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市场上有很多方法。
避税和国际避税
实施低税制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称为“避税天堂”。主要有三种类型:纯国际避税天堂,即没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净财产税。 ,遗产税和赠与税
“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避税天堂”,是指国际税收较低或什至免税的地方,即外国人可以在那里或拥有资产的地方赚取收入而不必纳税或支付少量税款。这个地方可以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某个区域,例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便利的城市。
国际避税涉及征税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双重利益,其原因也与两者有关。就纳税人而言,立法和司法机关是避税的发起者。但是,就立法而言,立法行为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利益和意愿,通常以更积极的方式为国际避税提供了一层合法性。面纱。在中国现代法律制度还很不成熟的特殊环境中,立法混乱,缺乏透明度,过度的税收优惠以及不清楚的优惠条款和法规使国际避税变得容易实现。其中,最吸引外资,帮助外国公司逃避所得税的护身符是中国法律规定的“超级国民待遇原则”。
最常见的避税方法
价格转让定价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在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通过将产品和服务的转让价格设置为略高于或低于市场的公平价格,可以实现减少税收,免税或递延纳税的目标。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截至2004年12月,共有508,941家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批准,但超过60%的外商投资企业损失。国内研究税收专家指出,这些处于亏损状态的跨国公司为避免避税而人为地造成亏损,而会员之间的价格转让是避税的最重要手段。据估计,跨国公司每年对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300亿元。其中,通过价格转移方式实现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可以看出,价格转移方法在税收筹划中被广泛使用。
于文生说,从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部门之间的获利能力和税收待遇存在长期差异,因此使用价格转移避税的基本方法,转让定价机会和可行性的程度相对较大。但是,在将上述情况用于税收筹划时,有必要澄清税法的有关规定,以免进入禁区。
例如,《税收征管法》第36条规定:“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与地方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由税务机关负责。有权根据独立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合理收取或支付价格和费用;如果他们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格或费用,并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则进行调整。”
此外,《关于关联企业税收待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税的实施细则》和《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预先定价定价实施细则》
★实际案例★
使用价格转移来合理规避税收{ {}}
通过内部“高进出”或“低进出”定价方法是将收入转移到低税率地区的独立会计企业,并将支出转移到独立的acco尽量使企业在高税率地区不受影响,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减轻企业的整体税负。
是在广州市成立的一家公司,将一组建材产品出售给在惠州市成立的B企业。无税销售收入1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36万元,利润200万元。 。甲,乙公司均未享受特殊税收优惠,所得税率为33%,增值税率为17%。
尚未制定价格转移避税计划。甲公司销售上述建材产品,并缴纳以下税款:
·增值税340,000元
·企业所得税计提金额66万元
{ {}}·人民币30万元的印花税升值
·总额1.003亿美元
避免价格转让避税计划的作法:公司A将其产品出售给关联公司C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价格为850万元,然后由C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将产品卖给B公司,假设C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 A,C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如下:
A公司出售上述建材,应缴纳以下税款:
·增值税8.5万元{{ }}
·企业所得税额165,000元
·适用的印花税25,500元
·总计25,255万元
{{ }} C公司销售上述建筑材料,但需缴纳以下税款:
·增值税255,000
·公司所得税22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