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计时:
借款:生产成本
贷款:应付薪资-薪金
实际支付时:
借贷:应付薪金-薪金{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应基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员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基金”,“员工教育资金”“薪资雇员关系补偿”,“非金钱利益”,“与雇员提供的服务有关的其他支出”等均作详细核算。
扩展信息
公司应在附注中披露与员工薪酬有关的以下信息:
(1)应支付给以下人员的薪水:雇员,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期末应支付的未付款项。
(2)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例如医疗保险费,养老金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期末应支付的未付金额。
(3)应为雇员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期末应支付的未付款项。
(4)提供给雇员的非金钱利益及其计算依据。
(5)由于劳资关系终止而产生的赔偿和期末应支付的未付款。
(六)其他员工薪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薪资薪资
防暑降温费计入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和福利,养老金和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根据《国家条例》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 。其他免税额和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福利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津贴。
单位支付给员工的防暑降温费没有合法地包含在国家统一法规所规定的补贴范围内。它是在工资和薪金收入中分配的补贴,不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合并员工的月薪和工资计算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津贴是一项福利费用。高温费通过“应付薪资”账户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员工补偿》,员工福利费用(如防暑和降温费)应计入员工补偿应付款。
根据规定,预防中暑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以实物和现金两种方式支付防暑费:
借贷:应付职工福利-职工福利(减少中暑)
贷方:银行存款或手头现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温津贴:
借款:应付工资-薪金-邮政津贴(高温津贴)
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现金
为所有员工提供清凉饮料卫生用品:
借款:管理费或制造费-劳动保护费
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银行存款或现金
中国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的一部分被称为雇主。 23号文明确规定,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主体是企业,但“职工经济组织,非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是实施企业。”
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经依法批准注册并从事工业和商业活动的自然人。私营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利用非国有资产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公民组织的社会组织,例如私立幼儿园,私立小学,中学学校,大学和私立医院。 ,养老院,私人艺术表演团体,私人福利机构等。
根据规定,如果企业安排工人在35°C以上的炎热天气中进行户外露天活动,则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为了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应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此外,该部门还应为在高温和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工人提供足够的耐热和降低热量的饮料和基本药物。不可能用金钱来代替提供防暑和凉爽饮料,并且防暑和凉爽饮料应不能承受高温。
应当发放高温津贴,但雇主不得发放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全国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公告工会:
1要求当地雇主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特定条件,调整夏季高温工作劳动和休息制度,同时确保工作质量,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2。如果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C或在最高日温度不超过35°C的开放环境中工作,用人单位应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而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不得扣减职工工资。雇主还必须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不允许怀孕的女工在高于35°C的高温条件下和高于33°C的工作场所露天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高于35°C的高温天气下工作。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是:户外工作和高温工人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工人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是每年6月,7月,8月,9月和10月支付的,已计入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