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金融新闻(香港)新闻Financemagnates在星期三(10月9日)报道说,国税局(IRS)今天发布了加密货币征税指南,该指南提供了如何在美国对这些虚拟资产征税的指南。更多说明。
自2014年以来,所谓的“ 2014-21号公告”一直是税务机关发布的唯一指南,警告加密货币持有者如果不为加密交易缴税,将受到惩罚。
国税局已发布了40多项有关加密货币税收合规性的问答,这是人们越来越关注加密货币的新信号。从本质上讲,美国国税局仍将加密资产视为财产而不是出于所得税目的的货币收入,这与五年前发布的同一监管指南相同。这意味着当局将继续按照资本利得率对加密货币的损益如股票征税。
但是,最新的升级提到了处理加密空投/硬分叉及其税收问题。特别是,国税局(IRS)解释说,如果通过“硬叉空投”获得了免费的加密货币,则通常应将其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并在当日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国税局还明确指出,出于联邦所得税的目的,只有在投资者能够处置其持有的资产时,才可以识别空投/分叉的代币。一旦纳税人获得了转让,出售或交换加密货币的能力,他们将很快被视为接受加密货币。国税局还讨论了如何在虚拟货币的背景下跟踪公平的市场价值,资本损益。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时,应税交易的价值是平台记录的美元金额。此外,纳税人的买/卖价格将确定收益或损失是否已经发生及其持续时间。
国税局表示,它将打击涉及加密货币的公共逃税案件,从而在该机构迅速发展新的行业审查制度。
在2017年,美国国税局赢得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诉讼,该诉讼要求Coinbase将数据从2013年至2015年之间以加密货币进行交易的加密交易者传输到IRS。
几天前,美国国税局(IRS)开始向持有加密货币的纳税人发送警告信,货币圈中的许多人开始关注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尽管中国目前未对此征税,但许多国家已开始在其税收中包括加密货币。
在许多地区,使用加密货币赚钱并不是免税的。税务机关可能不了解加密货币背后的运作机制,但他们知道如何确认利润和收税。那么国家如何征税呢?
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因国家/地区而异,但通常不将其视为货币,而是应征税的投资财产。
美国
国税局于2014年发布了其关于加密货币税款支付的第一版指南,为了响应加密货币行业的发展,美国国税局正准备对其进行适度的调整。根据现行政策,持有人每次交易加密货币时都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这意味着在以下情况下,持有人应缴税:
将加密货币转换为法定货币;
将加密货币转换为其他加密货币;
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
通过空投或奖励获得免费的加密货币;
也就是说,即使持有人在过去一年中没有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任何购买,也要对交易收益纳税。持有人必须记录他们的交易活动和损益,填写并提交Form8949在IRS上注册。
此外,通过采矿获得的加密货币被视为普通收入,并需缴纳其他所得税。
英国
英国的加密货币税与美国非常相似,加密货币和加密资产的税则取决于其性质和目的。根据先前发布的指南,英国税务与海关总署(HMRC)将个人的加密资产视为个人投资。因此,持有人在将加密货币兑换为法定或其他代币时需要支付资本利得税。
以加密货币形式赚钱的人必须支付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这适用于采矿,空投和雇主的非现金支付。
欧盟
欧盟正在制定一项关于加密货币征税的一般政策,但尚未就此问题达成协议,每个国家仍将遵循其自己的政策。
德国似乎拥有最先进的加密货币政策,并且政府鼓励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创新进行长期投资。资本利得税仅适用于持有不到一年的加密货币。此外,采矿所得的收入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
瑞典的加密货币交易通常要缴纳资本利得税,但是当纳税人将加密货币作为股票持有时,它们会作为营业收入被征税。根据情况,采矿所得应作为就业收入或商业营业收入征税。
法国可能是欧洲进行加密货币交易最不友好的地方。法国政府去年降低了加密货币所得税的税率。利率加上社会保险金。在此之前,加密货币收入属于工商业利润或非商业利润,应缴纳的资本增值税为最高值45%。但是,新规则仅适用于投资收入,而采矿收入仍按先前的税率计算。
个免税国家
新加坡-加密货币交易的利润被作为普通收入征税,而长期投资则完全不征税
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的政策相同,没有资本利得税
来自加密货币或其他资产的马耳他长期投资收入不征税,并且当日交易与股票一样要缴纳相同的企业所得税
葡萄牙-葡萄牙政府在2018年免除了加密货币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企业仍需就加密货币投资的收益缴税
白俄罗斯-直到2023年,大部分与加密相关的(包括贸易和采矿)利润都是免税的
瑞士-投资和交易加密货币的收益被视为对资本收益免税,而采矿收益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办公厅举行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具体措施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央银行,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宏观经济政策应加强反周期调整。。在2019年,有必要突出缺点,保持货币政策合理,同时注重结构优化;围绕“建设与转型”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地方债务发行,实行更大的减税减费。通过促进和把握宏观政策和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确保一季度经济发展良好开局,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范围内。
