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项目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新项目在5月1日之后。通常对旧项目征税。可以理解的是,他可以按5%的税率征税,但出于某些其他原因,例如税收筹划, 他选择将支付11%。)
此问题与税收筹划有关。
租金收入当然属于“服务业租赁”计算方式,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这没有税收筹划的观点。
并计算“服务业租赁”,并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网站租赁补偿费具有税收筹划的角度。如果将场地租赁补偿费作为租赁业务的延伸,则应按“服务业租赁”税率的5%计算营业税。场地租赁补偿费用作场地修复项目的支出,然后应按3%的税率计算并作为“建筑业维修”支付。
因此,建议您将合同工地租赁补偿费标准化为“工地维修费”,以避免来自主管地方税务局的高适用税率。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分列城市的地方税务局,以及西藏,宁夏和青海省(自治区)的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对获得次级住房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现在通知收入如下:
1.个人将租赁房屋分租获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应税收入,应根据“财产租赁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付款凭证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获得转租收入给房屋出租人的个人租金从转租收入中扣除。
III。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将物业租赁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税额扣除顺序调整为:
(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
(2)付给出租人的租金;
(3)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4)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