计算({}}应税金额=仓储费用×1/1000
7.贷款合同应付印花税的计算
8.财产保险合同应付印花税的计算({}}应税金额=保险收入×1/1000
9.计算财产转让文件应缴纳的印花税
10.技术合同应付印花税的计算
11.计算货物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12.商业账簿应付印花税的计算
(1)计算应付账款的印花税的公式为:
(2)计算其他书籍的应纳税额。其公式为:
的应税金额=证书和文件的数量×5
关税
1.计算进口税。其公式为:
应付关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费,保险费等。(())=国内批发价/(1 +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出口关税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无法扣减的进项税费=当月总进项税额×当月免税品销售总额,非税前销售总额应税项目/当月总销售额,销售额总。
1.直接税法
2.间接税法({}}扣除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额×扣除税率({}}(1),购买扣除税法({}}扣除税额=当期购买的扣除项额×扣除税率+受托人收取并支付的税额({}}(2),实际消费税扣除法
您知道如何计算项目开发成本吗?安居宾馆研究所的分析师们整理了四种估算方法。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1)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构成包括三个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和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根据计划规模,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所需的成本;建设中借款利息,是指企业为建设项目取得的建设投资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营运资金是指用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营运资金。
由建设项目总投资形成的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产。
2.房地产项目投资和总成本估算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成本的相关概念
(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特点:三种商业模式:销售,租赁和独立运营。
(II)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投资包括两个部分:开发建设投资和运营资金。
1.开发建设投资是指在开发期内完成房地产产品开发建设所需的各种费用。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工程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建筑和安装工程成本,公共辅助设施建设成本,开发间接成本,管理成本,财务成本,销售成本,开发期间税金,其他成本以及不可预见的成本。
2.营业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日常营业额的资金。
(三)开发产品的成本
产品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从财务角度来看,这些成本可以分为:土地开发成本,住房开发成本和辅助设施开发成本。
在会计中,可分为:直接开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工程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建筑和安装工程成本,公共支持设施建设成本)和开发间接成本(包括管理成本) ,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开发税,其他费用以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开发成本和开发成本也可以分类。
开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工程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建筑和安装工程成本,公共辅助设施建设成本,其他成本,开发期间税金和不可预见的成本。
开发成本包括管理成本,财务成本和销售成本。
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估算总费用
1.土地成本估算
(1)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估算土地出让金的底价通常可以指政府同期转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的金额,以及时间,地点,用途,街道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金时间,周围环境条件和土地状况得到因子的校正;也可以根据城市基准地价或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均标定地价,并根据项目的等级,用途,地积比率和使用寿命等因素得出。有偿土地转让的方式包括拍卖,招标和协议。
(2)征地补偿费
新规定规定,拆迁补偿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来实施。货币补偿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进行产权调换的,应当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房屋价格,以清算产权。交流传播。
(3)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土地出让人向土地出让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过土地出让或者依法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其他合法用户。
(4)土地租赁费
土地租赁费是指土地租赁支付给土地租赁房屋的费用。它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很少见,但经常用于房地产投资中(例如,购买酒店进行租赁操作时)。
(5)土地投资折扣
一种非常常见的协作开发项目模型。
2.前期工程成本
初步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初步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调查以及土地开发项目的“三通一平”。
(1)通常可以将项目计划,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的成本估算为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通常情况下,规划设计费用约占建设工程费用的3%,可行性研究费用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1%-0.3%。水文和地质勘探所需的费用可以根据所需的工作量与相关费用相结合该估算通常约为设计估算的0.5%。