维持稳定的宏观杠杆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和新指出,维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并不意味着它会是静态的。货币条件必须与维持稳定的经济增长和价格稳定,适度保持紧缩的要求相匹配,既不能太宽松也不能太紧。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增强前瞻性,灵活性和针对性的货币政策,主动动态优化,加强反周期调整,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合适的货币金融环境和高质量的发展。
“要掌握适度的密封性,我们必须使总量保持合理,并努力优化结构。”朱和新认为,一方面,我们必须把握总量,为实体经济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货币(M2)和社会融资的增长率应大致与名义GDP的增长率相匹配。同时,我们决不能参与“洪水泛滥”,我们必须保持基本稳定的宏观杠杆比率。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流动性的投资方向,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作用,抓好定向调控和“精准滴灌”,特别是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投入企业,“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农民,支持农村复兴,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关于降息,朱和新说,央行通过降准和中期借贷等总体政策,反映了其对整个经济环境(包括物价水平)的适应性。在关键领域也做出了各种努力。总体而言,货币政策在实体经济中的作用正在逐步发挥。同时,央行也在对原政策进行动态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研究。
地方债务发行将加速
财政部副部长徐洪才说,2018年全年减税规模约为1.3万亿元,今年将有更多的减税措施。首先是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实行包容性减税;二是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动大幅减税。具体计划仍在研究,论证和计算过程中。审查后将按程序宣布并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经实施了六项特殊的附加扣除政策;四是与有关部门合作,积极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综合方案。
在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将适度增加,尤其是地方政府特殊债券的规模将大大增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月份批准地方政府2019年债务限额后,财政部将及时向地方政府发行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将在预算年度内均衡发行债务,并努力在9月底之前完成。财政部还将增加对特殊债券的支持,以稳定投资并促进消费。在具备建设条件的情况下,开始建设交通,水利,生态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许多重大项目,并尽快形成实际的工作量。
徐洪才强调,扩大地方政府特殊债券的规模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在充分发挥政府调节债务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
不要从事“大洪水”式的强烈刺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伟良表示,在大幅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并加快审批进度的同时,随着投融资体制,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深化改革各级直接批准的项目批准规模。缩减。投资的关键作用是形成精确的投资和有效的投资,我们绝不能采取诸如“洪水泛滥”之类的强有力的激励措施。突出投资重点缺陷,突出项目选择方案中的项目,坚持发挥市场在投资决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统一缺陷,稳定投资,风险预防。
连伟良说,应围绕“建设与转型”两个关键词加强投资。“建设”突出五个方面。一是加强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建设,加快5G商业化步伐。二是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政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战术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民生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特别是弥补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不足。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灾害预防能力建设。“重建”凸显了制造业中不断增加的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在政策措施上,应在三个方面努力:投资环境,项目促进和资金保障。大大减少了项目审批所需的时间,在16个地区开展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需的时间减少了一半。提高项目储备的数量和质量,并弥补一些重大短期项目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储备。
他指出,将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在前三批50名试点的基础上,将就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意见,并加快第四批100种以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启动。试试看。
