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法律条文很明确,而且优惠政策更合适。
个人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或其国内公司获得的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收入{工资}项目,按“工资收入”项目和股票期权收入的所得税法,依法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1。确定股票增值权的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增值权,一项行权的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的股价-授权日的股价)×行权的股数
2。纳税义务
3。限制性股票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的股票市场价格+股票登记日的股票市场价格)。此批次中的库存下达当天)
该问题只能由您列出的律师提出。
应付税款=(以认股权形式的工资和薪金数额/指定的月数×适用税率-快速扣除)×公式中指定的月数:应纳税的认股权的工资和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