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用品 税收筹划,变出租为投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4-08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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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8 03:10
最佳答案

请帮忙解决一道税收筹划题啊!急!!

该主题的前提是化妆品和护肤品的税率不同。

税法规定,如果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合并为一整套消费品出售,则应采用较高的税率。因此,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包裹销售计划是不同的,也是最佳的。

计划计划:单独出售。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如果裕丰汽车厂直接投资购车,裕丰汽车厂的业务将按消费税额= 23×30×5%= 34.5(万元)征收

裕丰汽车厂的实际投资额为600万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向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600万元,然后云南出租车公司向云南出租车公司购买汽车。裕丰汽车厂30辆,价格为20万元。与原计划相比,裕丰汽车厂和云南出租车公司虽然是关联企业,但裕丰汽车厂投资的汽车数量和投资额相同,每辆车的价格16万元完全在正常范围内。税务机关也不会确定价格过低并调整应税价格。此时,裕丰汽车厂应缴的消费税额为20×30×5%= 30(万元)。

可以达到节省税收45,000元的税收筹划效果。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租赁如何税收筹划

从表面上看,后者的现值要大于前者,但实际上,后者必须在第六年偿还200万元的贷款,因此银行贷款的现值应为65.9万元(178.9- 200×0.565)。相比之下,公司使用融资租赁更具成本效益。

2.通过集团内部的租赁进行税收筹划

例如,企业A(出租人)和企业B(承租人)属于同一利润组,企业B处于优惠税区(期间),所得税率为15%,所得税率企业A的比例为33%。企业A以租赁的形式将年利润100万元(价值300万元)的生产设备转让给企业B,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足够低的租金(如40万元)(租金水平符合公开市场原则)。这样,甲公司将利润60万元转给了乙公司,享受了15%的所得税优惠,减轻了集团的税负60×(33%-15%)= 108,000元,从而增加了利润。组的保证金。如果适用于公司A和公司B的税率差异越大,则租金越低,则从公司A转移到公司B的利润就越大,税负的减少越大,利润率的增加就越大在整个小组中。效果越好。

此外,在集团内子公司之间采用相同税率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也可以通过租赁来实现。如果一个组具有公司A和B,并且公司A具有公司B所需的生产设备,则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设备以销售形式转售给B公司,另一种是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设备以租金的形式出租给B公司。两家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通过采用租赁方式,甲公司当年设备销售实现的利润可以通过租金分配到多个纳税年度,从而减轻了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获得了递延所得税的收益。

2.租赁企业的税收筹划

当前的税法规定,对于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金融租赁业务部门(通常指金融保险业)的金融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财产是否转移至承租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将租赁商品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不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如果租赁的货物和所有权没有转让给秘书,则将征收营业税,也不会征收增值税。这样,存在不同类型的租赁企业和不同的租赁方式之间税收负担比较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号。 045):纳税人经营金融租赁业务向承租人收取的所有价格和超价费用(包括残值)的余额减去出租人承担的租赁商品的实际成本,即营业额。因此,也要缴纳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的税基为收入额,其他租赁业的税基为营业额。尽管金融保险业的税率(2002年为6%,2003年及以后为5%)高于服务业的税率(5%),但由于征税基础的不同,租赁业务是否属于金融保险营业税或可归因于服务业的税,将导致税负的巨大差异。因此,企业必须事先充分考虑和计划租赁业务。

例如,某金融服务公司与某化工公司签订了租赁业务合同,该金融公司投资200万元购买了该化工公司急需的管道。化工公司应向金融服务公司支付租金220万元。,残值10万元。金融服务公司缴纳营业税时,按照金融保险业30万元的收入,按6%的税率缴纳营业税1.8万元。但是,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金融服务企业不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实体。按服务业租赁税计征营业税220万元,按15%缴纳营业税。

设备租赁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1.“营改”后收入分类的税收筹划

示例1:经过“增值税改革”试点后,河北明治公司被确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14年1月的总营业额(销售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设备租赁费收入400万元(含税),向境内单位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200万元(含税),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请计划纳税。

规划思想:纳税人应尝试分别对具有不同税率的商品或应税服务进行会计处理,以适用不同的税率,从而避免了高适用税率并减轻了企业负担。

选项1:不单独核算销售额。应交增值税= 600÷(1 + 17%)×17%-30 = 57.18(万元)。

选项2:单独核算销售额。应交增值税= 400÷(1 + 17%)×17%+ 200÷(1 + 6%)×6%-30 = 39.44(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付了人民币174,700元(57.18-39.44)的增值税,因此应选择方案二。