不应对加密货币征税,应如何征税?这不仅是该州扩大其收入基础的规则,而且还意味着该州的权力开始介入加密货币管理。
几天前,加密货币的总市值降至2300亿美元,使涨幅在9个月内趋于平缓。如今,加密货币市场的兴衰不仅影响韭菜的根源,而且还受到各国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的密切关注-加密货币应该征税,应如何征税?这不仅是该州扩大其收入基础的规则,而且还意味着该州的权力开始介入加密货币管理。如何以商品,货币或证券的形式查看加密货币,确定了要征收的税种。以下黄金财政整理出各大洲一些国家的税收状况:
北美:适用于资本收益的税法
美国-加密货币交易收入作为资本收益征税
2017年底,美国法院迫使美国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向美国国税局(IRS)披露其超过14,000名客户的信息,而税收制度要求美国公民必须在纳税期限之前申报加密货币所得税,但只有不到0.04%的人上报了相关税费,远低于预期。据美国消息人士称,3月24日,美国国税局(IRS)要求对加密货币交易像其他财产形式一样征税。
根据IRS,数字货币的损益将被视为资本收益,因为加密货币被用作资本资产。同样,以加密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以及以独立承包商和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加密货币支付工资也要缴税。
不论发生在加拿大的数字货币收益税
根据加拿大税法,税法也适用于数字货币交易,使用数字货币并不能免除消费者的税收义务。4月21日,加拿大税务局(Canadian Revenue Agency)警告数字货币用户,无论在什么交易平台上出售或交换数字货币并实现收益,他们都必须在4月30日之前缴纳税款。
对于大多数加拿大人来说,这意味着将其报告为资本利得,应纳税50%。
亚洲:税率15-25%
日本:作为杂项收入的利润为20%
于2017年4月1日,经修订的《日本付款服务法》生效,宣布比特币已正式成为日本的合法付款方式。2017年7月1日,日本新版《消费税法》正式生效,废除了8%的比特币消费税,该税随后被取消,但数字投资者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仍需要申报数字资产投资利润,并且根据资料支付利润的15-55%,此利率高于股票和外币利润的税率。彭博社报道说,日本国税局已裁定,从“去年”虚拟货币交易中获得的资本收益将被视为“杂项收入”。
韩国:对数字货币交易征收24.2%的税
韩国尚未澄清数字货币的税收框架,但今年1月,数字货币交易所被要求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缴税,即22%的企业所得税和2.2%的地方所得税和这些交易所不再享受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
同时,为了防止采矿机等加密货币产品威胁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韩国海关将加强对采矿机等产品的出入境检查。监管机构还一直在考虑出售加密货币的资本利得税。
泰国:15%的资本增值税
2018年3月,泰国通过了两项皇家法令草案,旨在规范当地的数字货币交易市场并对相关投资者的收入征税。具体的征税原则是:资产交易需要7%的增值税,资本利得和投资收益的预提税为15%。5月14日,泰国王室下令对从持有或交易加密数字货币获得的任何收入征收15%的资本增值税。与数字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必须在90天内向泰国政府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以色列:17-25%的资本增值税/增值税
以色列税务机关将对加密货币征收资本利得税,税率为20%-25%,加密货币的个人采矿或商业交易必须额外支付17%的增值税。
欧洲:大多数标准税率适用
俄罗斯:适用13%的标准税率
俄罗斯财政部的通知显示,标准的13%税率适用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得税率和相关参数将通过税法修正案正式确定。目前,俄罗斯议会和财政部正在修订相关工作,预计将在18年末生效。
在此之前,俄罗斯公民必须申报加密货币收入,缴纳常规所得税的13%,而矿工可以个人企业家或公司法人的身份缴税。
法国:税率从45%降至19%
法国的《世界报》(Le Monde)在5月1日报道说,法国国家税务委员会已宣布将降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税率,并且预计加密货币的税率将从目前的45 %至19%。
乌克兰:5%的点差+ 1.5%的税
乌克兰可能会对某些加密货币企业征税。有关法案规定,将对差额(售价与购买或采矿成本之间的差额)征收5%的税,个人也必须缴纳1.5%的税。计划从2019年开始,暂定到2025年。该税将影响从加密货币交易所提取现金,或购买商品和支付服务。加密货币之间的交易不会受到影响。
波兰:所得税为18-32%
根据波兰最新法令,财政部已实施一项新规则,要求每笔加密货币交易均需缴纳1%的经济税。立法要求所有交易在启动之日起14天内,对所有货币转移支付1%的附加费。4月13日,波兰财政部发布了对该国税法的解释,指出加密货币收入要遵守所得税法规,即18%和32%的税率。
别的地方
南非所得税,但无增值税
根据南非的《所得税法》,出于收入税或资本利得税的目的,南非税务局不会将加密货币识别为货币。2018年7月,南非税务局提出了一项加密货币税收法规草案,其中加密货币仍将被视为无形资产,因此它们将继续缴纳所得税。这意味着,在报告应税收入时,南非人必须报告其在加密货币交易中的损益。
由于加密货币交易被视为服务,因此法规草案还涉及相关的增值税(VAT)。但是,南非税务局已明确阐明,加密货币交易将被视为免税金融服务,因此,任何发行,获取,收集,购买,出售或转让加密货币都将不缴纳增值税。
澳大利亚资本销售税
澳大利亚是最早对数字货币征税的国家之一,其税收政策已多次变更。早在2014年,澳大利亚就对比特币征收了高额的双重消费税,该税法于2017年被废除了。今天,比特币既不被认为是货币,也不被澳大利亚货币或任何其他外币认可。它被视为资产,并需缴纳资本利得税(CGT)。不仅比特币,所有其他加密货币(例如比特币)在税收报告中也被认为是相同的。
为了对如今富含石油的行业对数字货币征税,澳大利亚税务局还成立了一个专业工作组,以跟踪和识别所有国内数字货币交易以征税。2018年4月9日,澳大利亚税务局对36万多人进行了个人税务审查,并通过邮件发送了130万矿工和200万投资者。
