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自由化和财富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税收筹划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富裕阶层学会了使用税收筹划来合理避税。主管Li L3O88OO5444,作为具有多年税收筹划经验的专家,这里为企业主提供了一些合理的避税选择。 1。酌情权减免所得税现代国家对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收入水平越高,适用税率越高。企业主可以在注册园区内设立全权委托信托。当受益人因信托总收入的增加而可能采用较高的税率时,受托人有权决定不进行分配,然后将信托收益分配给收入较低的其他受益人,以便确保信托收入始终可以采用较低的税率。通过这种特殊形式的信任设计,跨国集团可以实现收入分配和集团内子公司之间收入转移的目的,从而减轻了集团的总体税负。二。复杂的信托结构信托通常在受管理的避税天堂建立,但是跨国纳税人通常通过巧妙地匹配各种避税天堂来获得最大的避税效果。例如,巴哈马信托允许受托人不是居民,信托资产不需要存放在巴哈马,并且针对信托制定了资产保护法以抵制债权人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裁决。泽西岛对信托业实行税收裙带关系。如果国内受托人获得了信托财产的海外收入,而受益人不是泽西岛的居民,则该信托企业不必缴纳所得税。这样,委托人可以在巴哈马建立信托,然后将信托及其财产从巴哈马转移到泽西岛的受托人,以在泽西岛以外进行管理。在这种设计下,信任,受托人和管理位置位于不同的位置。精心安排的信任结构不仅使纳税人可以充分享受每个注册公园提供的税收优惠,而且还可以散布使税务机关感到困惑的烟雾。 3。在注册园区内设立个人股份公司。高税国家的跨国纳税人可以在免税所得税和遗产税的避税天堂建立个人股份公司。所谓个人持股公司,是指被动投资收益占总收益的65%以上,且少于5个自然人持有50%以上的股份的公司。由于此类公司由少于五个人控制,因此跨国纳税人很容易使用其亲戚的别名来代替它们。然后,他将高税国家的财产信托交给了该公司来经营,并逐渐将高税国家的财产及其营业收入转移到避税天堂。他本人可以成为此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在他去世后,也可以按照预定方法将该财产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这样,可以减少全部或部分的所得税和遗产税。