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在纳税年度中的总收入,在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的上一年度余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总收入中的非应税收入:(1)财政拨款; (二)政府收取的行政费用,计入财务管理的政府资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总收入中的免税收入:(1)来自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如股息和红利; (三)在中国设立机构所在地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如股利和与机构,领域实际相关的股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收入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企业产生的其他费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费用不可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3)(7)罚款,没收财产的罚款和损失; (五)公益捐赠以外的捐赠费用; (六)赞助费用; (七)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收购其他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25%,20%,15%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92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是指在全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的企业,并且具有下列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元。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第9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科技领域”的范围;
(2)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科技产品(服务)在公司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4)科技人员在雇员总数中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高科技企业确定管理措施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理事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
1.计算利润额
总收入= 3800 + 120 + 60 = 3980(万元)
总费用= 1200 + 300 + 300 *(14%+ 1.5%+ 2%)+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