与Golden Finance的新全球区块链监管地图相结合,这些领域中的大多数处于对加密货币的宽松监管环境中,有些处于观望状态。这表明加密货币征税必须首先识别加密货币该地区的合法交易状态。还有几种常见的征税形式。例如,韩国对交易所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税收最终将以提高交易费用的形式返还给交易者;例如,当出售加密货币时,对差额征收资本增值税。许多国家/地区都采用这种方法,包括澳大利亚和南非。另一个例子是对以色列和泰国等加密货币的开采和交易征收增值税。
尽管最近货币市场已经降温,但对区块链研究和开发的热情仍未减弱,拥有雄厚资本和技术储备的大型互联网公司也在努力使区块链技术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整合,促进登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区块链的价值,我相信中国还将迎来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的标准管理。届时,不仅货币市场将更加规范,投资者的权益也将更加丰富。全面的保护,真正有价值的项目将脱颖而出,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监管一直是Damocles掌握在加密货币头上的剑。每个人通常都关注诸如ICO和交易所之类的硬性规定,但是很容易忽略对加密货币持有者征税的“软性规定”。本文将从“税收”的角度评估2019年全球政策的新趋势。
的明显趋势是许多国家税务机关开始对加密货币征税。一个典型的代表是由美国,澳大利亚,英国,荷兰和加拿大的税务机关组成的J5国际工作队。
美国国税局(IRS)已组建了虚拟货币团队,并向已经准备好要求纳税的加密货币持有人发送了两轮信函;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已处理了12起涉及滥用的案件分配了10亿美元用于打击避税的加密资产避税案件; HMRC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披露客户名称和交易历史; 3月加拿大税务局(CRA)在向加密货币投资者发布了一份长达14页的调查问卷后,它开始打击与税收相关的违规行为。
相应地,还有一些免征加密货币税的国家,例如德国,新加坡,葡萄牙,马耳他,马来西亚,白俄罗斯,瑞士。
今年7月,新加坡国税局(IRAS)发布了一项针对加密货币(DPT)交易的免征支付服务税(GST)和增值税(VAT)的草案;相反,葡萄牙税务局是无条件豁免的。8月发布的官方裁决文件指出,将法定货币兑换为加密货币是免税的,并补充说,加密货币用户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
过去几年中,其他五个国家也宣布了在某些条件下的免税。德国对持有比特币交易超过一年免征增值税;马来西亚还免除了长期加密货币;马来西亚政府不征收资本利得税;白俄罗斯去年对加密货币活动给予了许多免税待遇;瑞士比较复杂,对于免税的个人,专业的加密货币交易者需要缴纳营业税,而雇主以加密货币的形式缴纳工资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有趣的现象包括一些国家在试图对加密货币征税后于今年减税。例如,法国议会于4月通过了《公约》,将资本利得税从36.2%降低到30%,货币交易将免税。
吉尔吉斯斯坦,伊朗和斯洛文尼亚等国家/地区也将税收重点放在交易而不是交易上。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正在探索对加密货币采矿征税的两种可能方案;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表示,如果矿工同意汇回海外盈余,则有资格获得免税。斯洛文尼亚的财务管理部门在7月份表示,正在努力并处罚不对加密货币开采或交易活动缴税的个人。
总体而言,全球加密货币监管在“税收”问题上具有四个特征:
根据定义,大多数国家/地区将加密货币定位为资本资产,例如股票,证券,黄金和房地产。如果虚拟货币的销售收入超过调整后的购买成本(税基),即,产生应税收入;尽管3月份刚刚通过的与日本有关的虚拟货币修正案草案将“虚拟货币”的名称更改为“加密资产”,但从加密资产交易所获得的收益却被归类为杂项收入,所得税最高为45%。
从经济意义上讲,一些国家希望对自己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施加压力,以请求用户列表和交易详细信息。同时,他们也在使用一些“工具”。例如,今年3月,安永启动了EY加密资产会计和税收(CAAT)工具,以计算和准备其所持有的加密货币的纳税申报表。
从金额的角度来看,国家/地区差异很大。保加利亚政府对加密货币交易的利润征收10%的税,这相对适中。瑞典的税收高达利润的300%,这意味着1美元等于3美元。更夸张的是澳大利亚,一些投资者表示他们拥有价值20,000美元的加密货币,但必须缴纳100,000美元的税款。
在某种程度上,有些国家非常严格。例如,美国明确指出,将一种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应课税;在法国,散户投资者的货币交易是免税的。
由于涉及的国家众多,因此按洲划分以下内容,以整理自2019年以来各国对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
一,北美
美国:今年,美国针对与加密货币有关的税收问题发起了一系列作弊活动。1月底,有消息称,美国国税局已经成立了虚拟货币团队,开始获取记录和资源,以跟踪不合规的纳税人并打击未报告的加密资产。5月21日,美国国税局在公开回复中表示,它将优先考虑加密货币征税指南。应当指出,在“ 2014-21号公告”之后,美国国税局已有五年没有更新其指南了。
7月12日,美国国税局发布了一份181页的文件,其中详细介绍了代理商应如何使用各种调查方法来打击逃税行为;国税局于7月26日表示已开始有些人已经发送信件,向10,000多名纳税人发送了三种信件。8月15日,美国国税局(IRS)行动升级,向加密货币持有人发送了新一轮信函,这一次他们在信函中列出了公民所欠的具体税款。
加拿大:加拿大税务局(CRA)自2017年以来一直在运营一个专用的加密货币部门。今年早些时候,CRA对参与加密货币交易和采矿的公司或个人进行了约60次审计。
3月7日,加拿大税务局(CRA)向该国的加密货币投资者发布了一份长达14页的调查问卷,内容涉及购买加密资产的方式,加密货币是否被盗以及他们是否参与了ICO。以及加密货币挖矿。CRA在6月15日对加拿大进行调查后表示,加拿大拥有多种类型的加密货币和相关业务,其违规风险很高。CRA正在打击与税收相关的违规行为。
其次,南美
委内瑞拉:今年1月,委内瑞拉政府发布了一项法令,要求在该国从事加密业务的纳税人以加密货币缴税。
智利:从今年4月开始,将要求智利居民缴纳与加密货币有关的税款,并且政府已将加密资产列入税单。根据智利国税局的文件,智利居民必须将与加密货币交易有关的收入报告为“其他个人收入/第三方收入”。纳税人被理解为拥有加密货币的所有人,包括加密货币交易者和矿工。
三,欧洲
