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所得税,教育附加费等外,生产加工企业最大的税收是增值税。
对于处理和生产废料的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通知废料回收业务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 78号),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应购买废料回收。经营单位出售的废料,可以按照废料回收利用单位的税务机关开具的普通发票上规定的金额,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通过自行购买废料获得普通发票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废料加工生产企业可以设立废料回收经营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收购废料回收公司后,将其出售给加工生产企业,使废料回收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它不会增加税收成本,而加工和生产企业将减少中间购置环节并降低运营成本。
例如,企业是主要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是废钢和铁屑。主要业务范围是钢铁生产和销售,废料回收等。原材料废料和铁屑的购买主要是基于自己的收购。 2005年12月,该公司被确认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假设该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买了5,000吨废钢和铁屑,每吨税价为1800元。普通发票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运输100万元。人民币,支付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20万元,则企业可以进行以下税收筹划。
的第一种选择:公司直接获取原始废料并获取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工业企业在购买废料时无法计算可抵扣进项税。因此,企业购买的废料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那么,2005年的增值税应为3800×17%-100×7%= 646-7 = 639(万元)。
第二种选择:2005年,公司从废料回收业务部门购买了废料,并从国家税务部门获得了卖方出具的普通发票,那么2005年的增值税为3800×17% -900×10%-100×7%= 646-90-7 = 549(万元)。第二种方案的增值税比第一种方案少了90万元。
第三种选择:该公司作为总部,拥有单独的废物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单位出售的废旧物免征增值税;可以将其他杂项费用(例如运输费和购买废料时支付的手续费)计入废料回收公司的成本中,并开具普通发票。给予加工生产企业900 + 20 + 100 = 10.2百万元。因此,该公司应在2005年缴纳增值税= 3800×17%-1020×10%= 646-102 = 544(万元)。第三方案比第二方案少付了5万元的增值税。同时,单独成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也可以在购买废旧物资时获得销售差额,这将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然,在购买价格相同的情况下,通过废料业务部门使用废料加工和生产来购买废料的企业比直接购买废料要轻,并且它们分别设置废料材料回收业务。单位不仅可以减免税,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收入,而且两者都可以。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某些形式,方法和手段来避税。基本上有三种形式:合法,非非法,合法和非法。
经常使用的避税技巧:
首先,转让定价:通过关联公司,可以实现整体最大的逃税义务。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未按市场价格进行。高收入和低风险地区用于税率高的地区,低进和高出税率用于低税率的地区,以实现整体避税。跨国公司中甚至还有各种形式的发票公司。
第二,企业库存定价避税:使用特定的内部会计方法和库存的市场价格变动,使用高转移成本,低转向利润。
III。折旧:税法对企业有利的折旧方法。
第四,资产摊销方法: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价值易耗品,包装材料,材料的摊销,以使成本尽可能最大化,使税前利润最小化。
五,融资租赁方式:通过支付租金来减少公司的利润和税基。
六。信托方式:通过在税收优惠区中设立信托机构,将非特惠地区的财产与优惠区中的信托机构联系起来,采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七,依靠避税:例如在研究,福利,教育,穷人和年轻人中。
全面使用避税法有两个先决条件:
首先,使您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其次,是避税成本不会太大。否则,如果公司不是综合利用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的好处,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将导致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避税法。也就是说,使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的避税方法。中国税法规定,所有报关的出口产品,除国家不予退还的产品外,均应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批准的退税率退还。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必须熟悉退税范围和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企业出口达到合理退税的要求。对于某些企业,不建议与税务官员或海关官员一起骗取“出口退税”。
3)成本成本规避法
成本和税规避法是一种税法规避方法,它通过结合并考虑企业成本和支出项以减少税收或免税来实现最佳价值。采用成本和避税方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条例范围内使用成本和费用价值的最佳组合,以最大程度地抵消利润并扩大成本计算。可以看出,在法律范围内使用某些技能是避免成本税法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