(2)“三通一平”和其他土地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在地面上拆除现有建筑物和结构的成本,场地平整成本以及水,电和道路成本。这些成本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并参考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估算。通常是设计估算值的0.35%。
3.基础设施建设费
基础设施建设费,也称为内部和外部红线工程费用,是指各种管道和道路的费用,例如距建筑物2米以及社区计划的红线以内的费用,主要包括供水,电源,道路,绿化,供应天然气,污水,排洪,电信,卫生和其他设施的建设费用,以及各种设施与市政设施干线,干线和干道之间的接口费用。
基础设施费用通常使用单位指标估算值进行计算。粗略估计,所有基础设施项目都可以基于建筑平方米或土地平方米来计算。
4.建筑和安装工程费
建筑和安装工程费用是指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总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用(结构,施工,特殊装饰工程费用),设备和安装工程费用(给排水,电气照明) ,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用。
5.公共支持设施的建设成本
公共辅助设施费用是指住宅社区中各种不营业的公共辅助设施(也称为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本。它主要包括居委会,警察局,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厕所和停车场。
6.开发开销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属的独立会计单位在开发场地的组织和管理中产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维修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房摊销和其他费用。
7.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房地产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运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工会支出,业务接待支出,员工教育支出,劳动保险支出,失业保险支出,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法人家庭税)管理),车辆和船只使用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启动成本摊销以及其他费用。
管理费用可以根据项目投资或上述1-5个直接费用为基础进行计算。该百分比通常为3%。
8.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筹集资金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借款和债券的利息,金融机构费,保险费,融资代理费,汇兑净损失和公司融资。发生其他财务费用。
有关长期贷款利息和营运资金贷款利息的计算,请参阅“估算贷款还款和利息支付”。除利息外的财务成本估计为利息的10%。
9.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在开发项目期间产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专门的销售代理或委托的销售代理的费用。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项目。
(1)广告和营销费用
约占销售收入的2%-3%(较高的住宅物业销售量,较低的办公物业)
(2)销售代理费用
约占销售收入的1.5%-2%
(3)其他销售费用
约占销售收入的0.5%-1%
总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入的4%-6%。
10.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临时土地使用费和临时建筑费,工程成本咨询费,总承包管理费,合同公证费,建筑许可费,工程监理费,竣工图准备费,工程保险费等。这些费用是按当地有关部门设定的费率估算的,通常约占投资的2%至3%。
11.开发期间的税费
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到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征收的各种税费。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税费已占开发建设项目投资的较大比例。各种税费应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和标准估算。以广州为例,这些税费一般包括:
(1)辅助设施建设费(社区建设成本的5.5%,单位的11%)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基于目前征收的总投资的30%-5%)
(3)土地使用税
(4)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费
(5)供水能力增加费(免税)
(6)供电容量增加费(免税)
(7)物业管理基金(根据2%的销售价格,对于租赁的物业,开发商支付,对于出售,买方支付)
(8)其他
12.意外费用
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储备金(不包括用于上涨的材料和材料的储备金),不可预见的基础或其他额外工程成本增加以及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成本增加。它是根据项目的复杂性和上述费用的准确性计算的,并基于上述费用的总和,以3%-5%为基础。
如果开发项目完成后该项目是租赁的或自营的,则还应估算以下费用:
13,运营费用
营业支出是指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在项目营业期间发生的各种营业支出。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14.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是指在房地产项目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消耗和维护成本,该项目通过租赁或自营业务获得了收益。
3.房地产项目的收入,税收估算和筹款
一,营业收入的计算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根据项目计划书制定房地产产品买卖,租赁和自营职业的实用计划(以下称为租赁和出售计划),并使用该计划。收入计划以准确估算发展项目可能的收入。租赁和销售计划应与开发商的营销策略相结合,同时应遵守各级政府对房地产租赁和销售的限制和规定。
(I)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租赁和销售计划
房地产项目的租赁和销售计划通常包括:可用于租赁和销售的房地产类型和数量,租赁和销售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1.在确定可供出租和出售的房地产的类型和数量时,首先确定开发项目可以提供的房地产的类型和数量,然后确定每个时期(年)的开发项目,半年或季度,下同)租赁或出售房地产的类型和数量。
2.租金和销售价格的确定应基于市场调查和预测,并结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并通过分析和比较市场交易信息来进行。应特别注意已完工,在建和具有潜在竞争力的房地产项目对拟议开发项目的租金和销售价格的影响。
3.确定付款方式时,应考虑房地产交易的付款习惯和做法。分期付款时,请注意分期付款与分期付款的比率。在制定租金和销售计划时,应特别注意可出租面积比例的变化对租金收入的影响。