英国:8月6日,外国媒体报道称,英国海关(HMRC)正在向加密货币交易所施加压力,要求其披露其名称和交易历史以追回未缴税款。据悉,Coinbase,eToro和CEX均收到信件。9月,HMRC,eToro和会计行业机构ICAEW在网络研讨会上共同为加密交易者提供了税收建议。HMRC希望加密货币交易者像股票投资者一样对他们的损益应用资本利得税规则。
葡萄牙:葡萄牙税务机关在2016年发布的文件指出,在葡萄牙出售加密货币所得的收入无需缴纳所得税。8月26日,葡萄牙税务和海关当局再次确认,加密货币交易或付款没有增值税。税务局向当地一家加密货币采矿公司提供了澄清,并发布了正式裁定文件。它指出,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是免税的,并补充说,加密货币用户不需要缴纳任何所得税。
斯洛文尼亚:7月29日,斯洛文尼亚金融管理局表示,它正在寻找并惩处未对加密货币开采或交易活动缴税的人。
法国:4月16日,法国财政部长表示,法国议会最近通过了《公约》,为ICO和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创建了新的法律框架。新的财政法案简化并降低了适用于散户投资者出售加密资产的税款:用年度备案代替每月备案,将资本利得税从36.2%降低至30%,货币交易将免税,但以专业人士的身份购买-转售加密资产应纳税。
瑞典:瑞典税务机关(STA)越来越关注加密货币案件。仅在2018年,STA就对多达400家瑞典加密货币交易商的活动进行了调查。多家比特币交易员已收到多达数百万瑞典克朗的税务发票。也有交易者认为这些税收要求是“不合理的”,因为它们被征收总利润的300%。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家税务局(NRA)将加密货币归类为金融资产,以金融资产获利的个人需缴纳10%的税。根据1月16日的消息,保加利亚政府已开始调查加密货币交易所,并对投资者通过加密货币交易获得的利润征税。
四,亚洲
日本:日本内阁于3月15日起草了对虚拟货币的修正草案,将“虚拟货币”的名称更改为“加密资产”,但仍属于“杂项收入”项目。
5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的2018年个人纳税申报表显示,有271人报告了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杂项收入超过1亿日元(约合91,390美元)。但是,日本国税局认为,过去几年被少报的加密货币总数约为100亿日元。为此,美国国税局在7月成立了一支200人的工作队,以避免逃税,并计划从加密货币交易所等公司收集信息。
7月19日,日本虚拟货币交易协会(JVCEA)向金融服务局提交了虚拟货币“修改税制的请愿书”。7月24日之后,日本虚拟货币商业协会(JCBA)随即提交了2020年税制修改申请。但是,8月份宣布的最新“税收制度修改请求”并未提及虚拟货币的内容,这可能意味着虚拟货币税制的当前修订工作尚未进展。
新加坡:7月5日,新加坡国税局(IRAS)发布了一项针对加密货币(DPT)交易的免征支付服务税(GST)和增值税(VAT)的草案。该立法如果获得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伊朗:9月12日,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表示,如果伊朗的加密货币矿工同意汇回海外盈余,则他们有资格获得免税。根据INTA规定,加密货币采矿是一项应税业务,并且与其他工业活动一样,应遵守伊朗中央银行的要求。
吉尔吉斯斯坦:8月28日,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提交了《关于修改税收法的草案法》,旨在引入加密货币采矿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正在探索对加密货币采矿征税的两种可能选择。第一个是收入征税,第二个是加密货币挖掘期间产生的费用征税。
以色列:5月,以色列中央地方法院接受了以色列税务机关的立场,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资产,而不是一种货币,并且出售比特币的利润要缴纳资本所得税。。
V.大洋洲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将从其指定的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DSP)收集大量记录,并将启动数据匹配程序。ATO估计有50万至100万澳大利亚人投资于加密资产。
4月,ATO开始监管澳大利亚公民持有的加密货币。6月,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处理了12起涉及滥用加密资产的避税案件。据报道,ATO拨出10亿美元用于打击避税,特别着重于加密货币交易。ATO计划首先从澳大利亚加密指定服务提供商那里获取数据,今年晚些时候转移到较小的供应商,然后再扩展到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领域。
新西兰:新西兰税务机关已裁定加密货币收入为合法收入,并提供有关如何对其准确纳税的指南。在8月7日发布的税收信息公告中,新西兰税务局总结了根据该国1994年《税收管理法》第91D条做出的公共裁决的规定,即加密货币必须“像钱一样”可征税。
具体而言,《加密资产所得税处理指南》适用于以加密形式进行的付款,即员工固定工资的一部分,并以预定金额或比率固定,而不是构成员工股份付款等作为计划的一部分。
上一篇有关对数字货币征税的文章中提到的链方法。 2014年3月25日,美国国税局发布了文件2014-21,对比特币征税。该文件指出,一般而言,可转换虚拟货币的出售或交换,或使用可转换虚拟货币支付现实生活中的商品或服务的费用,将带来税收责任(对数字资产交易中的税收法律问题的初步研究) )。
在美国,税法分为联邦税法和州税法。税法是指税收的法律制度,在调节税收关系中发挥作用。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达,税收是税法确定的明确内容。美国税法对三种类型的税种征税: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已获得永久居留绿卡且未归化)以及外国人但在美国或国外有收入的人。美国税法有特定税种条件,税率和税种。
美国所得税法的管理机构是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我们通常将其称为IRS。除了收取税款外,美国国税局还负责解释相关法律,并协助纳税人报告和纳税。美国国税局(IRS)属于美国财政部,总部位于华盛顿。它的主任由美国总统任命。