规划评论:单独会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会计成本,但是如果单独会计后的节税额相对较大,则增加会计成本是非常值得的。

第二,“营改”后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计划

范例2:自2013年8月1日起,山东汇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纳入“风险投资改革”试点类别。试点之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4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试点之后,它可以用作小规模纳税人。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18万元。请计划纳税。

规划思路:对于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试点纳税人和新开办的试点,如果发现一般纳税人更有利于增值税,则应满足定额纳税要求。生产经营现场及核算。在完善这两个会计条件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选项1:仍然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 450×3%= 13.5(万元)。

方案2:在满足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良好的会计核算的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它将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则应交增值税= 450×6%-18 = 9(万元)。

可以看出,方案2比方案1少支付了45,000元(13.5-9)的增值税,因此应选择方案2。

计划注释:税收筹划创建条件以符合税法要求是一种普遍的想法。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一旦企业转变为一般纳税人,就无法恢复为小规模纳税人。

III。 “增值税改革”后一般税收计算方法和简易税收计算方法选择的税收筹划

案例3:陕西省的A公司是一家设备租赁公司。 “增值税改革与增加”试点计划于2013年8月1日开始,属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2013年10月1日,甲公司将其于2013年2月购买的三台设备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收取租金共计100万元(含税)。租赁结束时,A公司取回设备并继续租用。从2013年10月1日到2014年9月30日,甲公司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共计10,000元。请计划纳税。

规划思想:当“风险改革增加”试点项目的一般纳税人向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前购买的有形动产提供经营租赁时,因为有形动产是在试点之前购买的,税额未抵销扣除,使试点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小,因此一般选择应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增值税的支付额,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选项1:选择一般税费计算方法。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100÷(1 + 17%)×17%-1 = 13.5(万元)。

选项2:选择一种简单的税金计算方法。然后,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100÷(1 + 3%)×3%= 2.9(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2比方案1少付了106,000元(13.5-2.9)的增值税。因此,应选择方案2。

规划评论:“增值税改革”试点一般纳税人在试点期间提供有形的可动经营租赁服务。一旦选择了简单的纳税计算方法来计算和支付增值税,就无法在36个月内更改。因此,企业应权衡利弊,综合考虑,谨慎选择税收方式。

IV。增值税改革后接受运输和劳务方式选择后的税收筹划

范例4:A公司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2013年10月,如果要接受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可以使用以下四种选择:一种是接受公司B(一般纳税人)对于提供的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人民币31,000元(含税);二是接受C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取得税务机关的增值。特种税收发票,总价税为3万元;三是接受D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取得普通发票,总价税为2.9万元;四是接受铁路运输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后,得到一张普通发票,金额为3万元。城镇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率为3%。请计划纳税。

规划思想:由于运输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改革以增加收入”,因此不再需要以前基于运输成本结算文件计算进项税的方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和一些现代服务业营业税增值税试征的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11号)。 37)取消了财税[2011] 111号文件的两项规定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①取消了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并根据运输费用额和运输费用结算时注明的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文献; ②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消上述财税[2011] 111号政策后,除取得铁路运输成本结算单据外(自2013年8月1日起,仅运输行业的铁路运输未实施改革增加”),进项税额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金额扣除。

接受运输服务的企业应考虑运输服务价格和可抵扣进项税两个因素。对于现有的可抵扣进项税(将减轻增值税负担),将相应减少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这样,我们可以比较不同方案下的现金流量净额或现金流出量的大小,最终选择现金流量净额最大或现金流出量最小的方案。

方案一:接受企业B(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的价格为31,000元(含税)。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量= 31 000-31 000÷(1 + 11%)×11%×(1 + 7%+ 3%)= 27 620.721(元)。

方案2:接受C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获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和税额为30,000元。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 30 000-30 000÷(1 + 3%)×3%×(1 + 7%+ 3%)= 29 038.835(元)。

方案3:接受Ding Enterprise(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获得总发票,总价税为29,000元。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量为29,000元。

方案4:接受铁路运输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并获得3万元的普通发票。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 30 000-30 000×7%×(1 + 7%+ 3%)= 27690(元)。

由此可见,方案1的现金流出比方案II少了14,118.14万元(29 038.835-27 620.721),方案1的现金流出为13.793279(29 000-27 620.721) )少于方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