(II)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租金收入估算
租金和销售收入的估算是计算每个时期可获得的房地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商品住房销售收入,租赁住房租金收入,辅助设施销售收入和开发企业自营收入。
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租金和销售收入通常是可出租和出售的建筑面积与单位租金和出售价格的乘积。在租赁的情况下,应注意每个时期的空置期(项目完成后未出租的时间)和空置率(未出租的建筑面积占可出租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对租金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应考虑经营期间未租赁财产的转售收入。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营收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后的房地产产品为业务和服务运营的载体,通过综合自雇方法取得的收入。 。在估计自雇收入时,应充分考虑现有商业和服务设施对拟议开发项目的影响以及未来的商业和服务设施对拟议开发项目的生产的影响。以及商业和服务行业市场未来变化对拟议项目的影响。
第二,税收估算
(1)营业税金及附加
1.营业税和其他概念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在房地产的销售,租赁和自雇期间产生的税金和费用,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以及教育附加费(所谓的“两种税”和一笔费用”)。
2,具体估算
(1)营业税
对于房地产投资,营业税是对应税房地产的出售或出租所得征收的税款。
销售税金额=应税销售(租金)收入×税率。目前,中国的销售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和建设税是一种针对城市建设和维护的税种,它是根据增值税,消费税和所缴纳的营业税的实际金额而定的。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和建筑税的税率因纳税人所在的地区而异:纳税人位于城市地区,税率为7%,纳税人位于县内。或城镇,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
教育附加费是国家为发展教育和筹集教育资金而征收的附加费,其计费基础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教育附加费的基础是他们实际支付的营业税。教育税附加费一般为3%。
(II)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开发和运营过程中拥有国有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款。税收计算的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采用基于分类的税率。每平方米的年税率根据城市的大小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其中,广州等大城市为0.5至10元(详情请参阅表格)。
年应缴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税率
(3)房地产税
财产税是投资者拥有房地产时应缴纳的财产税。对于租赁物业,税收收入是基于物业的租金收入。对于非出租房地产,一次性扣除房地产原始价值的10%-30%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和支付的税基。具体减少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财产税是按比例税率,对财产的残值征收的税率,为1.2%;如果对物业租金收入征收,税率为12%。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来自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收入以及企业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就房地产开发活动而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所得税的公式为:
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税收入=利润总额-可扣税项目金额
对于开发企业,总利润主要是在开发,建设和运营期间收集的收入。该项目的允许扣除是总开发成本和运营成本。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V)土地增值税
1.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其房地产转让的增值税是客体税收。
2.房地产转让收入
纳税人从房地产转让中获得的收入应包括房地产转让的全部价格和相关的经济利益。它可以是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但一般是指货币收入。
3.扣除土地增值税
计算土地增值税不是直接对房地产转让的收入征税,而是要扣除国家规定的各种扣除项目的金额后,对收入余额进行征税。该余额是纳税人在房地产转让中增加的价值。
扣减包括:
(1)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价格和相应的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对征地和拆迁的补偿,前期工程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建筑和安装工程成本,公共辅助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但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并未根据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扣除这三项支出。具体扣除额取决于是否能够根据转移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和分配金融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并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
如果是,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但最高不能超过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项目1和2的总和计算5扣除额计算在%以内。
如果没有,如果无法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利息支付或无法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则应在房地产开发费用总额中扣除10%以内扣除全部房地产开发费用上面的项目1和2。
(4)旧房子或建筑物的估计价格。转让旧房地产时,应根据旧房屋或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计算扣除的项目金额。
(5)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包括营业税,城乡维护和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等。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