国税局已发布有关虚拟货币税收处理的通知。该通知以问答形式解释了虚拟货币交易,支付,采矿和其他活动的税收处理和信息报告。通知中反映的美国税务机关对虚拟货币的态度也可以为区块链行业从业者识别和避免相关风险提供一定参考。
这是通知的完整翻译。
第1节。目的
第一部分目的
本通知描述了现有的一般税收原则如何适用于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该通知以回答常见问题的形式提供此指南。
本通知解释了当前美国税法的基本原理如何适用于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该通知以回答纳税人高频问题的形式指导虚拟货币税收问题。
第2节。背景
第二部分背景
美国国税局(IRS)意识到,“虚拟货币”可用于支付商品或服务,或用于投资。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表示,可以作为交换媒介,帐户单位和/或价值存储。在某些环境中,它的运行方式类似于“实际”货币,即美国或指定为法定货币的任何其他国家的硬币和纸币流通,并且通常在发行国使用并被接受为交换媒介,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均不具有法定招标资格。
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认识到,虚拟货币也可以用于支付交易中的商品或作为持有投资。虚拟货币是作为交易媒介的数字价值载体,簿记单位或价值存储工具。在某些情况下,虚拟货币的使用就像真实货币一样。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的相似之处在于,硬币和钞票是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地区的合法付款和流通手段,人们也习惯于支付和接受本国法定货币。但是,虚拟货币在任何国家都不具有合法付款工具的地位。
具有等值的实际货币或替代实际货币的虚拟货币被称为“可转换”虚拟货币。比特币是可转换虚拟货币的一个例子。比特币可以进行数字交易在用户之间进行交易,可以用美元,欧元和其他真实或虚拟货币购买或兑换成美元。有关迄今为止可转换虚拟货币更全面的信息,请参阅《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应用FinCEN指南》管理,交换或使用虚拟货币的人员的规定(FIN-2013-G001,2013年3月18日)。
可以以法定货币估价或可以用作法定货币替代的那些虚拟货币称为可兑换虚拟货币。比特币是一种可转换的虚拟货币。比特币可以在用户之间进行数字交易,也可以以美元,欧元和其他法定或虚拟货币购买。有关可转换虚拟货币的更详细定义,请参阅FIN-2013-G001(金融犯罪执行网络(FinCEN)关于将FinCEN法规应用于管理,交换或使用虚拟货币的人员的指南。或用户指导)。
第3节。范围
第三部分申请
通常,可转换虚拟货币的出售或交换,或在现实世界经济交易中使用可转换虚拟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的税费后果可能导致纳税义务。此通知仅解决以可转换虚拟货币进行的交易或使用可转换虚拟货币进行的交易的美国联邦税收后果,第4节中使用的术语“虚拟货币”仅指可转换虚拟货币。对于虚拟货币不应该推论本通知中所述。
一般来说,在实际的经济交易中使用可兑换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或使用这种虚拟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将产生税收后果,并引起税收负担。本通知仅解决与交易虚拟货币或使用虚拟货币付款有关的联邦税收问题。本通知第四部分提及的虚拟货币仅指可兑换的虚拟货币。本通知的内容不应假定适用于未提及的其他虚拟货币。
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IRS)认识到,关于本通知中未提及的虚拟货币的税收后果可能还有其他问题,值得考虑。因此,财政部和国税局要求公众对其他类型或虚拟货币交易的各个方面,应在以后的指南中解决。
财政部和国税局认为,本通知中未提及其他可能值得考虑的税收问题。因此,我们征求公众对虚拟货币征税的意见,并应在本公告中予以补充。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给我反馈(省略了联系人翻译)
第4节。常见问题
第IV部分常见的虚拟货币税收问题
问题1:如何为联邦税收目的处理虚拟货币?
问题1:从联邦税收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虚拟货币的性质?
A-1:出于联邦税收目的,虚拟货币被视为财产。适用于财产交易的一般税收原则适用于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
答案:就联邦税收而言,虚拟货币应被视为财产。财产交易税法规则适用于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
问题2:为了根据美国联邦税法确定交易是否导致外币损益,是否将虚拟货币视为货币?
问题2:在联邦税法的框架下,为了计算交易中的汇兑损益,是否应将虚拟货币视为真实货币?
A-2:否。根据当前适用的法律,虚拟货币不会被视为可能出于美国联邦税收目的而产生外币损益的货币。
答案:不可以,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虚拟货币不能被视为真实货币,因此无法在税收处理过程中计算其兑换损益。
问题3:接受虚拟货币作为商品或服务付款的纳税人是否必须在计算总收入时包括虚拟货币的公允市场价值?
问题3:在商品或服务销售过程中接受虚拟货币的纳税人是否必须将其接受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转换为市场公允价值以确定其总收入?
A-3:是的。接受虚拟货币作为商品或服务付款的纳税人,在计算总收入时,必须自计算日期起算,包括以美元计量的虚拟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虚拟货币已收到。有关涉及财产或服务的交易所产生的杂项收入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出版物525,“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
答案:是的,虚拟货币的接收者在计算其总收入时必须计算其接受美元虚拟货币的市场公允价值。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出版物525,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
问题4:问题与问题3中作为商品或服务付款收到的虚拟货币的基础是什么?
问题4:在第三个问题中提到的商品或服务销售中接受的虚拟货币基准数量是多少?(注释:基准是所得税法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根据特定日期的财产或财产投资的价值计算折旧。)
A-4:在Q&A-3中,纳税人收取的用于支付商品或服务的虚拟货币的基础是虚拟货币在收到之日的公允市场价值。参见出版物551,资产基础,有关在收到商品或服务的财产时计算基础的更多信息。
答案:此问题中提到的基准是在接受虚拟货币当天以美元换算的虚拟货币市场的公允价值。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出版物551,资产基础
问题5:如何确定虚拟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
问题5:如何确认虚拟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
A-5:出于美国税收目的,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交易必须以美元报告。因此,纳税人将需要确定自付款或收款之日起美元的虚拟货币的公允市场价值。。如果虚拟货币在交易所中列出,并且汇率是由市场供求确定的,则通过将虚拟货币转换为美元(或转换为另一种实际货币)可以确定虚拟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并以一贯采用的合理汇率将其转换为美元)。
答案:出于美国税收目的,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交易应以美元报告。因此,纳税人应根据接受虚拟货币当日的美元价格确定其公平市价。如果可以在交易中用美元兑换虚拟货币,并且汇率由市场供求决定,则虚拟货币的市场公允价值应基于惯常采用的合理方法并在交易中形成。确定美元汇率(也可以通过将虚拟货币和其他法定货币的汇率转换为美元汇率来确定)。
问题6:将虚拟货币兑换为其他财产时,纳税人会产生损益吗?
问题6:纳税人用虚拟货币交换其他财产时是否有损益表?
A-6:是的。如果以交换虚拟货币获得的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了纳税人对虚拟货币的调整基准,则纳税人将获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纳税人的公平市场价值为收到的财产少于虚拟货币的调整基础。请参阅出版物544,资产的销售和其他处置,以获取有关销售和交易的税收处理的信息,例如,是否可抵扣亏损。
答:是的。如果交易中接受的虚拟货币的公允价值超过其调整后的税基以其改良或折旧后的金额为基础进行税收计算。)然后,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否则,纳税人会蒙受损失。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出版物544,资产的销售和其他处置
问题7:纳税人在出售或交换虚拟货币时会实现哪种收益或损失?
问题7:纳税人在虚拟货币交易中会获得什么类型的收益或损失?
A-7:损益的性质通常取决于虚拟货币是否是纳税人手中的资本资产。纳税人通常会在销售或交换虚拟货币时实现资本损益,是纳税人手中的资本资产。例如,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财产通常是资本资产。纳税人通常在出售或交换不是货币资产的虚拟货币时实现普通损益。纳税人的手中。主要持有作出售给某行业或企业客户的存货和其他财产就是非资本资产。有关资本资产以及损益特征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出版物544。
答案:损益的性质取决于纳税人持有的虚拟货币是否为资本资产。如果纳税人持有的虚拟货币为资本资产,则其遭受的损益为资本增值或亏损。例如,股票,债券或其他投资财产通常是资本资产。如果纳税人持有的虚拟货币是非资本资产,则虚拟货币在交易中遭受的损益为一般损益。例如,主要用于销售目的的库存等资产是非资本资产。具体信息可参考:出版物544,资产的销售和其他处置
问题8:“开采”虚拟货币的纳税人(例如,使用计算机资源来验证比特币交易并维护公共比特币交易分类帐)是否会在收到由这些活动产生的虚拟货币时实现总收入?
问题8:矿工从采矿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应纳税吗?
A-8:是的,当纳税人成功地“开采”虚拟货币时,其虚拟收入在收款之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不包括在总收入中。参见出版物525,应税和非应税收入,以了解更多信息。有关应税收入的更多信息。
答:是的。纳税人成功开采虚拟货币时,开采当日虚拟货币的市场公允价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9:将“虚拟货币”作为一种贸易或业务“开采”的个人是否应对这些活动产生的收入缴纳自雇税?
问题9: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是否需要缴纳自雇税?(翻译注:自雇税是一种基于自雇人士净收入的社会保障税)
A-9:如果纳税人的虚拟货币的“采矿”构成一项贸易或业务,并且纳税人未以雇员的身份从事“采矿”活动,那么自谋职业的净收入(通常为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源自贸易或业务的收入减去允许的扣除额)构成自雇收入,并应缴纳自雇税。有关自我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出版物334,《小企业税收指南》的第10章。-就业税和出版物535,《业务费用》,以获取有关确定费用是否来自为获利而进行的业务活动的更多信息。
答案:如果纳税人的采矿活动构成一项经营活动,而他不是以雇员的身份从事采矿活动,则其自营活动的净收入应缴纳自营业税。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出版物334第10章,小型企业税收指南,出版物535,业务费用
问题10:由独立承包商提供的用于执行服务的虚拟货币是否构成自雇收入?
问题10:合同一方为履行服务而收取的虚拟货币是否构成自雇收入?
A-10:是的。一般而言,自营职业收入包括个人从除雇员以外的个人所从事的任何贸易或业务中获得的所有总收入。因此,收到的虚拟货币的公允市场价值以独立承包人身份提供的服务,自收到之日起以美元计量,构成自雇收入,并应缴纳自雇税。请参阅2007年4月发布的FS-2007-18,商务还是业余爱好?答案有扣除的含义,用于确定活动是企业还是业余爱好的信息。
答:是的。营业收入包括个人作为非雇员从事的任何商业活动产生的收入。因此,合同对象收取的作为服务提供费的虚拟货币,应从收货当日的公允价值中以营业收入计算,并缴纳营业税。
问题11:雇主为服务报酬支付的虚拟货币是否构成用于劳动税目的的工资?
问题11:用于支付雇员补偿金的虚拟货币是否是劳动税的工资?
A-11:是的。通常,用于支付服务报酬的媒介对于确定报酬是否构成劳动税目的工资并不重要。因此,作为工资支付的虚拟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为须遵守联邦所得税预扣税,《联邦保险缴纳法》(FICA)税和《联邦失业税法》(FUTA)税,并且必须在W-2表,工资和税单中进行报告。见出版物15(E通告),雇主税指南,提供有关代扣,存放,报告和缴纳劳动税的信息。
答案:是的,付款方式对确定付款是否为劳动税的工资没有影响。因此,应代扣属于工资的虚拟货币,并按公允价值缴纳联邦税。联邦社会保障税和联邦失业税应在w-2表格(工资和税收申报表)中报告。
问题12:使用虚拟货币付款是否需要进行信息报告?
问题12:信息报告系统是否适用于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付款?
A-12: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付款所受到的信息报告的程度与任何其他财产进行的付款相同。例如,在贸易或业务过程中支付固定费用的人并要求在应纳税年度中使用价值600美元或以上的虚拟货币向美国非豁免接收方提供可确定的收入,以向IRS和收款人报告付款情况。固定收入和可确定收入的支付示例包括租金,薪金,工资,保费,年金和薪酬。
答案: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付款与应宣布为使用财产进行的付款一样多。例如,如果在业务过程中使用600美元或更多的非免税虚拟货币支付了固定收入,则其应在该纳税年度内向IRS和接收者报告该支付。这里所说的固定收入包括租金,工资,薪酬,保险费,年金,补偿金等。
问题13:是否有人在交易或业务过程中使用价值600美元或更多的虚拟货币向独立承包商付款,以执行向IRS提交信息申报表所需的服务?
问题13:我是否应该向IRS提交报告,要求其在交易期间支付超过600美元的虚拟货币?
A-13:通常,在交易或业务过程中,应纳税年度内向独立承包商支付600美元或以上的款项以履行服务义务的人,应向该部门报告该笔款项。国税局并通过1099-MISC表“杂项收入”发送给收款人。要求在1099-MISC表格中报告的虚拟货币付款应使用虚拟货币在付款之日的公允市场价值(美元)进行报告。付款即使收款人未收到1099-MISC表格,收款人也可能有收入。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1099-MISC表的说明和某些信息返回的通用说明。有关支付给非美国人的款项,请参见出版物515,预扣款非居民外国人和外国实体税法。
答案:一般来说,超过600美元的付款应通过1099-MISC表格MiscellaneousIncome通知收款人和IRS。
问题14:使用虚拟货币付款是否需要预扣税?
问题14:预提税制度是否适用于以虚拟货币付款?
A-14:使用虚拟货币付款的预扣税额应与财产中的其他付款相同。因此,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可报告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向收款人索取纳税人识别号(TIN)。如果在付款前未获得TIN或付款人从IRS收到需要备用预扣的通知,付款人必须从付款中备份预扣款。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出版物1281,名称和TIN丢失和不正确的备份保留。。
答案:虚拟货币的使用与其他财产的使用相同。因此,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应付款的一方应向收款人询问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履行相应的预扣义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出版物515,非居民外国人和外国实体的预扣税
问题15:对于代表接受客户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人以虚拟货币付款的人,是否有IRS信息报告要求?
问题15:IRS的信息报告要求是否适用于处理虚拟货币支付的第三方平台。
A-15:是的,如果满足某些要求。通常,与大量不相关的商家签约以结算商家与其客户之间的付款的第三方是第三方结算组织(TPSO)。如果在一个日历年中(1)为该商人结算的交易数量都超过200,并且(1)TPSO必须使用1099-K表,支付卡和第三方网络交易报告向商人支付的款项。2)向商家付款的总金额超过$ 20,000。完成1099-K表格上的方框1、3和5a-1时,TPSO结算使用虚拟货币付款的交易将与TPSO结算的交易进行汇总以实际货币付款,以确定这些框中要报告的总金额。在确定交易是否可报告时,虚拟货币的价值是该虚拟货币在当日的美元的公平市场价值。付款。
问题16:在2014年3月25日之前,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方式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的纳税人会受到罚款吗?
问题16:在发布通知之前(2014年3月25日之前),纳税人会因不遵守税收待遇而受到处罚吗?
A-16:纳税人可能会因不遵守税法而受到处罚。例如,可归因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少付款项可能会受到处罚,例如第6662条规定的与准确性相关的处罚。此外,如果未能及时或正确地报告虚拟货币交易,则可能会受到第6721和6722条规定的信息报告处罚的约束。但是,纳税人和需要提交信息申报表并能够证明以下事实的人可以免除罚款:付款不足或未能正确归档信息退回是由于合理原因造成的。
答案:纳税人可能会因不遵守税法而受到惩罚,例如未能全额缴税或在虚拟货币交易中未及时缴税。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不遵守纳税人的规定,则可能会受到惩罚。
第六部分起草信息(略)
特别声明:鉴于本文的简洁性和可读性,我们省略了对法律的引用,解释性文字和示例的翻译。翻译文件仅代表译者对本文件和美国税法的理解。本文档内容的含义应以英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